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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浓:“”一旁的小二:“”白衣男子头也不抬的道:“姑娘,酒楼今天不营业,吃饭去下一家吧。”“我是来卖菜方子。”声音清脆空灵,婉转悦耳,白衣男子被这声音美到了,他抬头露出一张过分俊美的脸。沈瀚宇看见星浓,愣了一下,那双好看的狐狸眼闪过一抹惊讶,是她?星浓:“”星浓搜索了一下原主的记忆,有限的记忆里,并没有这两人。只是这两人的反应为什么好像认识自己?沈瀚宇之所以诧异不过是昨日进城的路上,他在马车里正好看见她帮一个老汉推车。刚才他路过布庄,正好也看见她坑人,感觉就像个坏人。可是昨日之事虽是一个小小的善举,微不足道。但这世间做大善的人未必真善,反而做着那些微不足道的小善才是大善之人。细微之处更能窥见一个人的品行。只是,这么就近一看,这个心善的黑丫头怎么长着一双他们家特有的狐狸眼?狐狸眼虽多,但是这么好看的狐狸眼,他们家特有啊!不过,他没有姐妹,不然那老头不会天天嚷着要贴心的小棉袄了。他放下话本,站了起来,走出柜台,对星浓做了一个手势:“姑娘请坐。”星浓走到最近的一张桌子从容落座。沈瀚宇眼神闪了闪,这落座的姿态和坐姿就不是普通农家女子能做出来的。他一撩衣摆,同样优雅从容的在星浓对面坐了下来。沈南跟在他身后,来到他身后站着。店铺唯一的小二看了一眼像根木头杵着一动不动的沈南,才非常有眼色的给两人上了茶。“姑娘会做什么菜?我得尝过,才决定买不买。”沈瀚宇问道。她一看就不像个会做出什么有名的菜的人。他可不是个心善之人,如果菜不适合,他也不会买。星浓看向站在一边的小二:“请问厨房有什么食材?”草率了,打工人小二立马机灵的道:“厨房没有什么食材了,有一条五花腩猪肉,缸里还养着一条活鱼,还有几样蔬菜和一板豆腐,姑娘想做什么菜,小的可以去买。”这位白衣公子刚刚才买下了酒楼,而且他刚买下酒楼就写了一张红纸贴在门外要高价请厨子,还提到一个从宫里出来的御厨,又让他的手下去赶紧请什么先生来修缮酒楼。他一看就是不缺银子的,而且身份不凡,这酒楼应该能经营下去。自己缺一份工,他想好好表现,争取能留下来。星浓:“不用,够了。公子要不要尝尝我的手艺?”她还要赶回村里,不能耽误太多时间。前世她有一个非常嘴刁的古武师傅,半年时间带她尝遍了全球所有的米其林三星餐,还培养出了她一身好厨艺。沈瀚宇听见猪肉便下意识皱了一下眉头。这还是他小时候被人塞了一块长了虫的猪肉,留下了阴影,从此看见猪肉便反胃。但他没打算提醒她。星浓察觉到沈瀚宇下意识的反应,不由道:“冒昧问一下,沈公子不吃猪肉?”一动不动的沈南眼珠子动了动。星浓将两人的反应看着眼里,看来猜中了。是信仰的缘故吗?她真诚的道歉:“沈公子不吃猪肉是和信仰有关吗?我很抱歉。”沈瀚宇只觉得这黑丫头真的有眼色,他向来喜欢和有眼色的人交往,省事,他笑道:“那倒不是,只是单纯的不喜欢吃,姑娘不必抱歉。”星浓点了点头:“那我做一些素食。”沈瀚宇摇了摇头:“我不吃素,对猪肉只是有不好的阴影而已,要是姑娘能让我吃一口猪肉,那菜方子我便高价买下来。”他是看见猪肉就反胃。星浓:“多高?”沈瀚宇捧起茶杯喝了一口茶,闻言,放下茶杯,伸出了五只手指。“五百两?”“噗!”沈瀚宇直接将口中的茶喷了!这姑娘是有多自信,张口便五百两!一个菜方子,还是关于猪肉的,五十两,上天了吧?小二惊得下巴都掉了!谁家的菜方子值五百两?御厨还是厨神的?连木头人沈南都忍不住多看了星浓一眼。星浓对众人的反应并不在乎,价格的事情还是得先谈好,“其实我习惯了以分红的方式来和人合作。”五百两,虽然听起来很多,甚至够梅花村的村民花一辈子了,但是她的菜方子却可以给他赚很多个五百两。习惯了以分红的方式和人合作?她还和谁有合作,沈瀚宇擦了擦嘴角,来了兴趣:“怎么分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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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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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