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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栩没有回答他,反而谭殊说话了:“救不了了。”白弘心中一惊。谭殊余光看到了,对白弘说:“我跟他说两句话。”白弘当然是认识谭殊的,只不过没有过多交集,他瞧出了不对,也懂得避嫌。他说:“我来善后。”虽这么说,谭殊没想着跟钟栩聊太多,二十出头的年纪,冲动、感性、理想主义。可若要将大小意外悉数总和,再多十个钟栩也是空谈。如果钟栩做不到取舍,认不清轻重,那他跟其他人也没什么区别。“我以为那孩子会选择全心全意地相信你,毕竟你看起来确实要比我更可靠。”钟栩沉默后说:“为什么?”谭殊毫无保留:“因为我拿刀威胁他了。”钟栩还是那句话:“为什么?”谭殊说:“因为许恒要杀我。”良久之后钟栩仍旧说:“……为什么。”“——因为我是沈殊。”谭殊轻飘飘说,“你不是知道了吗?”钟栩不答话了。不知是因为谭殊彻底明牌的行为,还是因为别的什么。谭殊忽然说:“我跟你说个小故事吧。”又讲故事?钟栩不想听,因此有些疲倦:“你说。”谭殊像没看见似的,娓娓说:“之前有位学者进行了一场实验,一共有两辆车,停放的位置一个较好,一个较差。你猜猜,哪辆被偷了?”钟栩:“前者?”“是后者。”谭殊说,“不过解决问题的办法也很简单,只用把窗户打碎,后者的车不久也被偷了。你为什么?”钟栩思绪被牵着走,有些无奈:“‘破窗效应’?”“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谭殊笑眯眯地说,“你再猜猜,我为什么这么说?”钟栩大脑一麻,登时明白了。是啊。如果杀掉许苗对他们而言轻而易举,为什么还要大费周章地拖延至现在呢?如果从前是因为无关紧要的话,难道许苗做了什么触犯“禁忌”的违规行径吗?“别想了,喘口气。”谭殊说,“如果每个人死了你都要悲伤春秋一番,那只需要安排一个最低级的‘攻击型’异能者就足够对付你了。”钟栩望着人来人往的大门口,转话问:“你不能视物的眼睛,是哪一只?”“——你连这个都知道?查过我吗?”谭殊用食指轻点右眼,完全不避嫌,“这一只。”……是啊。他怎么没能早点发觉呢。谭殊的右眼。他的右眼如此没有光泽,即便这只金钱堆砌的义眼看起来是如此的逼真,但细微的差距仍旧能在阳光下被窥见。是他没有发觉,还是早就发觉了,只是不敢说出声呢。“——我问你就说?”“你问我就说。”谭殊说,“你不是也把蝴蝶纹给我看了吗。”钟栩视线微掩,轻声说:“你……”谭殊:“嗯?”钟栩:“不,没什么。”他没话说了,但谭殊有:“上次湖里落水,答应你的事还没兑现,现在正好。”实际上钟栩早就忘了谭殊答应了他什么,直到oga拿出一张卡,他才后知后觉地恍然大悟。一张纯白的名牌,上面只有一个字——沈。他盯着这张象征着身份的名片,忽然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去市中心研究院,找一个姓瞿的教授,就说是我让你来的。”谭殊说,“给你研制的抑制剂,就算是我的谢礼了,至于你那种粗制滥造的抑制剂,就停用吧。”粗制滥造是无稽之谈,钟栩再怎么融入不了钟家,归根结底也是钟家的小儿子,就算是脑子短路,研究院的人也不敢给他弄虚作假。至于谭殊,他似乎完全没有避讳自己的真实身份的打算,即便他曾经有过杀人的嫌疑,即便眼前的钟栩就是监察官。……亦或许是因为钟栩的年纪太小,谭殊完全没有将他当回事。钟栩接过了名片。姓瞿的教授他当然是认识的。如果在市中心研究院能被交口称赞的名人不少,但姓瞿的,就只有一个。化学药物分析部的一把手,瞿玉青。虽然技术无可指摘,无奈脾气太傲,所以能联系得上他也算是个非常不容易的事。——当然如果这个人是他曾经最引以为傲的学生沈殊的话,就另当别论了。“你需要什么?”谭殊也不客气:“我来说?”钟栩:“你说。”“血吧。”谭殊说,“不多,十毫升就够了。”钟栩可疑地停顿了一下,谭殊敏锐地察觉到了:“太多了吗?八毫升也行。”“不,也不差这两毫升。”钟栩心情仍旧不怎么样,也没工夫分析谭殊的动机了,胡乱“嗯”一声,说,“等许苗醒了,我就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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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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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