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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你是看不过去,所以才想要帮许苗。”“我帮他?”谭殊说,“好吧,我帮了他。所以这就是你怀疑我的理由?那这么说,你也有嫌疑啊。”……钟栩蹙着眉,久久没有说话。他不是因为谭殊的态度而心存郁结,他是因为无法听明白这段话里有话的反讽而沉默不语。正当钟栩即将说些什么的时候,电话再次骤响。这次不是源嘉嘉他们,而是邵文阁。“抱歉,我出去接个电话。”都到这份上了,钟栩居然还有心情用敬语。他什么都来不及解释,只留个手忙脚乱的背影跟轻合的房门,活像个辩论赛被堵得没话说的毛头小子。谭殊移回了视线。碗里的粥已经不怎么温热了,他盯着碗,瓷勺有一搭没一搭地敲击着碗壁,支着下巴听着极有规律的声音,灰暗的光线折射进深不见底的瞳孔里。火灾的那一幕从钟栩进来开始,就不断地在他的脑海里往返重现。像挥之不去的梦魇,灼热,漆黑的浓烟化作巨兽,朝他张开了血盆大口——浓重粘稠的黑暗里,那双闪着精光的眼睛就像一双无形的巨手毫不留情地挟制住了他的肺腑,汲取蚕食掉了他最后一丝能够得以喘息的机会。谭殊怕多想,又怕忘了,一不小心就把床架往外推了一个步子。这些杂七杂八的情绪汇聚在一起,成了一个理不清的毛线团,里面藏着无数根尖锐锋利的针尖,随时随地能将人刺得血肉淋漓。……谭殊下颌绷得很紧,这个动作能看清他衣领下瘦到清晰可见的锁骨深深凹进去,青白的五指深深嵌入掌心。“朋友……”他像是一条濒死的鱼,手背都开始忍不住地痉挛。“……原来这么恨我啊。”“已经到了恨不得放火烧死我的地步了?”谭殊冷冷笑了一下,有点像嘲讽,又有点像是自嘲。谭殊漆黑的眼珠往四处转了一圈,最后盯到了桌上的一把没来得及抽鞘的水果刀,最后抿紧了唇角。……“一次。”谭殊喃喃着自言自语,“就弄最后一次。”回应他的,是骤然被窗外放肆的冷风吹开的玻璃。锋利的刀刃埋在被子里,大腿根部的皮肉被刺破,尖锐的疼痛顺着神经感官传递到大脑,只在瞬间就将他混沌的大脑刺激清醒。【不要学,不要学,不要学,主角是生病了,大家日常生活里有病治病,凡事看开些,千万别想不开。】“……”尖刀再次拔出时,谭殊眼底的情绪再次散得干干净净,就如平常。他很有经验,也非常熟稔,他只稍微靠着床头,自顾自将伤口包扎得天衣无缝,明显就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了。直到门锁再次被打开,oga除了脸色略微有些苍白,居然再也看不出端倪。“谭先生?”来者是位护士,几乎是跟同步离开这里的钟栩擦肩而过,或许是谭殊的目光实在是太过直接了,几乎是毫无避讳的在打量对方,以至于让护士已经有了点不舒服的感觉。“那个……”护士微微弯下腰,轻声说,“前台有位先生送了一封信,您看……”那封牛皮纸包装的信封还很崭新,很明显是最近的产物。出现的时间地点既突兀又刻意,几乎是刻意避开了钟栩。谭殊伸手摁住那封信纸,食指指尖往四边角划了划。“什么样的先生?”“是位alpha。”护士说,“但他没有留姓名。”护士顿了顿,没有继续说下去。正常来说,他人询问来客时,基本就是想要知道对方是谁,长什么样,从而判断是不是自己身边的熟人。但奇怪的是,护士问了一圈,居然没有一个人记得那个人长什么样,就连他当时说的话也变得残缺不全。只剩下几个重点的关键词:“谭先生”、“信”。再无其他。“呀!窗户怎么开了。”护士小步迈去把窗户关紧,恰好谭殊也说话了:“谢谢你。”他对着护士抿着笑,嗓音中还带着点哑,“您可以走了。”“……哦,好,那您注意休息。”护士明白眼前的人可能只是看着和善,实际上并不好相处。她秉承着自己的职业素养,并没有继续多说,旋即推门出去。等房间里再次恢复到只剩下他一个人后,谭殊捏着信,来回翻看了几下。这已经是他不知几次收到过同样的信封了。但谭殊从来没有拆开过。不,应该说他从未搭理过。谭殊不知怎么的,捏着这张没有寄件人信息的陌生信封,忽然产生了打开它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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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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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