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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几个白大褂的医生从两边小跑过来,担架很快被送进了抢救室。“怎么了?没事了吧?”荀卓知得到消息的时候,还在实验室。知道有人说了一句,说是钟栩抱着个昏迷不醒陌生人跑来了急诊,荀卓知听到后立马放下手里的活,火急火燎赶了过来。钟栩看着已经亮起的抢救室的灯牌,说道:“没事,轻微的一氧化碳中毒,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了。”“怎么回事?”荀卓知朝手术室抬了抬下巴,“你朋友?”钟栩发现自己居然不知道怎么形容他跟谭殊的关系,只能说,“还不算。”荀卓知挑了挑眉,猜了个大概。“刚接到消息,说你在火场里,我说你不是在谈恋爱么,怎么跑火场里去了,吓我一跳……好了,你没事就好,我先回科研组了,你继续忙。”钟栩叫住他:“卓哥。”荀卓知回头:“怎么了?”钟栩说:“你说一个人,在同一个城市拥有两个身份,还不被发现,这可能吗?”“怎么,你还在怀疑那个叫谭殊的?”……钟栩默认了。如果他没有在火场里看到那些已经被化成灰烬,但还没来得及消灭的大概形状明显是医用实验用品的话,或许钟栩会说服自己不往那边想。荀卓知想了想,说:“谭殊我不知道,但沈殊应该是可以办得到的。”“什么意思?”“沈殊这个人,是当年空降下来的,而且只任职了两年。两年的时间,除了他当年带的那几个死在他手里的学生,没人知道他长什么样。”荀卓知说,“你知道向日葵福利院吗?”“那个外企福利院,五年前起了一场大火,烧没了。他是孤儿?”“他不算……也算吧。”荀卓知改口,“我知道的不多,只是听说,他小的时候,父母就死了,只剩下一个哥哥跟他相依为命。不过没过多久,他哥哥也死了,就剩他一个人。之后,他就进了福利院,是那一届年纪最大的孩子……外企嘛,你懂的,沈殊没过多久就出国了,直到十九二十岁的样子,才回了国。”没有人记得他的长相,也没有人在意他的生死,他就这么悄无声息地在这个世界销声匿迹了。荀卓知说:“你也别猜了,如果你说的这个谭殊真是沈殊的话,我估计你是没办法像现在这样,和平相处的,这世界上哪儿有那么巧的事。”钟栩看了他一眼,说:“为什么?”“还不是因为你……”荀卓知脱口而出,但对上钟栩的眼睛时,话音戛然而止。“……没什么。”荀卓知含糊地改了口,“你先照顾你朋友,我还有事,先去忙了。”看着荀桌知渐行渐远,略带匆忙的背影,钟栩抬手摸了摸自己的眼下,一块蝴蝶暗纹就在此时忽然闪了闪。不知等了多久,抢救室里的人被推了出来,钟栩没有迎上去,而是下楼买了碗粥才上的楼。谭殊的状态不太好,但是好歹也醒过来了,听医生的意思,他本来自身的免疫力跟身体状态就很差,稍微一点风吹雨打,就有很大的几率患病。钟栩在的时候,查房的医生还问了几嘴,问谭殊之前是不是受过很严重的伤,所以导致的后遗症,让身体机能免疫力下降得这么离谱。但谭殊只是道:“我没事,老毛病了。”医生见他不说,也不勉强,随便交代了两句,嘱咐钟栩让他好好休息后,带着一堆实习生洋洋洒洒地走了。钟栩进来的时候,恰好撞见。他轻轻将相册放在了谭殊的旁边,说:“只来得及抢救回这个,相册边缘刮花了一点,你看一下。”刚刚还近乎恳求而挽留下来的东西,谭殊此刻接过时的微表情却没有太大的波澜,甚至可以称得上平淡。“谢谢,有这个就足够了。”“你的那些实验用品没关系?”“……”谭殊微笑道,“没关系。”“119那边说很可能是人为纵火,具体还在查。”钟栩说,“你有什么仇人吗。”“仇人?我怎么会有仇人呢?”谭殊有点疑惑,“你也知道,现在社会很危险,异种被公开后,有些反社会想要彰显存在感,就会做些引人注目的事。”“这么说你毫不知情?”“也不算吧,我的情债也不少。”谭殊叹息,看着特别真诚,“爱而不得就毁掉的人也不是没有,想烧就烧吧,都是些不值钱的。”钟栩:“……”他靠在墙边,抬起手虚空指了指他一旁被收纳好的相册,说:“这是谁?”“家庭照,我和我哥哥。”钟栩听到“哥哥”后,眉心控制不住地狠狠跳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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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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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