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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口一样。”谭殊半挑眉:“什么一样?”“周毅跟许苗的伤口。”钟栩分析给他听,“如果真的是涉及到宗教方面,他为什么会在伤口、攻击方式上如此相似但却只把许苗算进去了?”谭殊颔首:“然后呢?”“会不会有种可能……”钟栩皱着眉,迟迟没说出口。谭殊很有耐心:“什么?”当他迟疑的时候,谭殊就已经有预感他想说的话会出乎自己的意料,果不其然,钟栩说:“我是在想,会不会许苗其实并不是‘往事许苗没有家人,所以是监管局给他签的死亡证明。谭殊以为钟栩对这件事挺上心,结果到头来他居然连他的死亡证明都没亲自上手翻动一下。“谭殊。”“嗯?”这还是钟栩第一次连名带姓地叫他,谭殊有点奇怪,“怎么?”钟栩从秋千那里拿上他的外套,装作不经意间:“‘沈殊’是怎样的一个人?”陡然听闻“沈殊”的名字,那段灰暗不能被提及的往事在阳光下铺平摊开,谭殊柔和的眸色有一刻的颤动。钟栩这时间段选得,真是恰到好处。他也不算什么面面俱到,八面玲珑的人,所以谭殊思虑再三,做足准备,最后却用一种家长里短的方式,在这样一个暖阳铺盖的冬日的下午,聊着天,散着步。谭殊接过外套,道:“你想知道什么?”钟栩说:“你能告诉我什么?”谭殊转眼瞧了他一眼:“我能告诉你什么?”“我能告诉你什么呢?”他回过了点神,“你们这样审的话,能审出点什么来?钟栩,你要是当选了监察官,不会真的弄出一大堆冤假错案来吧?”钟栩莞尔笑了笑,轻松道:“目前还没有。”谭殊披上外套,环抱着手臂说:“那就从瞿老师开始吧,毕竟还要从他那儿拿药呢。听吗?”“荣幸之至。”谭殊用脚尖点了点地,把一团雪碴子揉碎,化成了水。“我是从大学开始,开始跟着他的。算是他最早的一批学生。”他没说两句就反问,“你知道为什么他为什么年纪这么大了这个时候才找学生吗?”钟栩猜道:“因为他脾气大?”“也算。”谭殊忍不住笑了,“但主要是他自己不想收……不是炫耀的意思,这说来,还跟他研究的项目有点儿关系。”“他从研究‘人体异能结构进化’的课题到‘人体异能结构异变’之间,只隔了短短二十年。”谭殊说着说着,笑容就淡了,“对,比你们发现异变还要早十年。”“但那个时候没人相信他,觉得老师是泡在实验室里,被空气里残留的化学物质把脑子熏傻了。所以我为什么叫他心态放平一点儿,别跟个炮仗似的,说不定这样,还不至于被这么翻来覆去的骂过来骂过去呢。”钟栩不知怎么说,只得宽慰一句:“他现在很好。”“嗯,我知道,实力就是硬通货嘛。”谭殊颔首,“所以这些话听听就好了。你说,如果当初我没把那些流言蜚语听进去,说不定也能混个教授当当。二三十岁就当教授,先不说成就,名声至少好听。”实力是敲门砖,却绝不是硬通货。至少这个争论点在谭殊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荀卓知曾跟他说过,作为“沈殊”存在过的谭殊,在他那个时代,成就上并不输于他的老师瞿玉青,但因为某些原因,逃离了c市。甚至有传闻说他杀了自己的学生。“为什么?”钟栩听自己这么问。“你指哪个?”地面的积雪被踩出一个脚印,钟栩微垂着眸,盯着雪印说:“各方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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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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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