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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钟栩不知道,但他知道,那是电器短路的声音。玻璃被重力击碎,外泄的气体与碎玻璃齐齐炸开在空气里,光明的光刺破枷锁,穿透玻璃,灰白的梦境像滴进颜料的水彩画,转眼间变了颜色。那个人笑了。不是欣慰,也不温柔。仿佛做了件一直想做,却碍于所谓的规矩条框迟迟不能自作主张的事,离经叛道,桀骜不驯的人,仿佛是置于纯粹的恶意与顽劣之间挣扎着生长出的恶之花。钟栩极其想要看清他的脸,但这瞬间,他看清了房中每一件精密的仪器与构造,唯独看不清对方的脸。老乡见老乡钟栩不断往前,场景却忽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眨眼间,他又回到了不久前,谭殊在玄关口,浸着笑意想要靠近他时的模样。冰凉的手指划过他的喉结,像勾勒一副画般,顺着脖颈,往胸膛滑下。至始至终,谭殊的眼睛从未从他的身上移开过,仿佛一只紧紧咬住猎物的毒蛇,正用冰冷的长尾一点、一点地收紧他的脖颈,收获自己的战利品。忽然,他眼底的笑意在刹那间发生急剧的变化,狰狞着将手底不知何时藏匿的刀刃狠狠朝他胸膛刺去——“叮铃铃……”钟栩猛地在黑暗中睁眼,绷紧的神经禁不起一点挑逗,他下意识转眼看向一旁的谭殊,只见oga睡得安稳,旋即注意到了骤响的铃声,不想睁眼,蹙着眉推他:“接电话。”……钟栩揉了揉眉心,将这个荒诞的梦抛之脑后,接起电话:“喂?”“喂,小钟?”钟栩一听这声音,瞬间就清醒了,清清嗓子说:“瞿教授?怎么了?”“你人呢?你哥说你眼都不眨转头就离开了。”瞿玉青那边的声音略带急躁,“我找了一圈也没看到你的,电话都打了好几个你才接。”钟崖找他,无非就是跟钟尧有关,钟尧要找他,无非就是跟相亲有关。钟栩连大门都没进,更遑论见那些所谓的“知识分子”了,他连其他人长什么样都不知道。想到这里,钟栩下意识将视线投向一旁的谭殊,却发觉谭殊早已经醒了,见钟栩瞧他,还挺坏心眼地捏着alpha的手含在虎牙处不轻不重地咬了一口。……钟栩怕瞿玉青听出什么端倪来,连忙缩回来了。“我回来了。”钟栩清了清嗓子,“出什么事了吗?”岂料,瞿玉青那边声音骤大,急得不得了:“出了!出大事儿了!”钟栩跟谭殊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里瞧见了不约而同的诧异。能让瞿玉青这么说的,必然不可能事关钟栩的家事,钟崖虽算瞿玉青的学生,可也没这么大的面子。钟栩瞬间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迅速翻身下床:“我去南山水榭一趟。”“我……嘶。”谭殊起身的时候不小心牵扯到伤口,下意识缩回了腿。钟栩立马说:“你还有伤……我是说手伤,好好休息,我很快回来。”谭殊没犹豫太久,妥协道:“也行,那你过来。”钟栩顺从地低头,问:“怎么了?”谭殊短暂地环住他的脖颈,蜻蜓点水般地迅速亲了他一下,说:“帮我带碗粥,我饿了。”前两小时的胡作非为随着这个吻悉数滚滚而来。如果换个老手来的话,这么暧昧的环境,骚话还不是脱口而出,可惜是钟栩这个新兵蛋子,两个小时不觉得有什么,亲一口就脸红得话都说不利索:“哦,哦……那我先走了。”谭殊言笑晏晏地叮嘱了钟栩几句,哄得他差点在门口滑倒摔一跤才肯罢休。人走后,谭殊才躺回床褥里,哼着欢快的歌调从手机里调出个监听装置,时不时还能听到钟栩越来越急促的脚步声。…………等钟栩赶到时,才终于知道,瞿玉青为什么会这么激动。——死人了。不,不应该说是死人,而是异变后,合法处决。红色的警报灯跟警戒线将混乱的人群与现场划分开,几辆吉普车停在外围,刺鼻的铁锈味从四面八方侵蚀着人的嗅觉,像死亡的弯刀逼近喉管,紧逼着每个人的神经。宴会中心里,精致的果盘与倾倒的酒杯塔混淆,羊皮地垫已经被一堆不明的黄白红绿之物糊成了一团,吊灯早已摇摇欲坠,甩落的琉璃挂件砸碎了窗口,正往里呼呼灌着冷风。如果忽视掉中间的那团不明物体的话,会让人怀疑是否误入了杀人犯电影拍摄现场。钟栩从来没见过这么恶心的异种。或许用“异种”这个词来形容它都算抬举,它顶多算得上是一块肥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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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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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