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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殊曾经是s级oga。天才啊。而且是一个长得好看,还无自保能力的天才。之后,谭殊在那天失踪了。沈谌回来后,先是发了疯一样地找人,最后在桥洞下找到了衣衫不整的他。,硬生生把这口苦水给咽下去。“——谭殊。”在谭殊的背影即将消失在他的视野中的最后一刻,沈裕叫住了他。“你就没有想过,沈谌他,可能只是死于火灾?”他反复这么强调,反叫谭殊生出点无可奈何,耐心解释:“这不重要了。”沈裕一怔:“什么?”“火灾前一天,我哥就来找过我。”谭殊转而说起,“我不应该什么都听他的。”沈裕:“什么意思?”谭殊莞尔一笑,并未解释。“裕哥。”他说,“如果真的如你所说,我会来跟你道歉的。”话已经说到了这个份上,沈裕知道他劝不动了。最终只是叮嘱了一句:“有事跟我联系。”谭殊不可置否,背身离去。天色已经很晚,oga独自一人,并不安全。但人不多,车也很少。谭殊感觉有点冷,伸手拢了拢身上的外套。大腿部被划出的伤口经过湖水浸泡过后肿胀的疼痛并未经过任何处理,谭殊只能依靠着这点痛感来刺激着不太清晰的大脑。但往往人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刻,总会碰到更意想不到的人。——是钟栩。……“是你?”不远处的alpha倚靠在昏黄的路灯下,温和的光打在他坚硬立挺的五官旁,让他看着忽然透着点与他本质不同的、容易被混淆的暖意来。谭殊完全没想到钟栩会一直在这里,在医院的不远处,就好像一直在等他。“我看你那个朋友好像不怎么靠谱的样子。”钟栩看着自然得不行,说出的话都像是在心里排列了好几遍,确保每一个字都落在应该落到的声调上,才淡淡道,“看来我没猜错。”“……”这种放在二十年前都要被群嘲的老套手段,仅仅是钟栩的入门新手指南,不知不觉,积压的阴郁泄开一个极小的口子,谭殊有点乐了。钟栩喉结上下一滚,险些以为是谭殊对他这个看似不怎么明显实际上漏洞百出的踩一捧一的自夸方式感到滑稽,余光不自觉的往旁边瞥了一眼,遂转移话题,“……走吗?”谭殊笑完了,顺着他的方向往前走了两步:“走,当然要走。”于是谭殊第一次上了他的车。钟栩并不是什么很健谈的人,纵使很想开口说点什么,但最后能坐的就是沉默开车,当一个合格的司机。谭殊一直靠在窗边没有说话,但看得出他心情不错。他那栋惨遭火灾荼毒过的小房子还在装修,即便如此,谭殊并没有想要出售二手房的想法。哪怕里面的设备已经陈旧得不像样子,物业跟保安更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因此装修进程相当不易。钟栩有点儿不明白为什么谭殊不换房子,但人是很复杂的生物,有回忆,有寄托,总好过内心一片荒芜。好像这么做,就可以在每个若无其事的晚上,不经意间将不愿回想起,又期盼回想起的记忆,翻个新,重来一遍。钟栩向来有分寸,不会轻易插足界限外的事,因此并不过问。“去哪里?”谭殊靠在副驾驶座椅里:“找个酒店吧,我不挑,能过夜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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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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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