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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微的声音像陡然被撞碎的玻璃,锋利的碎片足以穿透疯狂而喧闹的纸醉金迷,毫不留情地刺穿了他的心肺。不速之客站在阴影处,就连骨骼都发出不正常的“咯吱”响,转眼就变了话题。“……我能去你家坐坐吗?”“……”oga似笑非笑地说,“我家旧。”“没关系。”许恒说。谭殊非常好说话,笑道:“好啊。”……如果不看那双眼睛的话,确实是,非常,非常真诚且温柔的笑意。——浅到不像是一个人的眼睛,虹膜周围那圈莹润的色泽摄入放大的黑色瞳孔,就连浮于表面的爱意也试图置人于死地。不像是在看一个活物,而是一件物品。评估之后,才能得出价值的物品。“咔哒。”是钥匙转动锁扣的声音。谭殊扭开把手,轻声说:“进来吧。”冰冷的白炽灯亮起,将房间里的构造照得清清楚楚。许恒有些遗憾,又有些兴奋。这套房子简直跟外面狭小的空间相得益彰,同样狭窄而拥挤。一室一厅,目测总平方不会超过六十,但收拾得很干净,而且家具少得可怜。——像什么呢。像一个被圈起来的牢笼。……湿黏脏污的鞋底印带着点融化的雪水拖沓着延伸了一路,许恒自顾自地漫步到了卧室,好奇而急切地打量着什么。谭殊没有阻拦,只是背靠着桌子,借着那点支撑的力环抱着臂静静看着他的动作。“我给你买一套房子吧。”“……”谭殊微扬下巴,“你说什么?”“我说,我替你买一套房子。”许恒转过身,仔细看的话,他的皮肤居然要比谭殊还要白,在顶光灯下泛着奇异的青。殷红的嘴唇仿佛染了血,那张原本还称得上俊俏的脸此时此刻因为他直瞪着谭殊的眼珠子彻底打破了平衡,变得诡异又阴森。“这种破烂的地方,完全不适合你啊,小书。”“……”也不知是对于这个偏近于亲昵的小名感到滑稽,还是别的什么,谭殊低下头,听不出含义,轻笑了几声。“我很喜欢这里。”他说,“狭小的空间会把人的思维强行固定在一个位置,将门窗堵塞后,做起其他的事来,就会变得非常专注……你知道的,人在全神贯注的时候,做事通常可以事半功倍的。”“你是说你这堆破铜烂铁,还是……还是门外那株快死了的向日葵?”谭殊敲击的声音骤然一停,漆黑的眼珠定定地瞥了他一眼,好像在一刹那,他的眼神就陡然浸到了冰冷的湖水底下,变得毫无温度。“你可真没礼貌,跟那只小蝴蝶一点都不像。”“什么蝴蝶……”许恒喉咙深处仿佛埋了个类似于虫子的口器,相互摩挲间发出奇怪的“呲呲”响,在此时此刻变得格外的诡异。“……”在他完全没有注意到的细微细节里,谭殊黑白分明的那双眼睛正在逐步地变深,有种饶有兴趣的情绪正沿着虹膜的边缘一点一点地消散。“……唉。”谭殊轻声叹了口气。谭殊拉开了壁柜,许恒甚至没来得及看清楚里面有什么,oga先一步从里面拿出了一些只有实验室里才会出现的器皿还有一个棕黄色的玻璃瓶。谭殊注意到他的视线,还拿起了那个掌心宽的玻璃瓶,朝他晃了晃,里面的不明液体随着他的动作也跟着在瓶内荡漾。……许恒心中忽然升起一丝不祥的预感。“用饭了么?”许恒喉结上下滚了滚:“……没。”“那还挺遗憾的。”谭殊说,“死前连顿饱饭都吃不上。”所以几乎是在谭殊说出这句话之后,整个房间里陷入了一片死一般的寂静。“…………哈?”许恒短暂地发出一声气音。“你……你知道……”谭殊并没有回答他,只是随手将桌子上的相册往里推了推。“许恒”的手臂忽然拉长,张牙舞爪地甩动,整扇书架被轰然撞倒,陶瓷花盆跟各式各类的医学、生物学的书跟样本摔得粉碎,地面一片废墟狼藉。骤然炸响的玻璃声刺激到了“许恒”,他的声调陡然变得尖利疯狂,几乎快冲破这座低矮的小楼。但很快,他的声音忽然发生了堪称剧烈的变化——原来是谭殊扬手将手里的那瓶不明物体泼了出去。“啊啊啊……啊……”他明显跟旁人大小不同的两只黑色瞳孔忽然不正常的在眼眶里震颤、浮动,骨骼与骨骼相连接的关节发出明显的“嘎吱”声。从他的脖颈开始,延伸到手臂,手指,开始一个、一个地冒出白色的小点,像镶嵌在肉皮里的芝麻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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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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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