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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哟,妈你说就说,干嘛踢我一脚,我的新鞋啊。”正在此时,院门被人拍的砰砰作响。“砰砰砰”“开门!快开门!”“朱大,你两口子生孩子没皮燕子的东西,趁老娘不在家居然敢跑我家去打人,你个狗娘养的东西!”门外的张碧云放下锄头就是一顿骂。“媳妇儿,你骂到招娣和我了。”朱二抹了抹头上的汗,讪讪开口道。张碧云一顿,好像是有点不对劲,“那我换一套骂法!”“朱大,刘兰芳,你两个背时玩意儿,大白天不去村上挣工分,跑我家里去当贼,你有脸当贼,没脸出来见人啊。”“哎呀,这是咋了,咋了?”张碧云几嗓子就把老朱家隔壁两家人喊了出来,一群人围着看热闹。“吱嘎。”朱家院门打开了,朱老太满脸怒气的冲了出来。指着张碧云鼻子就开骂:“张碧云你搁我屋门前放屁呢,谁去你那破屋子当贼了,我儿抓我孙女回家,关你啥事。”“一天吃饱没事干好好管管你那胖猪闺女吧,天天拐着我家招娣不归家,存的什么心思。”“臭老太婆,你嘴巴放干净点,我家翠翠胖怎么啦,吃你家大米啦,你们自己把招娣打出去,还有脸说我家翠翠拐招娣,招娣在我家住一个多月你们家关心过吗?问过她吗?现在好意思跑去打人,把人给抓走,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听着外面传来熟悉的大嗓门,关在猪圈里的朱招娣燃起了希望。二婶来了,他们一定是来带她回去的。“呸,招娣是我的女儿,我打她关你啥事儿,我今天就打她了,你能怎么着?”朱大站了出来。“你们搁大河村里问问,谁家孩子不挨点儿打,咋我打自家的孩子还归你家管啊。”“怎么你们家自己女儿不够养,想拐我家的,没门儿。”周围看热闹的村民们也在两方的骂战中搞清楚事情缘由,这会儿听着朱大的话都愤愤赞同起来。“朱二,快劝劝你媳妇儿吧,招娣毕竟是朱大两口子的孩子。”“就是,这孩子是他们家的,打打也没啥事,我们小时候不也这么过来的吗。”“你……”张碧云憋着一口气,半天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当然知道招娣是朱大两口子的孩子,最开始朱翠翠把招娣拎回家住,她是不太同意的,可耐不过闺女的主意大,慢慢相处下来她也心疼起招娣这孩子,要是就这样让她回去,指不定还怎么被折磨。“哎呦,哎呦,老朱家的,我的孙媳妇儿没事吧?”人群后边,白发苍苍的老太太拉着个满脸脏污,咧嘴傻笑的痴儿走进人群中心……我在年代文里当骟猪匠(二十九)“诶,不对吧,徐奶奶,二愣子啥时候有媳妇儿啦,你咋跑这儿来找?”墩子妈满脸的好奇。其他人也是摸不着头脑,今天是咋回事儿,咋吃瓜是一茬又一茬吃不完呢。“乡亲们,我这正要给你们说呢,我们家二楞说着亲啦。”女人喜悦的声音再次从人群后方传来。众人回头去看,二愣子妈笑成了一朵儿花,拉着刘兰芳走近前来。“我们家二楞和老朱家的招娣结亲啦,赶明儿个就要选个日子定亲咧。”“啊!招娣和二愣子?他们差了10岁咧。”“天啊,朱家要把招娣嫁给一个大傻子。”“啧啧啧,好好的闺女就这样给人糟践。”“难怪朱大一家要把招娣抓回去,原来是要定亲了。”议论声此起彼伏。此刻最震惊还是朱二两口子。“朱大,你真把招娣许给了二愣子?”朱二缓缓开口问道。不等朱大开口,边上的愣子妈不乐意了,她两手在空中比划着八字,“那咋啦,我家可是给了88块的彩礼,放在大河村这也是头一家!”“我咧个娘咧,88块,这彩礼给的可真豪横啊。”“难怪朱家要把招娣嫁过去,二愣子家下血本啦。”何大胆和何二志在吃瓜人群里激动不已。“你们这哪里是嫁女儿,分明是卖女儿。”朱翠翠带着一群大汗淋漓的知青赶到。“把招娣嫁给这种傻子,你们作为亲爹娘难道不会想到招娣以后要过的日子吗?还真是全钻钱眼里了。”朱翠翠放下平板车扒开挡路的人群就站在了朱大面前。魁梧的身形瞬间让朱大的额头冒出了细密的汗珠。他还记得之前被打的两巴掌,当时他只感觉整个人都被打懵了。如果他没记错,这丫头还是收着力打他的,要是全力打来,他怀疑几巴掌下去就得嗝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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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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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