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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兄?任子珊酸了:“谁是你师兄,天阔哥可没认你。”“师妹,不必客气。”楚天阔淡淡的回了一句,便转身走进桃林。任子珊:“”星浓想到什么,又赶紧喊道:“师兄,你知道怎么从里面出来吗?”她可不想再爬博古架找机关按钮了。她问的是造物空间,她知道他明白。任子珊以为她担心楚天阔走不出迷雾阵,翻了个白眼:“要你多事?天阔哥闭着眼睛都能走出来!”“滚。”清绝的声音从桃花林里传了出来。任子珊:“”天阔哥让谁滚?一定不是自己!星浓:“!!!!”竟然是滚?任子珊得意洋洋的看向星浓:“听见了没,天阔哥让你滚!”星浓眼神也没有给她一个,背着背篓转身离开。她还要看看有没有合适的野花带回新院子种种。对了,明天她再问问,可不可以挖一棵桃树回去种种。任子珊:“”她这是被一个村姑无视了?任子麟拍了拍妹妹的肩膀:“走吧!去找你天阔哥。”任子麟拉着任子珊进了桃林。他要问问楚天阔为什么将那珠子送她。任子珊看着一棵棵桃树:“二哥,你刚才记住了怎么走出迷雾阵了吗?”任子麟:“……”两兄妹大眼瞪小眼:完了!任子麟对着外面大喊:“师妹,小师妹!救命啊!”星浓听见有人喊师妹,小师妹,可是那个声音不是她师兄的声音。她师兄的声音恍如神袛,可好听了。于是她不疾不徐的走远了。松柏匆匆的来到桃林外,看见星浓离去的背影微微诧异,也没多想,他听见了任子麟的叫喊声,忙道:“任公子,衙门有人报官,你要不要赶回去开堂?”任子麟大声回应:“要!要!快让你家主子带我出去!”被搜星浓一直往里面走,找了个没有人的地方,她将背篓等东西放在地上,利落的爬上了一颗大树,在一根略粗的树枝坐下,然后拿出了金珠,开始研究。很快她便找到了这金珠的使用方法了。她心里想着进,或者盯住金珠看一秒,造物空间便会出现,她就能够进去操控里面的东西。只要她默念“滚”,空间便会收起来。当然,不进去直接在脑海里用意念也能看见和操作里面的东西。星浓突然看见类似于草莓的基因碎片闪过,意念一动,造物台亮了。然后在星浓的记忆和意念操控之下,一片片基因碎片飞进光幕,眨眼间完成排序,花盆里的一棵草莓活了过来,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花结果成熟。红通通的草莓点缀在绿叶白花之间,分外可爱!只是草莓的果子很小,最大的也只有母指的指甲盖大小。星浓意念一动,摘了一只放进口中……她的小脸瞬间皱成了包子:哗……,这也太酸了吧!!!星浓又摘了一片芥菜叶,直接尝尝了,苦,又苦又涩!她回忆了一下芥菜和草莓的基因,和现代她记忆的是有许多地方不一样的,但大体相同,所以她才能拼出来。突然她似乎明白了什么,或者花盆里的植物的基因都是最原始的,也许就是世界上出现第一株这种植物的基因。因为没有经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过程,所以草莓又小又酸,芥菜也比现代的要苦一些。接着按照前世的记忆,星浓又排列出了水稻,小麦,玉米的原始基因。她看着那稻穗和麦穗,颗粒少,不够饱满。玉米也是,玉米也是差不多,个头小,玉米粒也不多。果然都是最原始野生的状态。星浓的视线又落在造物台上,既然可以操作基因碎片,应该也能改良吧?想到这她有些兴奋,哪怕此刻头痛欲裂,太阳穴也隐隐发胀,她也想继续。星浓揉了揉太阳穴,想给草莓进行改良。意念一动,造物台的光亮了,光幕里按她的意念,出现草莓的全部基因序列。她开始寻找可以改良的地方,这个可慢太多了。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不知过了多久,星浓总算发现了一处可以改良的地方。她意念一动,按现代记忆的基因片断改良。这时她脑袋突然传来剧烈的刺痛,光幕消失,造物台暗了。刺痛消失,她发觉整个人头昏脑涨,很是疲惫。是她太心急了。精神力都耗尽了!星浓靠在树干上,闭目养神,打算恢复一下元气才下山。这时一只金黄色,体型较大的鹦鹉,落在星浓头顶的树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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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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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