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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那些“芝麻粒”越变越大,逐渐长出眼头眼尾,甚至眼皮跟眼睫毛。无数个黑色的眼珠挤在密密麻麻布满全身的眼眶里,看着就像个大型的克苏鲁现场。oga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甩了甩已经空了的瓶子,随手放在一旁的桌面上。“——没有礼貌的杂种。”等液体接触到皮肤跟眼眶,那样强烈的腐蚀渗透进他的肌肤跟眼珠,剧烈的灼烧感腾升而起,伴随着皮肉腐蚀下而产生的“呲呲”声,白烟跟刺鼻的味道很快充斥了这个小房间。就这一刻,许恒终于知道了这究竟是什么。——硫酸。是一整瓶没有经过稀释的硫酸。谭殊手里的寒光一闪而过,动作非常的快,等“许恒”看清楚那是什么的时候,已经为时已晚了。“许恒”身上所有的瞳孔一瞬间缩成了一个芝麻粒的大小,僵硬的脖子跟忘了打蜡似的,一寸一寸地往手臂上移。谭殊把一根针剂……扎在了他的眼珠里。“谭殊……!!!”“许恒”从喉咙里爆发出一声凄厉的怒吼,伸长的两条手臂跟疯了一样在这间狭小的空间里来回扫过——一时间,沙发、电视、冰箱,能看见的东西全部被摔在墙壁上,支离破碎的机械零件碎片碎了一地,恐怖的破坏力让这间房子顿时面目全非。“其实我选择住在这里,还有一个原因。”……“许恒”轰隆一声倒在地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谭殊一步一步走到他的面前,然后半蹲下,拿着根细长的铁丝戳了戳地面瘫着的一坨已经变成了灰色的肉状物质。谭殊说:“这里隔音还挺好的。”……“许恒”喘着粗气,竭力撑着最后一口气,不肯放弃似的追问:“你是……监管局的人?”出乎他意料的是,谭殊摇摇头,否认了。“……那你是……异调局的……”“错了,都错了。”谭殊笑了,“除开你愚蠢的表面之外,好奇也算得上一个优点吧……嗯?我没说过吗,我不讨厌你们这种生物,因为自己的欲望而变异……恒哥,平时你自己照镜子的时候,都在想什么呢……啊,你别这么看着我,你这让我想起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了;你雇了一堆小混混,自己却躲在墙角想当英雄,但哪有躲在墙角的英雄呢?那不是老鼠吗——不用露出这样的表情,不用担心我什么都不知道,也不用担心我什么都知道,我不在乎,也不会怪你的……”oga一顿,声调忽然给人一种怜惜的错觉,轻声慢语地说,“——能保持人类的形状并维持接近百分之七十的高度神经元网络……都让我有点好奇了,是谁,有这么大的本事,研究出了这种生物。”谭殊轻声说,“——你能告诉我吗?”……后悔。“许恒”真的非常后悔,他后悔招惹了这个人,也后悔自己没有在发觉谭殊的毒性后,立刻抽身。他简直……他简直就像……“我……”他断断续续地说,“我不知……”话音猝然一顿。许恒瞳孔身上所有密密麻麻的瞳孔在一瞬间同步有收缩的行径——在他这个视角里,先映入眼帘的不是房间里横七竖八倒塌的书架跟玻璃罐,也不是谭殊本人。而是那因为破碎的灯光而骤然变黑的墙角角落里,一条长长的阴影拖至地面。在谭殊的背后,在他看不到的角落里,有一只眼睛粘连在那块影子上,睁着布满血丝的眼珠,牢牢粘在oga的背影上。偏偏谭殊还毫无察觉,直到那条影子跟眼珠发觉了许恒,忽然冲他眯眼一笑后一溜烟从窗缝里溜走了,谭殊仍旧没有察觉。收敛的alpha气息,攻击性极强的精神力。……是啊,谭殊怎么可能察觉得到。他没有腺体。——但他怎么可能察觉不到。他连自己的真实意图都摸得明明白白,偏偏还将他当成个傻子异样把他耍得团团转。除非……除非那只眼睛在有意收敛信息素的情况下,还是个高等级的alpha。……许恒忽然觉得有股莫名的寒意顺着血液流淌着,一点一点凝结成了冰。他甚至连声音都在颤抖,在一个没有腺体的oga身上。“我有个儿子……”“多谢提醒。”谭殊体贴道,“……别担心,我会送他来见你的。”“……放过我……”“许恒”伏在地上,黏腻的黑色液体像沥青一样从他的身体里、眼睛里渗出来,早已干裂的嘴唇哆哆嗦嗦地吐出一句话:“我是,真的喜欢过你……”谭殊的眼底并未因为他这句话而产生别的什么情绪,笑意淡到让人发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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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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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