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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衍:“……”惊了,原来古人也会凡尔赛!他嘴角有些微微抽搐:“凌兄,你再这般,就有些不厚道了啊!世人谁人不知诗圣与闻人北?你这一下子便亲眼见到二位前辈,还是难得一见的斗诗场面,倒是叫萧某羡慕至极。”凌兄哈哈一笑,笑容也有了些许真心实意,“并非凌某不厚道,只是这般场面于阳州城还只能算小场面。诸如关阳六子,岳城薛文,宁州董老数不胜数。”“若是得了空闲,萧兄不妨来阳州城,凌某必定扫榻相迎!”“哟,这是已然得知自己不会取中,想好要归乡了啊?”不知何时,邻桌之人已换,说话的这人尖嘴猴腮,一副尖酸刻薄小人之相。凌兄蹙着眉头看去,两人应当是熟人,看起来还有些龃龉。“哟,我当是谁呢?原来是赵家小少爷啊?怎么?终于不靠父兄了?”凌兄学着那人的腔调,阴阳怪气,把对方气得面色青红。“你!”那人刚想说些什么,却被同桌之人制止。对方友人朝凌兄拱了拱手:“凌弟。”凌兄神色闪过一丝厌恶,极其敷衍地回礼,“程兄。”对方友人也没在意,笑得温文,“他乡遇故知,凌弟可要与我们小聚?”凌兄皮笑肉不下,“不了,我已经吃完了,恕不奉陪。”说罢,他有些依依不舍地看向桌子上还没吃完的一点红,朝萧衍和萧宸询问道:“我知晓一处地儿景色不错,二位兄台可要一同前去?”萧衍知道这位凌兄应当是有什么话要说,只是碍于这两人在场不便说出,这才想到这出措词,当下欣然同意。反正这里大多都是口水战,也没什么实际性的消息,还不如看看这位新认识的凌兄要说什么。三人结了账离去,来到一处小桥河畔。桥边树木林立,刚好能遮挡已然渐猛烈的阳光,只是蚊子飞虫多了些。[啪——]萧宸第无数次拍打企图吸咬他的花蚊子,这花蚊子个头非常大,身长脚长,还有一只长长的尖嘴,若是被咬上一口,必定会长老大个包,还奇痒难忍。花蚊子倒也还好,毕竟个头大,能被轻易看见,而那些跟针眼大小的墨蚊才更让人烦不胜烦。不但数量之多,还很难被人发现,往往得被咬上一口痛痒了,才能发现墨蚊的存在。此刻,萧宸正努力驱赶裸露出来皮肤上的蚊子,又看了看一点都不招蚊子的萧衍,心中不由感叹他兄长不愧是他兄长,连蚊子都有‘爱才’之心。不过……他看向同样被蚊子咬得都是包的凌兄,神色有些隐隐不耐:“你到底想好了没有?”是的,来到这里将近一刻钟,这位凌兄似在纠结要不要将他知道的事情道出,已经纠结了一刻钟,他们也被蚊子咬了整整一刻钟!一刻钟啊!一刻钟里,他的手腕、脖子、脸上都添了好多红包!萧衍有些同情地看着萧宸,随后朝凌兄说道:“要不下次?或是找个地儿?”虽然他也被吊了胃口,但也并非非要知道不可。没必要,真没必要,光是听花蚊子飞翅颤动的声音,就已经浑身不适,而且萧宸身上的红包,也瘆人得紧。凌兄咬了咬牙,下定决心:“先说好,我同你们说,你们不可外传!”萧宸:“……”萧宸已经暴躁得掉头就走。这是什么人啊?把他们聚到这里,被蚊子咬了一刻钟,还说什么保密!既然不信任,又何必多此一举?凌兄拉着萧宸胳膊,“哎,别走啊!”“其实这事已经憋在我心里很久,也很纠结,这种感觉你懂罢?”被拉住的萧宸:“……”不好意思,他不懂呢!不过看他这么纠结,萧宸也没计较他这不信任他们,却还要跟他们说的态度。“就刚才那位程兄你知道吧?”萧宸:“……”萧宸心想,这不是废话?他怎么可能知道?凌兄还在叭叭。据他所说,他和赵家小少爷,以及那位程兄出自同一书院。赵家为武官,其父兄皆在军中任职,都说一朝天子一朝臣,皇帝在位时崇尚武,赵家不知道下一位储君尚文还是尚武,这才将两个儿子一个送往军营,另一个送往书院。程兄是世族之后,只不过已然没落。他家就比较简单,他爹娘只有他一个儿子,他爹外放做官,他自然也跟着走科举之路。按世俗说法便是他只是过来‘镀文人之气’,只要名次不差,凭借着家族在其中运作,也能当上一个不大不小的官。他们三人本来也没有什么牵扯,只是他和赵家小少爷天生气场不和,两人又是从小在阳州城长大,见面总会吵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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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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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