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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钟栩淡淡地说,“现在可以说了吧,什么味道?”“……硫化氢。”谭殊古怪地看他一眼,“浓度高能致死。”“你怎么闻到的?”“嗅觉敏感。”谭殊不动声色地往他身边靠了一点距离,确保自己只能闻到钟栩身上的血香味,缓解自己被严重刺激到的呼吸道,垂眼说,“天生的一个小天赋,不算异能。”在药理研究专业上,这可不算“小天赋”。钟栩总算知道为什么谭殊能年纪轻轻就如此功勋卓著了。名列前茅的是天才和劳模,首屈一指的是愿意做劳模的天才。不对。“硫化氢?”钟栩陡然反应过来,脑海中回想起许苗的话:【我以为死的人会是我……】【周毅也死了,接下来……】谭殊也明白他想问什么,接话道:“化学残留不多,大概在一个月前,也就是……”——也就是许苗逃走的时候。许苗知道有人要杀他?他不是为了躲许恒,也不是为了躲于玲。那他是为了躲谁?——许苗是个很聪明的孩子。他能从于玲跟许恒的异样里用最快的速度推测出“异变”的生物存在,从而移至学校这种名义上说得过去且人流量大的地方。甚至他已经做好了无法生还的可能性。不过即便无法生还,他也已经将现场移至了最容易被发现的学校,如果不是必要的情况下,他确实能够活下去。但许苗没有想到周毅会死。周毅的死让他彻底慌了神,所以他开始怀疑身边的每一个人,谭殊、许恒、于玲、包括钟栩。许恒跟于玲纯属瞎猜,谭殊跟钟栩是他唯一交付过事实的知情者,他能做的,就只有半信半疑地继续下去,在提防其他人的同时,还不敢信任唯一能够信任的两个人。既对许苗的死感到惋惜,又对他的自作主张生出股气恼,千言万语道不清,说不明,他索性就不说了。“这个。”谭殊已经迈步进了房间,从抽屉里摸到了一个暗格,暗格推开后,里面是一条细长的项链。银色的十字架,做工并不精致,也不粗糙,仅仅算得上一个中规中矩的装饰品。“——宗教。”钟栩忽然说,“仪式。”他立马翻出手机,相册里的那张圆圈图案。“于玲。”钟栩指着其中的一个黑色格子,又转手指下另外一个格子,“许恒。”谭殊提醒他:“许恒是我杀的。”“……我知道。”钟栩说,“但如果对方根本不挑死法,只挑人呢?”谭殊问:“那许苗怎么说?周毅呢?”钟栩卡了一下,但也就一下,他口袋里的电话铃声打断了他。两人对视一眼,在空荡的房间里接起电话:“喂组长!还记得上次那个信封不?监管局收到一个快递,上面的图案已经填到第三个了,你现在哪儿呢?”钟栩说:“我现在过来!”挂断了电话,一秒钟都不耽搁,拉着谭殊上了车,一路疾驰到了监管局。监管局距离这里不远,申请走应急车道用不了太久,很快就能到。等钟栩到时,源嘉嘉跟张哥两个人已经蹲在门口朝他们招手了。“三个,三个格子!”张哥激动地嚷嚷,他还没得到许苗的消息,急切道,“死了谁?你出……这位是?”“我朋友。”钟栩快速道,“死的人是许苗,信呢?寄件人查得到吗?”“查不到。”源嘉嘉是辅助,她的异能就是能将神经元虚化渗入网络,从而实现网络爬虫的效果。简单来说,她就是个更加高级的人形ai。如果是连源嘉嘉都查不到的东西,那就没有必要查了,短时间内肯定是没办法从这个角度找到突破口的。“宗教、圆圈……”“你说起这个。”源嘉嘉说,“我还从别的城市查到了类似的案件,在七个月的时间内,连续死了七个人,但没有信。”谭殊忽然说:“万一只是你们没有收到呢。”“也有道理啊。”源嘉嘉说,“可为什么突然就有了?几年的沉淀,变猖狂了?”“类似的情况最早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这个不确定,现在网络上能够被追溯到的最早的时间只有……十年。”“也就是说三十年前可能也存在但为未被发现的。”“也不确定。”源嘉嘉苦恼道,“杀人案实在是太多了……虽然十年前也有关于‘异种’的传闻,但是这种牛鬼蛇神的传闻不说千万也有百万,还没算国外的,更何况这种图案数量跟杀人案并不对等……那个,你要不要去休息室休息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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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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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