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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钟栩在某种时刻,的确是非常主观的理想主义者。即便谭殊已经下定论了,他仍旧会将既定的现实寄托在虚无缥缈的希望里。不久后,抢救室里传来了正式通知。——许苗死了。补液跟输血的针头甚至还没来得及扎进许苗的血管里,他就已经死在了手术台上。无声无息,甚至连家属都没有。“这是他拜托我们一定要交给你们的东西。”钟栩从医生的手里接过一串钥匙,上面挂着一个刷门禁的感应卡。钟栩没说什么,也或许是因为他本就不善言辞,他坐在抢救室门口,等白弘到了之后,才跟谭殊离开了这里。谭殊坐在副驾驶,问他:“现在要去许苗家了?”钟栩仍旧简短“嗯”一声,合上驾驶门。“其实我有个问题。”谭殊说,“为什么要捎上我?”钟栩也不藏着掖着:“你如果不跟我挑明了身份,我就不会带你。”“那还是算了。”谭殊随口说,“带我走比怀疑我要划算,这买卖没做错。”跟钟栩聊天其实是件非常无聊的事,因为通常聊着聊着就没人接下文了,往往再诙谐的笑话也会莫名其妙地偃旗息鼓。但这个人是谭殊,谭殊对于任何突发状况都接受良好,更何况他非常笃定钟栩不是不想说话,而是在思考下句话应该怎么说出口。不出意料,良久之后,钟栩的声音传来:“你有alpha了吗?”谭殊挑眉道,“什么?”“我的意思是说,”钟栩发觉自己的发言有非常严重的误导性,只得亡羊补牢:“我是说许恒他,你现在到底……”补了一半,钟栩可疑地词穷了:“没什么。”谭殊倒是反应过来了,道:“你是想问我许恒跟我是什么关系?”钟栩没吭声。“你既然到现在都在怀疑我,为什么非要憋到现在才说?”“因为你是沈殊。”谭殊一愣。“就为了等我自己亲口说出来?”钟栩:“嗯。”谭殊有点好奇:“如果我一直瞒着呢?”“那我们就不会再联系了。”谭殊反而笑了:“你这人真有意思。”“我杀许恒确实是为了自保,话不说绝了,百分之五十吧。”谭殊说,“至于另外百分之五十……原本是为了取样做实验,但见到你之后,只剩百分之十了。”钟栩心中一紧,方向盘的手握紧了:“为什么?”“——因为他不如你啊。”谭殊笑眯眯地说,“各方面都是。”明明是很普通的一句话,偏偏被谭殊拐着弯念了出来,在封闭的车内莫名就多了点别的意思。“你……”谭殊:“怎么?”钟栩眉心蹙起:“你跟谁都是这么说话的吗?”谭殊撑着脑袋:“比如谁?”“你的朋友。”谭殊恍然大悟:“啊,你说裕哥?”钟栩已经不愿藏着掖着了,跟聪明人说话,不如说实话,好过叫人看笑话。于是果断地承认了:“是。”“他不一样。”具体哪里不一样呢?谭殊犹如家常便饭般地说:“我不跟他上床。”“刺啦——!”轿车猛地一个急刹,重心偏移得厉害,谭殊下意识抓住安全带,还没说话,就听发动机熄火的声音,旋即钟栩说:“到了。”是啊,到了。许苗的家,许恒的家。他有点刻意地避开了谭殊,这个时候搜查令的同意书恰好从源嘉嘉那边响起,时间上恰好。你姓钟异种住过的房子与普通人的房子并无什么不同,从前门的密码锁到玄关的欧式走廊,桌面上甚至还摆着一副的紫砂茶叶壶,里面的水还有,但是已经浑浊。如果不是家具实在是少得可怜,确实看不出端倪。钟栩先是转了一圈,没能发现什么,只拿出手机拍了几张照,刚想绕去其他地方,谭殊那边传来声音:“——这里。”钟栩循声过去,那里是一扇被封闭住的门,与其他的卧室门并无什么不同,漆着白色的外壳,门锁上已经落灰了。钟栩并不是什么会注意影响的人,当着谭殊的面抬腿一脚把门给踹开了。“……”谭殊皱着眉捂住了口鼻,“有味道。”钟栩没闻到:“什么味道?”谭殊把他拉回来,摇了摇头不说话。钟栩反应得快,袖口处翻出一把小刀,谭殊刚意识到他想干什么,连忙出声阻止:“你……”话音未落,alpha那股特殊的血香瞬间代替了那股刺鼻的异味,像掀起的洪水一般只用半秒不到的时间,用一种快到难以想象的速度席卷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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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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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