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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你父母呢?”“……”谭殊嘴角微勾,带着点皮笑肉不笑的眼神轻飘飘地瞥了他一眼,“当然在全家福里,不过,我说帮我把相册拿出来,可没说只拿这一个。”“抱歉。”钟栩沉默了一瞬,又说,“你的身体状况,”“为什么瞒着?”钟栩替他在床前支了张小桌子,能让他靠着病床喝粥。谭殊闻言没有什么太大的波动,往嘴里送了口粥后,才说:“你指什么?”“你的腺体。”钟栩平静地说,“不是受过伤么?”“一氧化碳中毒而已,跟我的腺体有什么关系。”谭殊抿了抿嘴,又往嘴里送了一勺,“况且我的身体这个样子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跟腺体更没什么关系了。”“这哪里买的,这么好吃。”谭殊忽然转移话题,“能再给我买一碗么?我给你钱。”钟栩说:“你喝吧,喝完了我再下去给你买。”他想想又补了一句:“不用给钱。”“谢谢。”谭殊笑了,他搅动着碗里被炖煮得晶莹剔透的海鲜粥,随口说,“许苗呢?他还好吗?”“不太好,自从见到周毅的尸体后。”钟栩说,“现在在二号住院楼。”“唉,真可怜。”话是这么说,但谭殊居然还没放下喝粥的勺子,好像就只是把许苗当成了一个闲余饭后的谈资,随口提起。他这个人,总有股说不出来的违和感。说他温柔吧,总会在他人意想不到的时候说出一些冷漠到匪夷所思的话,说他不近人情吧,又连嘘寒问暖也显得那样的真诚。可一个人如果能够将自己的情绪分割得如此细致入微,那就不仅仅是“诡异”两字能轻易形容的了。就连房子都被烧了,不仅不打算追究,甚至提都不想提起。除了他手边的相册。……钟栩仍旧还记得谭殊抓住他的手臂时,黑白分明的眼里闪着的眼神。这还是他圆环“死了?”谭殊重复道,“全部?”“嗯。”钟栩说,“看来你不知情。”“不,我的意思是说,”谭殊问他,“他们两个人,都死了吗?”钟栩眉头微蹙:“你的意思我不太懂。”谭殊放下汤勺,轻声说:“证据在哪里。”“许苗是证人,他的父亲许恒……”钟栩顿了顿,“就是你曾经在酒吧里遇到的那个alpha,死在了附近社区的十字街道里,他的母亲……”“好了,补充到这里足够了。”谭殊从容道,“你想问我什么?”钟栩靠在墙边,这个角度的灯光照下来,让他锋利冰冷的五官显得尤为清晰,alpha平静地看着床上的病人,缓缓说:“他的最后一通联系人电话,是你。”谭殊缓缓笑了:“打通了么?”钟栩沉默片刻,说:“没有。”“所以,”谭殊叹声道,“这也怪我?”“我希望我们能好好谈谈。”钟栩说,“许恒为什么会在见了你一面之后就死了,而你当时在做什么,对他又说了什么。”“我为什么非要告诉你我做了什么,说了什么,我是嫌疑人?”谭殊反问他。……当然没有证据,钟栩也不可能抓他。钟栩深深吸了一口气,解释道:“只是作为朋友之间的正常沟通。”“朋友?”谭殊嚼着这个词,挑眉道。刹那间,钟栩觉得自己明白他的意思了,心里堵着块石头般告辞,说:“是我打扰你了。”“钟栩。”这是谭殊第一次叫他的名字。oga撑着下巴:“我说我把他杀了,你打算怎么办?”钟栩猝然回过头!“……哼。”谭殊笑了,被钟栩的表情逗得不行,弓下的腰都因此在轻微地颤动。半晌后他像是终于笑够了,连眉眼间都透着股缄默的冷意。“你看吧,我说了,你又不信,那还问什么。”“……这不是在开玩笑。”钟栩呼吸沉入胸腔,他往前两步,一字一句地说,“许苗只有十八岁,十八岁的年纪父母双亡,他以后……”“你怎么就知道他说的就是真的。”谭殊屈指,一下一下地敲着桌面,冷冷地看着他,“十八岁的孩子说什么你信什么,你可真是……啊,我忘了,你也才二十二,这么说来,你们俩应该更有共同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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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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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