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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供的菜方子做出来的菜,在公子旗下所有的酒楼每卖一份我便收取一成的红利。”小二:“”这姑娘不怕她的菜卖不出去一份吗?他好像还听见这公子要请一个什么从宫里出来的御厨来坐阵,目的就是一定要将对面的迎宾楼比下去。她难道觉得自己做的菜,比御厨的还好吃?拿五十两,多好啊!回去可以买几亩田地,盖一间青砖瓦房,再买一头牛,一辈子都不用愁了。沈瀚宇深深的看了她一眼,她这是对自己的菜很有信心啊!他从不轻视任何一个人,但也不会轻易相信任何一个人。“如果姑娘能让我吃一口猪肉,那姑娘提出的条件我便答应了。而且是五成,不是一成。”他是看见猪肉便会反胃,闻到猪肉的味道更是会吐。所有御厨都想尽办法,都不成。甚至厨神做出来的,都不成。这世间,没有谁的厨艺,比厨神还厉害吧?最重要的是,吃不吃,还不是自己说了算!“请稍等。”~星浓来到厨房,四周打量了一眼,食材虽然少,但是到底是酒楼的厨房,一切工具都齐全,用于食材雕刻的刀子也有一套,而且磨得很锋利。她看了一眼食材,想了想,便开始动手了。就做一道年年有鱼和金元玉树吧!“姑娘,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小二主动的来给星浓打下手。“你帮我将那青菜清洗干净,捣碎,我需要一些绿色的菜汁。”“好。”星浓则开始处理水缸里那条活鱼。她利落的将鱼鳞刮干净,然后开膛剖腹,接着将鱼皮完整无缺的剥了下来,然后将鱼肉一片片的切割出来,每一片都薄如蝉翼,大小相同一个时辰后,星浓背着背篓不疾不徐的走出了酒楼。小二亲自将星浓送出来的,他看着她那纤细,瘦削的背影,根本想象不出,一身破烂的她竟然能做出那样出神入化的菜。那刀工简直绝了!沈瀚宇坐在那里,拿着一张纸,若有所思。他的面前是两只空盘子。沈南眼珠在空盘子和沈瀚宇之间来回转。肚子咕咕叫,眼神有些哀怨。小二走了回来。沈瀚宇对他招了招手,“刚才那盘年年有鱼,那鱼真的是用猪肉拼成的?”他怎么一点都吃不出来?而且看起来,吃起来就是一条完整的鱼!“回公子,是的,我亲眼看见沈姑娘一片片的将鱼肉切下来,然后一片鱼肉一片猪肉拼回去了!沈姑娘那刀法太厉害了!每一片鱼肉和猪肉竟然都薄如蝉翼,而且大小都一样,简直就像用尺子量过一样。然后她将鱼片和肉片还有那盘‘金元玉树’,那些金元宝和金花,都是用猪肉做的,特别是那一朵朵的金花,她是直接在滚烫的油锅里雕刻的,每一朵油炸出来不超过一个瞬息的时间。沈姑娘说,要想金花成型,就必须要在油锅里雕刻,而且要快,花瓣要薄!每刻一刀还要沾点”小二手舞足蹈,劈里啪啦的将星浓做菜的过程说出来,那佩服之情,简直有如黄河之水天上来一般,滔滔不绝。沈瀚宇看着文书上的五成分红,他看向沈南:“本公子是不是让利太多了?”五成啊!他怎么有种以后都得给人打工的感觉?沈南:“是。”沈瀚宇:“”草率了!他不知道那鱼里有猪肉!“你怎么不拦着我?”沈瀚宇瞪了一眼沈南。他明明去厨房看着的!沈南眼神哀怨:“属下抢不赢。”一开始明明是两人一起尝尝那些菜式的,是谁吃了两口后,便将自己赶下桌了。他才吃了半条鱼!沈瀚宇:“”这个笨蛋,自己才吃了两口,他便已经吃掉半条鱼,他能不赶他下桌吗?有人要倒霉了星浓离开酒楼后,又去了杂货铺买了两盏油灯,五斤麻子油和三十斤白面,切了一条三斤的肉,这是给修缮房子的村民做馒头吃。这么一来身上的银子又差不多花光了。星浓发现这个朝代的油灯还是用铜盏,没有瓷盏,铜的导热快比较费油,她记得古代有种省油灯,《陆放翁集?斋居纪事》中便有记载中言“书灯勿用铜盏,惟瓷盏最省油。蜀有夹瓷盏,注水于盏唇窍中,可省油之半。”,《老学庵笔记》中介绍得更加详细,她在博物馆也见过,得想法子弄几个省油灯出来。在没有电的朝代,油灯可是很重要的照明工具。傍晚时候顾氏回到家,看见屋里点着两盏油灯,亮堂堂的,沈若熙和星晴正在炕上高兴的裁布做衣服,星晖在另一头看书,桌子上还放着一套文房四宝,一看便价值不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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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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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