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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就凭老太太那偏心眼儿的个性,咱俩母女只有被他们一大家子欺负,当他们家奴隶的份。”朱翠翠稳住张碧云的同时还不忘继续画饼。“你就相信你的闺女吧,跟着我,你的福气还在后头,你看就今天一天我们就挣了这么多钱,以后只会更多,到时候我给你买个大彩电!带你去城里住,咱也当城里人!”“哎哟,你就给你娘吹吧!还让我当城里人咧,能比现在好就不错了。”张碧云嘴上不相信,心里却泛起一丝期待。闺女自从上次遇到何小军一家以后,整个人都蜕变了,为人做事都像个大人,连算数也变得厉害起来,说不定还真能给她买个大彩电,带她住城里。张碧云只觉得以前的朱翠翠是没开窍,现在受到重大刺激一下开窍,比起家里最聪明的人,老大家的朱思文还要聪明。回到朱家的时候,已经下午一点多。院子里静悄悄的空无一人,只有猪圈那边听到点响动。张碧云去到厨房,冷锅冷灶,并没有留她们的饭。“妮儿,咋办,没吃的,咱喝点热水等到晚上再吃?”张碧云揉了揉饿的发疼的肚子,晃了晃热水瓶,好家伙,里面也是空的。恰好这个时候,刚铲完猪食的朱招娣挑着两筐猪粪走了出来。“翠翠姐,二婶,你们回来啦。”看两人站厨房门口,朱招娣提醒两人道:“奶今天发了好大的火,她说等你们回来,也不给你们吃饭。”朱翠翠听完,无奈的笑了笑,冲张碧云挑了挑眉,“看吧,我说我奶会不让我们吃饭吧,你还不相信。”说罢她给朱招娣挥了挥手,“你堆完猪粪早点回来,有鸡汤喝。”堆猪粪,是村里挣工分的一种方法,村里每户人能养两头大猪,猪拉的粪便留下来积累满一筐挑到村里专门堆肥的地方能换两个工分,朱招娣这挑能换四个工分。鸡汤,啥意思?院里的两人都没搞懂朱翠翠说的啥意思。“咯咯咯“朱翠翠低头钻进了鸡圈里,抓起一只全身棕色羽毛,鸡冠浅红色的母鸡拧断了脖子。直到朱翠翠拎着鸡出来,两人才反应过来刚刚发生了什么。“我咧个亲娘咧,你咋把这老母鸡杀了。”张碧云吓得不轻,这可是朱老太的心头肉,就这么给杀了,老太太回来不得闹翻天。“她不给我们吃饭,我们总不能饿死吧,自己找吃的呗,反正这鸡也是我养大的,鸡蛋我吃不着,这鸡肉归我吃不是应该的吗?”朱翠翠理直气壮的说道。朱招娣看着这一幕,突然笑了。这就是翠翠姐所说的强大吗?翠翠姐好像一点不怕老太太呢,或许只有长翠翠姐那样高大才行,没人打的过她……我在年代文里当骟猪匠(十六)【主线任务,阻止朱招娣黑化,任务完成进度6%……】许久没动静的电子屏再次亮起。看着电子屏,朱翠翠心里松了一口气,她已经发现规律,想要改变她这个反派妹妹黑化,简单的对她好给她吃的进度条是会动一点点,而言传身教,改变她的处境才是进度条的大杀器。朱招娣挑着猪粪离开了院子,张碧云已经在院里给倒霉的母鸡放血。“妈,记得多放点姜,去寒,晚上我还得下水呢。”“行,我把墙角的那坨老姜给用了,鸡咱都吃了,这坨姜我也不怕你奶骂。”“反正她那张破嘴闭不上。”想通一切问题的张碧云顿时胆子也大了起来,毫不客气的同意闺女的提议。反正鸡都被闺女杀了,吃不上鸡蛋吃鸡肉吧,再说本就是奔着分家去的,自己想好好过日子,可人老朱家让吗?天天累死累活给人当牛马,她张碧云难道就天生贱命?呸!她可不信。……“洪大娘,洪大娘,大事不好啦,你家小军出事啦!”“何叔,你们快去看看吧,小军从香椿树上掉下来,摔断了腿,现在被送到孙大筒家里去了。”何家院子外,两个小伙跑的呼哧呼哧拍着院门大喊。孙大筒是村里的赤脚大夫,原名孙大伟,因为个子高又常年拿着杆大烟杆被村里人打趣叫孙大筒。平时村里人有啥头疼脑热感冒发烧,擦伤烫伤都是去找他。何明远和洪白莲听见何小军出事吓了一跳,赶紧出门。这两小伙一个叫张三毛,另一个叫李五一,两人都是和何小军勾搭在一起在村里游手好闲,不干正事的懒汉,三人经常聚在一起玩。两口子一开门发现是这两人,顾不得其他,赶紧跟着两人往孙大筒家里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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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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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