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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唐老得意的梳了梳宝贝胡子。孔老不甘心继续问道:“那那些算术题你是怎么做出来的?”星浓摇了摇头:“凭推算。”孔老闻言高兴得哈哈大笑:“哈哈没错,推算,这个怎么能靠直觉!得推算!这才是真正的天赋异禀!直觉算什么?!”唐老不高兴了,他挥了挥小木梳:“滚,滚,滚,一边去!别吵着我教徒弟。”孔老这回不管他了,他站了起来走开了,他得去准备一些题目给爱徒推算,看看能推算出多少,才知道从哪里教起。嗯,他顺便将他最近还没攻破的难题也写下来,看她能推算到哪一步。接下来,唐老将阵法的图补充完整,然后给星浓详细的分析了一下。星浓认真的听着,越听越觉得神奇。唐老细细的道:“这个阵法比较复杂,因为要达到起雾的效果,但是它是非常经典的阵法,阵法千变万化,可是每个阵法成阵的要诀万变不离其宗,都是遵循最基本的规则的。现在我将规则口诀教给你。”星浓一直认真的听着,点了点头。“我读,你写,将我读的口诀记下来。”说到这里唐老想到什么又道:“宝贝徒弟,你认字吗?”星浓点了点头:“我曾随祖母和母亲学过字,不过写得不好。”原主是认识很多字的,以前沉重山教过顾氏,顾氏教过他们几姐弟。只是因为家里穷,没有笔墨纸砚,原主没有练过字,所以写得不好。但这个没有问题,她用右手写就成了。唐老看了一眼她抓笔的姿势,还算准确,点了点头:“那我读,你写,干三连,坤六断”星浓落笔写下了六个歪歪扭扭的字。她也不知道不会写字的人写出来的字是怎么样的,故意丑化了一些。唐老低头看了一眼嘴角狠狠抽了抽:这写的是什么?天书吗?简直丑出了天际!唐老不忍直视,看向一旁一直没有说话的楚天阔招了招手:“爱徒,你将口诀写下来!”唐老又对星浓道:“宝贝徒弟,一会儿你师兄默写下来后,你便背下来,记住了这口诀祖师爷规定只能口口相传,不能泄露出去,不能以笔墨流传下去,背下来后你便将那纸烧了。”楚天阔在星浓身边的位置坐了下来,对星浓伸出了手:“笔给我。”星浓本来想说唐老直接说一遍,她便记住了,但看见伸过来的那只很艺术家的手,想到金创药那三个字,她马上将笔塞到他手心:“谢谢师兄。”冰凉的指尖不经意的触碰到温热的掌心,痒痒的,像一根羽毛轻轻挠了一下他的心弦。楚天阔心中泛起了一丝异样的悸动,他愣了一下。两个若无其事的人楚天阔愣了一下,他转头看了身边的女子一眼。少女盯着自己的手,眼里有光,隐隐带着期待。他若无其事握紧笔,收回手,拿着毛笔蘸了蘸墨,然后将口诀默写了下来。星浓的目光落在他握笔的手上,这是她见过握毛笔最好看的手。随着他的手开始运转,她的目光逐渐下移,然后眼里闪过一抹惊艳:这字也太好看了吧!楚天阔闻言动作一顿,看了她一眼,嘴角不自觉的微扬。他继续往下写,那毛笔挥洒的笔墨,如行云流水,愈发的恣意,一笔一划也愈发的认真。星浓看得出神。很快,一段口诀便默写完了。楚天阔扭头看了身边的人。星浓的眼睛都移不开了。这简直是书法界的神品!字字纤秾合度,风骨天成:横如千里江河、点如高峰坠石、竖如万岁古松、捺如滔浪雪奔,自成芳蹊,俊逸风神!她觉得不能烧了,要好好保存下去,几千年后,绝对价值万金啊!唐老放开了茶碗,对星浓道:“宝贝徒弟,你好好的背,背完就可以下山了。”“好!”星浓爽快的应了一句,然后便拿着那幅口诀细细欣赏。唐老对楚天阔道:“你不是有一本《名姬帖》吗?你给你宝贝师妹练一练字吧!”卫夫人的《名姬帖》?簪花小楷虽然好,古雅有余,清秀韵致,被世上女子趋之若鹜。京城才女,大多都写得一手极好的簪花小楷。可是,他却觉得不适合她。她应该适合那种丰筋力骨,恣意飞扬,俊逸风神,自成一派风骨的字体。楚天阔淡道:“不见了。”唐老闻言便道:“那我问孔老头要一本,他那里名家字帖多。”星浓扬了扬手中的宣纸:“师傅,不用,我就照师兄的字临摹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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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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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