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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栩看着那张因故意戏谑他而布满笑意的脸,炽热的火像蒸腾的火箱,转眼间窜上头顶。他说:“你知道高阶alpha的信息素,也能让你发情吗?”“是吗?”谭殊笑意未散,“如果早点知道,说不定我就不遭这个罪了。”“你不应该这样。”钟栩垂眼看他,“你会受伤的。”“那就等受伤了再说吧。”谭殊漫不经心地说。灼热的气息仿佛能顺着肌肤一寸一寸被点燃,体温也跟着一点一点升高,钟栩没来得及去追溯谭殊后半句深藏的含义,因为这人紧接着说:“长官。”谭殊朝他徐徐吹了口气,“试试?”钟栩:“……”“小长官,愣着干什么?”谭殊摁摁他的额头,顺着眉眼滑下去,勾住衣领,轻声说,“说话,试不试?”没开过荤的alpha哪儿经得住他这么撩拨,几乎在他脱口的那一瞬间,火星如同掉进干枯的稻草堆里,野火眨眼间便燎了原。钟栩把他牢牢摁在墙上,衣领在摩挲间被崩开,他顺着谭殊的额间一路往下亲,像个急切的孩子。谭殊被亲得喘不过气来,报复性地把手伸进他的衣领,故意用冰冷的手背去贴钟栩。“……冰吗?”凌乱的额发间,漆黑的瞳孔闪着挑衅的笑意,“少爷?”“不冰。”钟栩捉住他的手往下探,耐不住性子,用他的手指勾住扣子从里头勾坏,咬着oga的脖颈含糊不清地反问,“热吗?”谭殊笑得胸膛都跟着轻微颤动,半仰着下巴,盯着天花板,缓缓说:“不像生手啊,长官。”他一会儿叫长官,一会儿叫少爷,好好的称谓,被他在唇齿间浸润了一番后,硬是读出点别样的意味来。钟栩没理他这句笑话,不过也不需要回,他何止是个生手,简直是个死桩子。谭殊被怼得生生憋了口气,胡乱从床头摩挲,使了半天得劲儿,只摸到个台灯,莽足了劲儿往身上的人背上来了一下。“轻点儿不行吗,长官。”谭殊气都喘不匀,整个人陷在被窝里大汗淋漓,这下子没给钟栩造成什么伤害,反而把自己给累够呛,“我要被你弄死了。”钟栩哪儿听得进去这些,正是气血上涌的年纪,光得到心上人这一件事就足够他兴奋一整个晚上睡不着,闻言就停顿了小会,半腼腆半不好意思地请教:“可以吗?”谭殊半眯着眼,朦胧地盯着他,忽而生出点想抽他一巴掌的想法。衣服都脱得差不多了,现在装绅士?可出生的牛犊就这样,没轻没重,不知道规矩两字怎么写,他陷回被窝里,由着他去了。“你的眼睛,怎么瞎的?”这个时候了,钟栩还有空打听这些。谭殊疲倦得很,体力消耗得相当快,回答也有气无力:“不是都打听过了吗。”“问问。”钟栩单手把人抱进怀里,往浴室走,“想听实话。”“……”谭殊靠在他的肩膀上,被汗水浸润得瓷白的脸颊上平静到一片虚无,最后只是把手压在钟栩的胸膛上,轻声慢语地说:“就是那样,眼睛进玻璃了。”“那沈裕呢,跟你是什么关系?”谭殊被他放在坐台上,钟栩说,“手抬起来,别沾水了。”“我说什么你都不信,问什么问。”谭殊顺从地把手臂搭在他身上,热水放下没多久,白色的雾气像戳破的气球,很快弥漫满了这个狭小的空间。于是钟栩真的不问了。他总是那么体贴,有分寸,点到即止,浅尝咫尺。谭殊隔着湿漉漉的雾气望着他,忽然觉得若是放任这人再长几年,再想弄到手,估计就没那么容易了。他有点不明白这个少爷为什么会在一堆可圈可点的外表里,挑了一只瞎了的眼睛。为了彰显特殊,怜悯?恻隐?谭殊弯了弯眼,从舌尖泛上了点铁锈般的涩味,抿了抿唇,又悄无声息地吞了回去。昏黄的灯像给这座陈旧的小房子笼了一层暖色的软纱,两只荆棘缠身的飞燕在暗与雾气里互相纠缠。暧昧旖旎的水汽拢成一副简易色、情的现代画,在苦楚的沼泽里不断挣扎,生与死的边界互相拉扯;最后沉落在名为欢愉的泉底,做心甘情愿的,被溺死的飞禽。当晚,钟栩又做了个奇怪的梦。与从前相同之处是,钟栩一如既往地无法看清自己的模样跟处境,只能感知到自己是被困在了一个类似于器皿的器物之中。一群人围着他,嘀嘀咕咕地说着什么,表情十分地兴奋,拿着一堆记录本互相侃侃而谈,最后宾主尽欢地相继离开了这里。所有人都走了,唯独那个一直在梦中看着自己的人,在独自待了近半小时后,这次忽然挪开了视线,他背对着操作了什么,接着几声细小的刺耳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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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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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