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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想知道,对方为什么会替他避讳钟栩,亦或者,避讳监管局。——那是一张a4纸。黑色的线条转着弯连接在了一起,两个黑色的圆圈一大一小,小的那个被困在了中间,两个圆圈的内里与外围所不能相接的空隙则被五根短线划分成了大小均匀的六个区域,绘成了一个奇怪的图案。而现在,有两个区域是被涂黑的。谭殊伸手抹了抹,发现对方甚至懒到不愿意花时间涂改,草草填了个色找了个打印机打印了出来,然后塞到了这个信纸里。谭殊神色微动,在门锁再次响动的瞬间,下意识捏成了球塞到了自己的口袋里。钟栩推门进来,恰好对上谭殊抬眼的瞬间,忽然觉得这个人在某些地方变得有些不太一样了。……好像脸色更加苍白了一些。“你还好吗?”谭殊微微偏着头:“你指什么?”钟栩卡了壳。五分钟前。“喂?钟栩,你在哪儿呢?”“我在医院。”钟栩呼出一口浊气,“怎么了,邵哥。”他选了个偏僻的楼道,确保自己的通话能不被谭殊发现。谭殊这个人,很奇怪。他让钟栩会克制不住地不断回想,即便对方的未来可能与他背道而驰,但仍旧有股致命的吸引力。这种吸引力不带任何外力的干涉,而是他本身与生俱来的气质。像襄王与神女,让人魂牵梦萦。对异种、还有监察局平静到如喝水般淡然的态度;对死亡、惨不忍睹的尸体能够说出堪称漠然的话语。这不是一个普通人应该有的反应,至少不应该笑出声。当已经算极端的矛盾同时存在于同一个人的身上,他完美的皮相就不再完美,露出底下已经腐烂生蛆的本相。像一朵只在浓郁夜晚里盛开的靡丽的昙花,构成了致命的诱惑。……钟栩的判断可能出了点算得上是严重的错误。可邵文阁的下一句话,却让他彻底怔在了原地。邵文阁说:“我们刚刚得到消息,许恒是‘异种’。”“……”钟栩声音有些卡顿,过了很久,他才听到自己的声音,“……你说什么?”“许恒是异种。”邵文阁说,“那小子没跟你说吗?那个叫许苗的,他就是因为他那个变异了的老爸要杀他妈,然后才趁乱跑出来。接着就被你那个新交的朋友,叫谭殊的接走的。然后我又查了一下,毕竟谭殊这个人身份信息啥的都模棱两可的,又跟这件事有牵连……这不,查着查着,就查出来了。”“……”钟栩低声说,“你说。”“这个叫谭殊的啊,他本来是个搞科研的,然后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又离职了,所以算半个无业游民吧。然后许恒呢,家里比较有钱,早些年赶上了互联网的红利,靠电商发的家。这货应该是看上谭殊了,一个劲地纠缠人家,甚至还干过尾随的事。你朋友也是性格好,这都不抽他,还肯帮个变态的小孩儿……”“紧接着前两天晚上,许恒就莫名其妙地消失了。我建议你还是好好问问你那个oga,那天晚上有没有看到许恒见过什么人,或者是干过什么出奇的事儿。”--------------------文中任何行为都不让学啊!想都别想,想了的都来我这儿领个脑崩谁杀的邵文阁的声音像座钟,一锤子震得他脑袋嗡嗡作响,他又不由得回想起五分钟前,谭殊笑着说的那段话,【如果我说我把他杀了,你打算怎么办?】把他杀了?把谁杀了?……许恒?——谭殊杀的?不锈钢的扶手栏杆被生生捏出一道明显的印痕,昏暗的楼道间照得钟栩脸上的神情也变得明明暗暗,辩不出真实想法。即便将这几个词来回反转几次,他都没办法将这两个词联系在一起。如果是这是真相……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他看到的,真的是两人在接吻吗?还是说,谭殊才是真正的受害者?…………*“你怎么了?”谭殊安静地看着他,并不合身的病号服让他骨架子小了一圈儿,背脊靠在床架,唇色发白,像个剪光了指甲的小猫,孱弱得柔和。但总有哪些并未注意到的地方在悄无声息的角落里变得不一样了。钟栩停顿了下才继续说,“我请你吃饭吧。”“现在?”“嗯。”钟栩说,“你身体怎么样?”“还行。”谭殊垂下眼,“不过我想先去看看许苗,一起?”钟栩同意了,他的目光凝在他的身上,直到谭殊下床后,他终于发觉,谭殊哪里有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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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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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