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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浓眼睛睁开一条缝,看见一只金黄色夹着绿色羽毛的鹦鹉落在头顶的树枝上,她也没有管。树上的鹦鹉歪头侧目好奇的打量着星浓。见星浓半天都不动,它飞了下去,落在星浓的头顶上。星浓没有管它。她没打算抓它。只不过星浓突然感觉头顶一热。“”她心中生出不妙的感觉!眼都没睁开,迅速伸手一抓,便抓住了两只鹦鹉爪。干了坏事的鹦鹉,正想飞走,没想到被抓住了,它使劲的扑腾着翅膀。星浓睁开眼,冷冷的看着它:“找死!”金黄色的鹦鹉使劲的扑腾着,嘴巴里喊着:“找死,找死”星浓:“”“滚!”星浓松开了手,将它丢向半空。如果不是看在它的子孙后代在未来快要灭绝的份上,她绝对将它烤了!鹦鹉尖叫了一声,然后扑腾了几下翅膀,便飞了起来了。它落在星浓头顶的树枝,喊着:“滚,滚。”星浓:“”看在它的子孙后代太稀少,她忍了!头顶顶着一坨大便,星浓哪怕依然头昏脑涨,也没法休息了,她从树上跳了下去,背上背篓,拿起网兜,匆匆往山下的小溪走去。星浓来到河边清洗头顶的鸟粪,却发现这鸟粪上有一粒完整的玉米粒。从原主的记忆中,是没有玉米这样粮食存在的。刚才那只鹦鹉是金太阳鹦鹉,它本来是生活在热带雨林里的。难道是从那里飞过来,然后吃了某地的玉米,将种子带过来了?玉米是难以消化的食物,整粒吞下去便会整粒拉出来。话说,鹦鹉能飞洋过海吗?算了,它怎么飞过来的,与自己何关?原本,她本就打算在灵珠里拿出来的玉米种子。现在借口都不用找了!星浓将玉米种子清洗干净,然后再使劲的搓洗自己的头发,直到头皮都发红,发痛了,她才罢休。可是心里依然觉得不舒服,总觉得没洗干净。但是时间不早了,免得星晴担心,没有发巾弄干头发,她只能将一头湿漉漉的头发用头绳绑成一条马尾,匆匆下山。星浓还没回到家,远远便看见了小巷里聚满了人。她眸光一凛,身形一闪飞快的跑过去。那速度犹如一头猎豹在山间奔跑。山脚下狭窄的巷子里站满了人。屋里的东西被丢了出来,衣服,布匹,被子,碗筷,米面,油盐,砂糖,酱油满地都是,小小的巷子一片狼藉。村民们议论纷纷:“这不是精米白面?这精米我只在粮铺看见。顾氏一家穷得响当当的,哪来的银子买精米白面,一定是偷了酒楼贵人的荷包了!”“真是看不出来啊,沈星浓那个野种竟然还偷东西!”“前两天我家不见了两只鸡蛋,我怀疑就是她偷的,差大爷,你一定要帮我问他们家拿回来啊!”“真的吗?天,这样的小偷在村里是祸患啊!滚,一定要她们滚出村子!”“没错,滚,梅花村不能有小偷”几名衙差将地上东西翻了个遍,都没有找到金珠。带头的衙差李勇看向李氏:“老夫人,没有找到你说的金珠。”李氏从灶房里拿出一布袋,她直接将袋子里的东西倒在地上。那些鱿鱼干,虾干,紫菜之类的东西哗啦啦的散了一地。她指着地上的东西道:“差大爷,我家丫鬟亲眼看见她偷了迎宾楼客人的金珠。不然你看看她家这房子。她家就是一个破落户,再看看这些海味,还有精米白面?她家哪里来的银子买这些富贵人家才吃得起的东西!这些都是证据,大人。”听见她的声音就烦!李勇摇了摇头:“这可不是证据。”另一个衙差周强立马道:“李捕头,你看见哪个穷苦人家吃得起这些东西?这还不算证据?别忘了县丞大人的交代。”李勇这人一直跟着上一任县令身边的捕头做事,而自己是县丞大人的心腹,算是一直被李勇压一头。现在新来的县令大人未必会重用他,自己却依然是县丞大人的心腹。这是县丞大人交代他好好处理的案子,他自然不必再将他放在眼里。李勇:“也有可能是别人送的。得先找到嫌疑犯问清楚再说。”李氏闻言便道:“沈星浓那个野种不在家。我去问问星晴那个小蹄子,那野种到底去哪里了!她一定是将金珠带在身上了。”李氏一脚踏进昏暗的屋子。站在她身边的沈明珠抬了抬脚也想跟着进去,但是看了一眼昏暗的屋子,下意识的捂住了鼻子,到底不敢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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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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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