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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地方,孙大筒的院子里已经聚满了人。人群围着的中间,何小军紧闭双眼,面色苍白地躺在孙大筒自制的简易担架上,左小腿缠着两块夹板和厚厚的绷带,绷带和裤子上满是血迹。两个汉子在孙大筒的指挥下,把担架抬了起来。“咋啦,我家小军咋啦,孙大筒你要把我小军带去哪里?”洪白莲跑的气喘吁吁,眼看孙大筒叫人抬着儿子走,急了。孙大筒正愁何小军家里没人,看着两口子到了,皱巴巴的脸上多了分轻松。他用随身带着大烟杆指了指何小军的左腿,“小军这腿我治不好,得到县医院去接,骨头都摔叉了,我只能帮忙止住血。”“你俩口子来的刚好,赶紧回家带钱跟人一起去县医院,”小老头眯着眼吩咐道,还不忘补上一句:“我这里花了六毛,这两兄弟还有一块的辛苦费,别忘啦。”何明远顿在原地问道:“还要去县医院啊?这要多少钱啊?”“多少钱也得治啊,不然你家小军以后就成瘸子啦。”人群里一个老头感叹道。其余人不约而同劝道:“你俩口子快回去拿钱吧,这病耽误不得。”“对啊,成了瘸子以后怕是讨不到媳妇儿。”“至少要带五十块,我记得前年李家小子摔断腿去医院都用了四十七。”孙大筒出声提醒,他的看诊钱和这俩帮忙抬担架的钱可不能忘。“行,50块,50块,我这就回去拿钱,这就去,”洪白莲点头如捣蒜,紧接着她扯了扯何明远的胳膊道:“你先陪着儿子去医院,我现在回去拿钱,很快能赶上你们。”何小军就这么被抬去了县医院。……土鸡架上柴火猛炖,一个小时就已经炖的软烂脱骨,醇香鲜美的味道在院里转啊转。小院里,朱翠翠和张碧云坐在屋檐下大口啃食着手里的鸡肉。鸡汤里除了加盐和姜,其余没再加任何调料,朱翠翠却觉得这是她喝过最香的鸡汤,轻轻吹一口飘着油珠鸡汤,入嘴鲜美无比,咽下肚里立刻感觉从腹部传来淡淡的温热感。朱云武和朱冬石,朱宏刚三人一人抱着一碗鸡汤,呼哧呼哧的喝着。朱招娣和朱想娣两人挤坐在厨房屋檐下。两人手里同样抱着碗,汤水入口之间,还能瞧见她俩碗里有几坨鸡肉,这是那三个男娃碗里没有的。“姐,为啥我碗里没鸡肉?”朱云武眼尖,瞧见两人碗里的鸡肉立马叫道。另外两个男娃看了看自己的碗,又跑到两个姐姐碗里看去,果然看到碗里有肉。朱招娣任由两个弟弟打量着碗里的肉,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自顾自地喝着汤,只不过碗里的鸡肉她丝毫没碰。旁边的朱想娣则吓了一跳,把头低下,下意识就想把碗里的鸡肉夹给朱宏刚。“爱吃吃,不吃滚,叫你喝汤,你还蹬鼻子上脸,找抽呢。”朱翠翠猛的站起身,手里嗦的精光的鸡骨头扔到朱云武脚边,“人招娣妹妹一直帮着烧火,想娣也帮着盯奶的稍,你干啥啦?吃白食还不乐意,不乐意给我滚。”“别以为你是我亲弟就不得了了,在我朱翠翠这里,谁干了活,谁就有得吃,没有什么特殊。”“还以为我是你们爹妈,亲奶重男轻女吗?给我滚远点,你们喝了鸡汤一会儿记得把锅碗洗干净点儿,不然的话……”朱云武被自家亲姐吼的一哆嗦,赶紧把求救的目光放张碧云身上。张碧云听见朱翠翠的话下意识皱起了眉头,刚想开口劝几句,对上朱翠翠的目光却歇了这个心思。算了,她本就不是什么重男轻女的主,早年间还以为这辈子就朱翠翠这一个娃,后来得了朱云武这个男娃反而还觉得不习惯,想开口又觉得大闺女说的对,索性继续美滋滋吃起碗里的鸡肉。求助无望,朱云武只得乖乖点头,“知道啦,姐,我会去洗碗。”朱冬石和朱宏刚赶紧点头,附和道:“我们洗碗,翠翠姐,别生气。”“行,你们两个小崽子最好乖乖洗碗,要想偷懒让你们姐姐洗,就别怪我手里的棍子。”朱翠翠再次开口。看的朱招娣小脸红扑扑的,不知是鸡汤太烫还是喝鸡汤兴奋的……我在年代文里当骟猪匠(十七)【主线任务,阻止朱招娣黑化,任务完成进度10%……】“喂喂喂……”随着一阵刺耳的电流声响起,村头老槐树上的大喇叭响起老村长沙哑的嗓音。“大河村的村民请注意,大河村的村民请注意,我是村长李德福,接上级通知,下周我们村又要接收一批新的知青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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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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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