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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栩说:“好。”靠近医院的酒店多如牛毛,几百米就有一家,钟栩摸不清谭殊的消费水准,最后停在了一家中端的风评较好的酒店门口,临近下车时,说:“到了。”回答他的,是谭殊拉开外套的动作。这是钟栩披给他的外套。钟栩立刻说:“你不用脱,留着就……”衣物上自带的柚子清香拉进距离,猝不及防闯入他的鼻尖,谭殊把外套往回折了折,细腻的指尖从耳廓划过颈部,从容地披回了钟栩的肩上。两人的距离被车狭小的空间逼得很近,oga捏着对方的衣领,温热的气息打在皮肤上激起一片鸡皮疙瘩。谭殊望着钟栩的眼里闪烁着细碎的笑意,半边的拇指还似有若无地摁在对方最脆弱的脖颈处。“怎么不用?”他缓缓说,“别着凉了。”谭殊推开车门,怀里挂着自己从沈裕手里拿的外套,朝钟栩招招手,迈进了酒店大门。“……”钟栩喉结不自觉地滚了滚,捏着方向盘的手背上青筋暴起,指尖青白,有些失控的信息素缓缓充斥了整个车的空间,不受控制地游走。心跳得非常快。滚烫的血液疯狂在血管里涌动,最后汇聚到胸腔里的肺腑。他呆在原地很久,直到太阳穴处“突突”跳个不停的反应逐渐消退,背后的车朝他不耐地按着喇叭后,钟栩才慢半拍似的踩下油门——--------------------清纯的男人最好命~你可别忘了*沈裕被往事魇住了,半夜口渴得厉害,起来连喝了三杯水才感觉好了点。他其实一直都知道,谭殊不需要他。不需要不要紧,因为这人惯是如此,不可能指望他一夕之间忽然变了态度,从假意的彬彬有礼变得真心实意。更何况,他敢变,谁敢信?沈裕烦的是,出现了个变量。他回到自己的房间,关上门,寂静空荡的卧室里响起电话接通的声音。“喂。”……某国的一个度假村庄里,几个oga泡在热气蒸腾温泉里,细腻滑嫩的背脊滑入水雾中,青绿的石板街延伸进温热的水底,几个人趴在边缘,笑着朝岸边的alpha招手。岸边的alpha支了个小躺椅,随便裹了件白色的浴袍,领子随意地开到了胸口,还没干涸的水滴顺着结实的胸肌流进腹部。他的胸前挂了根银色的十字架吊坠,顺着他摆手的动作一晃一晃的,闪着反光。alpha随手抓了抓半干的刘海,露出的手腕上刻着个刺眼的刺青,同样笑着朝着温泉下的各位oga摆了摆手,拿着手机说出的话却异常地冰冷:“钟栩?”沈裕在另一边说:“钟家的小儿子,下一届的监察官。”“当然。”电话那头轻声说,“——我认识他,钟崖的弟弟嘛。”“钟崖”不知何许人也,被咬着字眼,一个字一个字地念得清晰,笑意像浸泡了冰水:“真不愧是亲兄弟,心思都歪一块儿了。”alpha缓缓站起身,从屋檐的阴影里一步一步走出,那张与谭殊有七八分相似的脸多了些硬朗痞气的帅,偏偏下巴处不知何时落了一道又丑又突兀的疤痕。像一条多足蜈蚣盘旋在上面,让他笑起来的时候,多了一分阴冷狠戾的杀气。——这是沈谌。十三年前那个本应该死去的沈谌。“怎么处理?”“看小书的意思。”沈谌垂眸,有一搭没一搭地把玩着手里的十字架吊坠,笑意不达眼底,“我等他。”得到回答,沈裕放心了,应声后,挂断了电话。…………沈裕回到沈家的第二个月的某个电闪雷鸣的夜晚,复古风的独栋别墅里亮着昏黄的灯,壁炉里的柴火烧得“咯吱”响。外面的风雨简直就跟疯了一样,恨不得把玻璃的窗户摇散,各种各样的乱七八糟的声音接踵而至,沈裕不禁裹紧了沙发上的毛毯。但最终窗户并没有因此碎裂,但大门的门铃却响了。——是沈谌。那个本应该死在火灾里的沈谌。他们的再次见面,沈谌手腕上多了一个“002”的刺青。像个批次生产的编号。沈谌跟谭殊像,又不像。谭殊厌恶异种,他哥哥却与他恰恰相反,但沈谌就是有这个自信,谭殊一定会回到他的身边。目前来说沈裕没瞧见什么希望,但无奈上司意已决,他只能照做。他再次尝试拨打谭殊的电话,耳边传来的却是无人接听的声音。“唉。”沈裕烦的要命,把手机一扔,不管了。……另一边,造势闹事的异种已经被桎梏,在钟栩送谭殊去酒店的这会子功夫,dna基因匹配都做得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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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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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