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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陈野只能强颜欢笑冲众人摆了摆手里的信件,“我家里有寄钱给我,我自己买了些东西。”实则他手里的信封里是他爷奶在农场里给他写的信,信里的内容差点让他咬碎牙齿。老头和老太太的农场生活太苦,料想到孙子陈野的下乡生活必定困难重重,他们这辈子已经没有翻身的机会,希望陈野能保重身体,实在不行可以找个乡下姑娘结婚,这样至少有人帮扶,说不定再等一年,他们就能抱上孙子……还没到村子,朱翠翠就远远看到山坡上有个小黑点似乎朝他们这个方向靠近。很快,朱云武小小的身影也清晰出现在众人的眼前。男孩跑的气喘吁吁,还没到跟前就单手按在肚子上喘息。“呼~姐,姐……咳咳……大事不好啦,招娣姐被大伯他们抓走啦。”“什么?你说清楚?”朱翠翠吓了一跳,赶紧一把扯住朱云武的肩膀,让他把事情说清楚。“唉,”朱云武又缓了几口气,咽了咽口水。“早上,爸妈刚去上工,奶就带着大伯,小叔他们一家来我们家里抓人。”“家里就我和招娣姐,他们冲进来就抓招娣姐,招娣姐被大伯打伤腿抓了回去。”“爸妈这个时候正去院里要人,两边吵了起来。”……我在年代文里当骟猪匠(二十八)可恶,该来的还是来了。按照小说剧情发展,大概率是朱家想把朱招娣许给村里傻子二愣子定亲的时候。……朱招娣蜷缩着,躺在猪圈的杂草堆上,脸颊上鲜红的巴掌印清晰可见,猪圈门口站着朱夏英和赵红霞两人。“招娣啊,你跑啥啊,你定给二愣子家是好事,你妈还拿了88块的彩礼钱,这彩礼老高了,大河村头一个。”“这不,你弟用你的彩礼钱穿上白色球鞋了,听说这鞋就城里人才穿,你弟也是沾上你的光咧。”赵红霞趴在猪圈门上不停地朝里说话,木头缝隙间她看见朱招娣的背影瑟缩了一下。朱夏英在一旁听的直皱眉,语气不满的说道:“小婶,你快别说了,你这哪是劝招娣,你这不是伤她的心吗?”“再说了,家里嫁女儿得的彩礼都是给自家,到时候小婶你嫁想娣的时候彩礼还不是都到你手里。”“呸。”赵红霞啐了一口口水,“我家想娣的婚事我要做主,我才不会让她嫁傻子。”“你这做姐姐也真是狠,妹妹嫁给傻子你还在这儿劝,头上那红头绳也是你妈拿彩礼钱买的吧,难怪这么冷血。”她双手抚摸着翘鼓鼓的大肚子,喃喃道:“儿啊,你一定要是个儿子,不然啊,生到老朱家,磋磨可多着呢。”赵红霞摸着肚子走了。“切,说是这样说,想娣现在的遭遇不就是以前的招娣吗?”朱夏英盯着她的背影讥讽了一句,随即又陷入了沉默。猪圈里,朱招娣安静的听着这一切,脸上身上火辣辣的疼。一种难以言喻的悲伤从心底蔓延出来,她只觉得心脏处传来的钝痛让她难以呼吸。她回忆起在老屋生活的日子,每天依旧有很多活要干,但又有很多的不一样。她可以坐在饭桌上和大家吃同样全是白米的饭,饭碗里再也不是汤水;饭桌上有菜有肉,她都能伸出筷子去夹,没人会打她的筷子,说她是贪嘴婆;她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房间,房间里的一草一木都由她来装饰。她和翠翠姐去抓鱼,挖野菜,每次去城里卖了钱翠翠姐都会给属于她的工资;她已经靠自己的劳动攒够了上小学的钱。178毛,她记得翠翠记在小本子上的数字,这是她攒的钱,村小一学期的学费是一块五,她攒的钱完全能够上完小学。可惜她现在被抓回来了,还要和二愣子定亲,那个满脸鼻涕,拉屎撒尿都不会的傻子,居然要她嫁给这种傻子,呵呵,88块的彩礼,真够高啊,他们应该很开心吧。院里,朱大兴高采烈的在朱老幺炫耀朱招娣彩礼有88块的事。“瞧见没,我脚上的解放鞋,好看吧,卖8块呢。”朱大挽起裤腿,垫出左脚,露出军绿色的解放鞋在朱老幺面前展示。崭新的鞋子看的朱老幺心里酸酸的。“切,有啥了不起,我家想娣以后也能给我挣这么多彩礼钱。”“行了,大男人家家有啥臭美的,”朱老太一脚踢在朱大的新鞋上,鞋面顿时出现一个脏印。“明天是个好日子,你现在去徐家走一趟,给愣子的爹妈说说明天就定亲。”朱大赶紧弯下腰拍鞋上的脚印,边拍,嘴里也埋怨起老太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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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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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