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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擦了擦头上的汗,看了眼前面气息还沉稳的陆决明,忍不住柠檬,“他体力怎么这么好?”001:“陆决明的人设可比主角攻还霸总,霸总都能一夜七次你不知道吗?而且陆决明还是主角受的爱慕者和金手指,哪怕最后得不到主角受,但在设定上没有一副好体魄怎么能行?”001:“现在我们参与进来,陆决明肯定不会死了,不出意外的话也不会再喜欢主角受,那他以后肯定要找对象的。啧啧,他对象有福了。”谢遥臣:“……”他视线忍不住又往那边飘,陆决明之前刚从外面回来,去地里去得突然,没来得及回去换衣服,现在身上还是之前的衬衫西裤。此时他站在院子里的水缸面前,挽起了袖子,露出结实的手臂,正在擦脸洗手。背对着他的身影,猿臂蜂腰,伟岸挺拔,浑身散发着成熟男性的魅力,让人看了忍不住脸红心跳。谢遥臣意识到自己看的时间有些久了,正要收回目光,陆决明突然回头,直直对上了他的视线。“喜欢?”他直接问他。谢遥臣:“………………”他扭头就走,心里骂骂咧咧。不就多看了两眼吗?谁就喜欢了?!陆决明说话真是太放荡了!!001:“宿主,你耳朵红了。”谢遥臣:“闭嘴!”001仿佛发现了新大陆:“宿主,你好纯情啊!”001:“但是不对啊,你之前不还当众调戏人家屁股翘?那时候你可不是这样的!”谢遥臣直接开启系统禁言模式。他跑到外面待了会儿,感觉耳朵上的温度下去了,才转身回去。“小谢,来喝水!”胡爷爷喊。谢遥臣扬声应了,走进屋子。胡爷爷给他们准备了甜水,是用醪糟做的,村里人干完活都喜欢喝这个,十分解渴。谢遥臣进去,看见桌上放了两碗甜水,就近端起一碗,抬起就哐哐一通灌。喝了半碗,通体舒泰,他眉眼都舒展开来。这时,陆决明过来了,手里拿着两个勺子。看了眼他手里的碗,男人突然顿住脚步,表情有些微妙。谢遥臣面不改色,“干嘛?”陆决明:“你拿错了,这碗是我的。”顿了一秒,不紧不慢地补充:“我已经喝过了。”刚刚才喝了一口,胡爷爷叫他过去拿勺子,这才会走开。谢遥臣的表情几乎要裂开。半晌,他憋出一句:“没事,我不嫌弃你。”说完,为了表示自己根本不在乎,一不做二不休,接着把剩下半碗也给喝了!正好胡爷爷叫他过去看乐器,他转身若无其事地走开。陆决明站在原地,看着他走到拐角就突然加快、透着些仓皇的脚步,眼中不期然滑过一丝笑意。娱乐圈霸总文的炮灰14胡爷爷是个民间艺术家,同时还爱好收藏,家里的乐器可谓是多种多样,连一些十分少见的都有,谢遥臣感到十分惊喜。“扬琴会吗?”胡爷爷背着手,揭开扬琴上的防尘布。谢遥臣:“略懂。”“尺八呢?”谢遥臣:“还行。”“古琴?”谢遥臣:“不算精通。”“小伙子会的东西还挺多,就算不精通也了不起了。”胡爷爷笑呵呵道,“来,都来试试,不懂的可以问我。”谢遥臣欣然接受邀请。半小时后——胡爷爷陷入沉默。满脑子都是三个词:略懂、还行、不算精通。胡爷爷承认,他被装到了。他沧桑询问——“谢老师,收学生吗?年纪虽然有点大,但是听话。”谢遥臣:“……”在谢遥臣演奏的时候,胡爷爷家院子里,已经蹲了一圈的人。许清欢、简司空、谢星洲都在,还有导演和好几个节目组工作人员。许清欢听得呆住,“天哪,他怎么什么都会?”简司空是刚过来的,还有些不清楚,“里面是谁?”“谢遥臣啊!”许清欢激动,“他真的太厉害了我跟你说,连温老师都夸他,说要推荐他去给古敬老师当学生!”简司空惊讶极了。一边的谢星洲听到许清欢不重样的夸赞,更是满脑袋问号。谢遥臣?他那个干啥啥不会、只会跟在男人屁股后面跑的堂哥?两人求证地看向导演,导演表示许清欢说的没错。恰好贺临安和周沐白终于完成任务、找导演找到这边来,听到导演和许清欢的话,一时都愣住了。许清欢扭头看见两人,下意识道:“沐白,你之前说谢遥臣高中辍学只会种地是从哪听来的啊?我跟你说,那肯定是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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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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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