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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殊没有被冒犯的意思,说出来后反而仿佛卸下千斤担子,舒坦多了。他仰着头,眯起眼遮了遮刺眼的阳光,问他:“你应该听听说过我杀学生的那件传闻吧。”钟栩说:“我不信没有证据的谣言。”“那不是谣言。”谭殊笑了,“那是真的。”钟栩停住了脚步,雪印也跟着停下来了。雪融时被风带起的凉意要比下雪时还要浓,吹得人的脸僵住了,指关节都不好动弹。“你说吧。”alpha轻拂衣袖上因为经过压弯的枝丫而沾到的雪沫,声音平稳而和缓。足够客气,足够宽和,所以谭殊挑不出毛病。“说什么?”“下半句话。”钟栩抬眼说,“你还没说完。”“嘎吱。”枝丫断了,恰好落在谭殊的脚边,一团冰碴子摔得七零八落。……谭殊微弯着腰,把不小心沾在裤脚的拂了拂。“后来啊,我就跑了。”谭殊缓缓说着,“因为他们说我是杀人凶手……倒是你,你明明知道许恒死在我手里,为什么还相信我呢?”“我不是相信你。”钟栩倒是诚实,“只是不想判冤假错案。”谭殊一愣,旋即笑出声。“你就算现在把我抓了,谁会觉得这是冤假错案?”“安个什么名头?”钟栩斜睨着他,“当年的资料已经没了,要证明你是那个沈殊也不容易,至于许恒,他是异种。”“……”谭殊凑近他,“那你也算半个异种吧,照你这么说,我杀了你也不犯法?”钟栩偏头看着近在咫尺的他,说:“你不会。”谭殊倒是有点想听他还能说出点什么肉麻的情话,饶有兴趣道:“说说看?”“你还需要我。”钟栩挽起袖口,露出半截劲瘦有力的手臂,示意道,“需要我的血,我的数据。”谭殊实在是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才好了,有点哭笑不得:“万一我取你的血就是为了杀人呢?”钟栩反问他:“理由呢?”谭殊:“什么理由?杀人的理由?你完全可以理解成我是杀人狂啊。”“许恒那样的,不算人。”谭殊表情有点破碎:“一定得强调这个?”“因为我想知道真相。”钟栩说,“我想知道,当初你杀的究竟是人,还是别的什么。”“……是人呢?”钟栩:“我会抓你。”“那是其他生物呢?”“酌情考虑。”钟栩淡淡道,“保护动物不行。”“…………”地上的冰“嘎吱”一下碎了,是谭殊后退了一步。他先是捏了捏自己的指腹,又捏到骨节。捏着捏着又嫌不过瘾,用指甲一点一点掐着手掌缝隙里的软肉,用这种方式刺激着自己的神经。“你干什么?”钟栩一把抓住他的手腕,眉头紧蹙,眼底的严厉让谭殊有点感到莫名其妙被训斥到了的感觉。“……哦。”是他的手指缝隙里被掐出了个血印,索性指甲不长,怎么掐也掐不出多严重的伤口。倒显得钟栩有点小题大做。谭殊用力抽回了自己的手,扯扯嘴角说:“这个是不小心弄的,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越说越有欲盖弥彰的意思,解释还不如闭嘴。谭殊轻攥了一下拳头又松开,这能帮他小幅度地缓解激荡的情绪。“我先走了,不好意思,那我们下次再……”“你为什么会这么做?”钟栩走进一步,谭殊就往后退一步,这个后退的动作让钟栩下意识定在了原地,试探着问,“是我的问题让你不舒服了?”“没有。”谭殊把手掌背到身后,轻松道,“没有,我这是不小心的,不是你想的那样,你想太多了。”钟栩定定的目光犹如猩红的烙铁,烧得谭殊心中烫得发疼。“我家房子已经重新装修好了。”谭殊轻咳,“你要是有时间,可以来我这里做客……当然,你得先去把你的抑制剂的问题处理好。”……钟栩沉默了很久,说:“我是alpha。”你是oga。谭殊下意识说:“没事,我的腺体反正……”后半句话仿佛被某种浓至沉重到无法用言语形容的黑吞噬了个干干净净,谭殊舔了舔唇角,笑着又把他咽了回去,说:“没事,我们是朋友。”这次钟栩什么都没追问,谭殊想说什么,想做什么,他都不问了,先一步说:“我还有事,需要我送你吗?”他知道谭殊不会需要,事实也是如此,只听谭殊拒绝:“正好,我也要回去休息了。”刻意的寒暄不适合多谈,两人很快各揣心思,分道扬镳。瞿玉青人走后,谭殊反而迷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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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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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