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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敬?这不是那位国内著名的老音乐家吗?之前某新秀音乐家不就是想要拜入古老先生门下?那可是中央音乐学院出来的高材生,天赋过人有目共睹,就这那位老先生都看不上。谢遥臣?开玩笑吧!换个人这么说,他们肯定要大骂是不是谢遥臣找来的托,但说这话的可是知名老艺术家温立德。并且温立德之前还有些不喜欢谢遥臣。【懵逼了,谢遥臣弹得真有那么好?】【温老都这么说了,应该没错,但我不懂的是,他不是在农村长大还高中辍学吗??】【他在哪个农村长大的!我也想去长长,到时候可以像他一样牛逼吗?】“多谢温老师好意,不过我不打算再拜师。”从001那里大概知道了古敬是什么人,谢遥臣有些意外温立德的热心,但还是礼貌拒绝了。温立德很不甘心,“不用这么急着回答,你再好好想想!到时候改变主意了和我说。”谢遥臣应付着说:“好。”院子门口,没人注意到,陆决明早就站在那了。导演跟在旁边,目瞪口呆地感叹:“没想到啊!谢遥臣这么厉害?”这反差实在太大了,让人不敢相信!陆决明没说话,只是目光深沉而炽热,专注地凝望着那个人,眼中还有残留的惊艳未曾退去。心如擂鼓,血液滚烫。青年怀抱阮咸垂首拨弦的身影,好像一幅他珍藏已久却不甚遗失的珍贵画卷,在那一刹那,突然地朝他心上撞来,继而细细密密地填满他整个空荡的心间。娱乐圈霸总文的炮灰13院子里,谢遥臣放下乐器,听到胡爷爷和温立德聊天,说他儿子早上有事出去了,地里掰好的玉米还没来得及弄回来,准备自己去背。他就起身道:“我去吧,正好没事。”胡爷爷忙说不用麻烦他。谢遥臣站在那,挺拔清俊,姿态闲适,笑道:“老爷子送我一把乐器,还不许我出点力气感谢一下吗?”他这样说,胡爷爷就没再拒绝了,乐呵呵道:“行,那你今晚来我家吃饭!”又多赚得一顿饭,谢遥臣欣然答应,他可是听说了,老爷子家里还有许多其他的乐器,刚刚听到的时候他就想找机会见识一下了。接过胡爷爷给的背篓一转身,谢遥臣猝不及防就和门口高大俊朗的人影四目相对了。对方看他的眼神,仿佛恨不得把他吃了似的,让谢遥臣一颗心都忍不住抖了抖。“咳,陆哥回来了啊?”见鬼了,对着简司空他能完全无视,但对着陆决明,不知怎地,他总有种被压制的感觉,这就是比主角攻还牛的大佬的气场吗?陆决明“嗯”了声,走上前,看了眼他的背篓说:“我和你一起去。”不等他拒绝,就十分自然地和胡爷爷又要了一个背篓。谢遥臣:“……”科技公司董事长这么喜欢干活吗?不过有人乐意帮忙,他也不拒绝,一起去就一起去吧。胡爷爷家玉米地有点远,老爷子年纪大了,谢遥臣没让他跟着去,而是找了个村里的小孩带路。和陆决明走在一起,谢遥臣感受很强烈,身边的男人比他高了一个头,身材也比他强健了一圈,两人明明保持着合理的距离,但他总觉得对方身上那股侵略的气息,好像随时打算将他捆绑、禁锢起来似的。他几次状似无意地转头,陆决明都在看他。他脱口而出:“干嘛一直看我,被我迷住了吗?”陆决明一顿,说:“是。”谢遥臣:“……”他怎么就没管住这张破嘴!好好的说什么骚话?他默默扭头。将他反应看在眼中,陆决明唇角弯了下,说:“你刚刚弹得很好。”“咳,还好。”被人夸总是高兴的,谢遥臣又扭过头来,“其实和以前相比,已经有些生疏了。”“以前?那是什么时候。”谢遥臣心中怅惘,“很久以前了。”乐器除了阮咸,他其实还会很多,都是师尊教的。但自从离开第一个任务世界,他就再也没碰过了。他刻意去回避,害怕想起那些注定了一辈子不能再相见的人。唉,《宿主守则》上告诫任务者不要过度沉溺于任务世界,果然不是没有道理的,他当时怎么就不听劝呢?“你在想谁?”男人的声音突然响起。谢遥臣立马回神,“……没谁。”艹,这被捉奸的心虚感怎么回事?他们明明还不熟!胡爷爷家需要弄回来的玉米不多,但山路不好走,来回两趟,谢遥臣也出了一身的汗。扔掉背上的背篓,整个人都轻松了起来,仿若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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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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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