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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以为这小子还会和他拉扯半天,谁曾想,他就留下一个好字就走了。看这小子冷淡的反应,刑教头就觉得自个还是太心善,太好说话,就应该让这群苦役上缴八成谷子才对。太阳一落山,气温也跟着下降。麻布衣裳裹了又裹,紧了又紧,风一吹,还是冷的人打哆嗦。“阿瑶,文英妹子,你们走到我身后。”田宝来背着木薯在前面给两人挡风。沈瑶和杨文英互相抱在一起取暖,边走就边问她关于杨继宗的一些事情。杨文英这会虽然冷,但听沈瑶对哥哥感兴趣,如数家珍似的给她说哥哥的诸多优点。至于他为何会认识这么多作物。杨文英睁着眼睛也学会瞎编了,“或许是哥哥从前游历时所学。”杨文英没有告诉沈瑶,他们弘农杨氏一族的宗旨就是清白传家、精忠报国、慈悲情怀、四知拒金。也正因如此,父亲和哥哥在朝堂上拥护新帝改革,才被王相众党羽陷害,落得今日下场。“这天怎么这么冷,咱们是不是得置上一身冬衣穿?”杨文英吸了吸被冻得通红的鼻子,岔开话题。既然哥哥决定留在采石场,那她就把存下来的钱给用了,给哥哥置一身冬衣,棉鞋。沈瑶瞧她眼红也知晓再问不出什么,握住她的手回应:“是该置身冬衣,表哥,你常在附近村里跑,可晓得哪个村里有卖棉花的吗,咱们拿钱买。”城里的棉衣很贵,一件上袄都得八百文,还不如在农家买几斤棉花回去让家中长辈给做。虽然辛苦些,但做出来的肯定比铺子里卖的厚实暖和。“表妹,这事我得先打听打听,你要买多少斤棉?”“十五斤吧!”田宝来往路边站站停下脚步,低头看着缩着脖子的沈瑶:“表妹,棉花可贵了,你怎么要买这么多?”“当然是给大伙每人都做一件冬衣穿啊,表哥咱们挣钱不就是为了穿衣吃饭吗?”“阿瑶你给自家做就成,不用管我家的。”田宝来自从得知表妹赎人的钱不够,就已经决定了,回去就问娘要他攒下的钱,若棉花太贵,就暗中给阿瑶补上一些。这样阿瑶就能有多余的钱了。可他万万没想到阿瑶买这些棉,竟还要分给他家做冬衣。啊,怎么办?他一个男子汉现在也有点想哭了。“表哥,钱没了还能赚,咱们这不是背着木薯吗,等明日进了城,我就和任掌柜把这笔买卖谈妥,到时再从中抽一成利,也能挣几个钱。”沈瑶都想好了,教任掌柜冬日售卖热饮。木薯甜羹太寻常,那啵啵奶茶总没人喝过吧。她作为中间商促成这笔买卖,还为知味楼提供一道新鲜吃食,只抽一成利而已,并没有从中赚差价,谋取暴利。“那咱们怎么不自个卖呀?”杨文英听着沈瑶描述就觉得奶茶和甜羹在冬日里肯定会受欢迎。沈瑶望着暮色里更加萧索的万河乡叹了一口气:“咱们哪有时间啊,那奶茶里的啵啵制起来很麻烦,不过嚼着吃很q弹。”沈瑶说着说着就有点怀念起她肝论文时必点的三分甜奶茶了。也勾得杨文英和田宝来肚子咕咕响。“回家咱就熬木薯甜羹吃。”到了万河乡,沈瑶就发现狗蛋奶奶家里有火光,还有烟雾从窗户里冒出来。吓得她和杨文英赶紧冲了进去,等进去后才发现原来是老人们在屋里拿了炭盆出来在烧柴取暖。没办法,天一日比一日冷,他们这些老人年岁大了,不生火身子骨撑不住。几个老人见到沈瑶也是吓了一跳,没想到她会这个时辰来。沈瑶被炭盆里的柴烟迷了眼睛,“阿奶,你们这样不行,夜里睡着了,失火怎么办。”杨文英也很是同意沈瑶,还小声嘀咕着要是有汤婆子就好了。汤婆子眼下是不会有的,但沈瑶想到了另外一种既简易又不会失火的取暖方法。阿奶,你们想挣钱不【】沈瑶在院里挖坑垒土,用大火烧坑,等边上的土坷垃烧热,拿麻布裹起来,就得到了一个暖手神器。“阿奶,这样你们晚上就可以捂着睡,不用再掀草帘子透风了。”沈瑶将暖手神器递给众人。狗蛋奶奶摸着那暖乎乎的土坷垃爱不释手,“阿瑶,你们咋这个时辰来了,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没出啥事,就过来看看你们,顺便再取些蚕茧。”沈瑶将筐篓里的木薯倒出一半留给他们,同众人说了这东西是从何而来。“阿瑶,这木薯你们拿回家吃,我们不能要。”几个老人红了眼,她们就怕孩子们在采石场做苦役熬坏了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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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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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