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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兄台,此言差矣。能抛却世俗偏见,如何不能为佳话?莫非你正是世俗偏见之辈?”“小姐尚未嫌贫爱富,怎么到你口中便变成委曲求全?”此人摇头晃脑:“道不同不相为谋!”“夫为妻纲自古恒之,岂能乱伦理纲常?要我说那老夫人和老爷子也是固执,既然郎有情妾有意,担心女儿吃苦,送点银子补贴不就好了?反正他们也不缺这点银子,何必鸡飞蛋打呢?”那些人越说越离谱,恨不得世间的所有权贵能够给他们倒贴,此时小二也终于腾出空来。“二位爷,里边请!”小二看了看周围,有些为难。“对不住,位已满,二位爷可否同他人搭伙儿?”这里的搭伙指的是拼桌。萧衍看了看正在口水战的众人,有些犹豫,因为这跟他想象中读书人边吃茶,边讨论诗词歌赋不同,谈的都是一些自带个人私心的想法……就非常没什么营养的话题。趋利避害使然,是人总会有私心,有些人并不是不明白其中道理,只不过是为了巩固自己的利益,揣着糊涂装明白罢了。不是他们不懂理,而是他们不想讲道理,和这种人说不通,只会浪费自己的口水,还惹来一堆倒胃口的‘辩词’。萧宸对此非常有经验,他扫了一眼三楼的隔间,说道:“那便搭伙儿罢,上一壶你们这儿的新茶,再要一份桂花酥和两碗一点红。”在小二的带路下,他们来到靠墙的桌子,这桌人看起来也是考生,此时吃着茶看了他们一眼,主动将东西挪了挪,并未参与到话题中。萧衍在某些情况下并非执拗之人,在不涉及原则情况下,会满足萧宸一些微不足道的小要求,比如说他愿意在这嘈杂的地方吃茶,那也随他,即使他更喜欢在安静典雅的地方吃茶,而不是在这里看人打一些带着私心的口水战。好在和他们拼桌之人并不多话,不然他还真没办法在口水四溅的地方吃茶。那便还在上演着毫无意义的争辩,这边小二已经将茶水和点心端了上来。茶壶和杯子应当是成套,白瓷杯盏中散落着少许嫩黄的茶叶尖,看起来非常治愈。茶壶不算大,需要添加热水时,只需朝小二招手,便会过来往茶壶中蓄水。桂花酥也很常见,面皮酥软,桂花独有的芳香弥漫口中,甜而不腻,配上茶水刚刚正好。最出彩的还是‘一点红’。一点红是一碗白色,口感比豆腐花还要滑嫩,带着些许奶味,味道并不腥,奶味香醇,中间点缀了一颗红色豆子,故而称为碗中一点红,属于甜品。除此之外,小二还送了一叠尚未用盐翻炒过的瓜子。这也是小二询问后,他们所要求,因为萧衍总觉得尚未翻炒过的瓜子虽然没有灵魂,但好在没那么上火,口腔溃疡可不好受,他和萧宸都是易上火之人,吃不了太热气的食物。拼桌的人看他们吃得正香,也来了兴致,搭话道:“不知二位兄台点的是何物?”萧宸抬头,“一点红,飞鹤楼独有。”那人闻言点了一碗,兴许是因为吃拉进了距离,他也打开话茬子,小声道:“这些人说得倒是冠冕堂皇,不过都是私心作祟罢了。”“蝇营狗苟之道,终究上不得台面。”萧衍和萧宸对于陌生人都不是话多之人,点了点头有些敷衍,这人也没怎么介意,也可能是没有同伴在,终于找到可以吐槽倾听之人。“早知道朱州城如此,我便不那么快赶路,阳州城文人风气可比这好多了。”萧衍终于从美食中抬头,“兄台乃阳州城之人?”阳州城正是慕容世家所在之地,那里也不知是不是更受文曲星君照拂,文人豪客众多,无数大家之作广为流传,也称得上是文人圣地所在。听说那里四季如春,风景宜人,为避夏暖冬之地最佳之选,也难怪很多高官告老还乡总会往那去。毕竟养老圣地不常见,有这么一个地方,可不就往那住么?与之随来的是阳州城愈加繁荣,商贾赚得满盆满钵,物价房价也高得惊人。萧衍心想,等他完成任务,剩下的空闲时间便可以考虑往阳州城逛逛,不过为时尚早,他更在意的是他的竞争对手——慕容羽。孙子兵法有云:知彼知己百战不殆。那人颔首:“不错,凌某正是出自阳州城。”萧衍目光微动,淡笑道:“听闻阳州城气候最是养人,出了不少文人豪客,不知凌兄可曾亲眼见识?”那人状似无意摆手,实则嘴角都快上扬道耳根子,“也就亲眼目睹诗圣和闻人北斗诗罢了,当不上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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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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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