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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老摆了摆手:“你师兄的字你学不来,也不适合你一个女子,老夫给你找一本。”就她那蚯蚓爬出来的字,学这一手字得学到老吧!还是别浪费时间了。唐老站了起来去找孔老。星浓看向楚天阔:“师兄,我可以一边临摹你的字一边背?”楚天阔点了点头。星浓便拿起了毛笔,开始认真的临摹起来。前世她是左撇子,习惯了用左手写字,现在正好将右手的字学起来。楚天阔也拿起了笔架子上另一支毛笔,开始将第一篇阵法的入门口诀和第二篇进阶口诀全部写来。她完全可以学更深的东西。两篇口诀加起来也不到一千字,他很快便写完了。完了,他看向身边的人,正认真一笔一划的练习着。只是有些笔划怎么反着来?就像一横,不是应该从左向右写过去,她却反着来!楚天阔拿笔在宣纸上示范了一下:“横,是这样写的。”星浓点了点头:“我知道。”她只是习惯了,一时改不过来,最重要的是她觉得笔顺对,写得漂亮就行了,怎么写,重要吗?星浓继续练字。只是习惯也不是一时半刻能改的,她练得得意的时候就会忘记。楚天阔看得眼角直抽,他忍不住抓住她的手。星浓练得认真。突然一只温热的大掌握住了她冰凉的小手,清冷的雪松般的气息又一次无孔不入星浓:“”楚天阔自己也被自己的举动弄得愣了一下,然后若无其事的他写了一笔后便松开了手:“记住了吗?”星浓回过神来,若无其事的点了点头,“记住了。”这时孔老抱着一大迭书匆匆而来。唐老跟着他后面。两人松了口气。孔老将书放在星浓面前。星浓看了一眼,有《算书十经》(共十本),《考公论》,《墨经》,《太初历》,《论衡》,《天工开物》等等。孔老:“爱徒,轮到为师了!这一个月我们要学的书就在这里,一个月时间你看完它,时间你自己安排。不懂的就到书院问我,知道吗?!”说完,孔老看向唐老,那眼神满满的挑衅:秃驴,你有我这么多书吗?阵法在四国百家争鸣,各家有各家的奥秘,唐家阵法的厉害之处在于掩人耳目,将人困死,赵国有个有名的阵法师的阵法厉害之处在机关布局,杀人于不备,晋国有个阵法师两者兼备的。这些厉害的阵法口诀都是口口相传,不会留下文字的。唐老怒了:“你无耻!”他只是让宝贝徒弟背一段口诀,他竟然布置得这么多功课!宝贝徒弟还有时间研究阵法吗?唐老看向楚天阔:“爱徒,你赶紧给我将口诀全部默出来!给你师妹好好学学。”丢下这话后,唐老一溜烟又跑回屋了,他要找些他之前设计的阵法的图纸和一些关于阵法在战事,在生活的用途的书给宝贝徒弟看看绝对不能输了!~很快,星浓的背篓里装满了书。虽说是这样,但是她却觉得这样更方便,她不用每天辰时上山了,不懂的时候,她再上山问问便行。她背起来背篓,一只手伸了过来提起了背篓背在自己的肩上:“走吧。”两人一起往山下走去。楚天阔问道:“里面的种子拿出来种,不会发芽?”前阵子他给了松柏一些种子,种了几天,今天依然没有发芽。“怎么会!”星浓意念一动,将里面的高产甜玉米收了,然后从怀里掏出上次他给自己扎头发的帕子包起来,递给了他。楚天阔看了那帕子一眼,又看了星浓一眼,才接了过来。没想到这帕子她没丢。楚天阔看着洁白的帕子上一粒一粒金黄色的种子:“这是什么?”“这是玉米。耐旱,耐寒、耐贫瘠,最重要的是管理得好,亩产可高达九百斤。”九百斤?楚天阔蓦地扭头看向她,按耐的问道:“这个玉米的用途?”“粮食。可以磨成玉米面。可以喂养牲口,还可以做菜,榨汁,吃法有许多。现在还能种,不过只能吃嫩玉米,留种和做粮食不行,不够生长时间。”楚天阔不自觉的将手中的玉米种子握紧。他想问她怎么知道那么多,但他没有问,这也不重要。亩产九百斤的粮食!这就够了!亩产九百斤的新粮食,耐寒,耐旱,耐贫瘠,还高产!够了!够了!楚国有了这种新粮食,还用害怕有无数的穷苦百姓饿死吗?“种植方法是?”“玉米的种植方法很简单”星浓一边往下走,一边将玉米的种植方法说了一遍。南方和北方大概什么时候播种,如何预防虫害,什么时候施肥都交代得仔仔细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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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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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