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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松柏是没想到外甥女居然这么有本事,不过几个月就可以攒下这么多银两。但黄松柏也知晓,赎银大部分都是阿瑶出资,他也不是那厚脸皮的人,当即拍手决定:“阿瑶,先把子安接回家,舅舅留在这里。”黄松柏觉得和采石场的其他苦役相比,他只不过多留两个月就能回家,已经很知足了。算下里前前后后做苦役连半年时间都没有,他就能回家,这都是托了外甥女的福。沈瑶咬着唇,内心犹豫不决,要不,就先不买粮食了?就先信杨继宗这一回?“阿瑶,先接你舅舅回家,若是能行,再把万河乡的那些孩子们也接走。”杨继宗此言一出,站在他身边的杨文英就撑不住捂着嘴要哭出声来:“哥哥,你……”“别哭,你们先听我说。”杨继宗伸手抹去妹妹眼尾滚烫的泪珠,知道她在担心什么。“我留下,一是得完成与邢教头的约定,二是我能在山里找到吃食,能勉强让大伙不那么饿肚子。”这样听来,确实是留下杨继宗更为妥当,只是你一个世家公子怎么会认识这些山中野物?对于沈瑶的疑问,杨继宗没有回答,反倒蹲下身去给她装了一筐木薯,交到田宝来手中:“阿瑶,你难道就不问问我留在这里修城墙得多久才结束吗?”啊,这事是得问问:“那、那需要多久?”“明年再征收一批苦役进来,若全力合作,后年开春就能筑完,若不肯配合,邢教头就会延期入狱,那时我和这些苦役们恐怕还得继续留在这里。”杨继宗见沈瑶不说话,于是又给她下一剂猛药:“新来的教头只会更苛刻,也不知那时我还能不能活着离开。”嘿,怎么又卖起惨来——沈瑶有些牙疼,前面说得挺好的,她还对杨继宗有大局观心存感谢,这会又让她产生了愧意。别说沈瑶生愧,就连黄松柏也觉得自个颇对不起他,表示要留下与杨继宗同甘共苦不走了。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能早些筑完城墙。沈瑶打断两人对话:“明年旁人我不敢保证,但咱们下河村的百姓,来了这肯定听你指挥,只不过你真能在山里寻到吃食?”杨继宗不光同她做了保证,还在众人面前列数出几样。除了在山里找吃食外,他还打算带着万河乡的那伙人开荒种龙爪稷。龙爪稷是啥?别说年轻一辈的人没听过,就连黄松柏也是跟着杨继宗进山找到后,他才认识。但是沈瑶有研究过啊。龙爪稷就是鸡爪谷,穷人的顶饱神器。它有着上千年的历史,对土壤并不挑剔,耐旱,无论多么贫瘠的土壤,它都能生存下去。只不过这种粮食小儿吃了不易消化,怪不得杨继宗会提出让她先将孩子们接回去。沈瑶这回很是认真打量着眼前的杨继宗,也因此对他产生了浓浓的好奇心。晓得现在从他口中套不出什么话,沈瑶将这份好奇暂且压下,反正回去的路还很长。她就不信,杨文英能在自个的缠磨下不吐露出关于他们兄妹的实情来!“那就按你说的。你留下,到时我先接舅舅回家。”“好。”“你一人在这里时要注意安全,尤其是采石时要留心山体滑坡。”沈瑶望着那被开采露出的半座山体,有些心慌。见她开始关心自已,杨继宗眉眼舒展:“好。”“我往后若有时间也会顺便过来看看你。”嗯,主要是看鸡爪谷。……没有听到那个好字,沈瑶伸出一根手指就要戳他。杨继宗喜色难掩,将其握住,在她挣扎间,从怀里掏出那副兔皮护掌,套在沈瑶冰冷的小手上。“我娘给你做的,沈瑶扒拉下来就要还给他。杨继宗却将另外一只塞到了她的手里:“前些日子,刑教头猎了狼,分了我半张狼皮,我照着这个又做了双。”沈瑶不信,抬眸看向舅舅。又做了一双。”就是毛少了些,狼毛都让杨继宗拔光制成了毛笔。沈瑶想既然他有了也就没推辞,把这双拿回家给娘戴,反正再她上山猎兔子,一双。杨出了采石场,直到他们的背影消失在视野当中,这才去寻刑教头商议开荒龙爪稷一事。刑教头得知杨继宗要在此地开荒,一口热水直接喷洒在半空中。杨继宗闪身避开,眼里隐隐露出嫌弃。“你可真不愧是弘农杨氏的血脉,要开荒可以,但只能在你们休息的时候,还有,种出来的那什么龙爪、鸡爪谷子得给我上缴一半。”刑教头擦了擦胡须上的水渍,同杨继宗直接下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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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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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