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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得赶紧回家赶稿了,哪里有存稿呦。不过好在以后不用她亲自过来送了,通过信件邮寄即可。她每天需要打一个电话确认稿件是否收到,电话费报社报销。以后每个星期结一次款,电汇票同样可以走信件。也就是说以后如果不出意外,她就不用再亲自来了。——————双层巴士上,林木槿去了上层,人少还可以看风景。这个年代的香江可是亚洲经济四小龙之一,她们住在九龙区,算不上香江的中心,中心街道两旁也有不少高楼,商铺招牌错落有致,现在还是白天,到了夜晚各种招牌的霓虹灯闪烁会更漂亮,街道上巴士、轿车更是不少,人流如织,好一派繁华的都市景色。她要努力多写文挣钱,以后才能买大hoe和豪车。劏房是住够够的了。哎,贫富差距太大了!当然她感叹不是因为有理想有信念,而是因为她是贫的那一方。“咦…?好像…应该是…”林木槿半站起来,趴着车窗努力看仔细。一个时尚的吸睛的敞篷轿车里坐着一对男女,两人一边大声谈笑一边开车快速超过巴士。这没什么问题,可那女的怎么那么眼熟,有点像她堂哥女友祝蓉蓉呢。她可是做了多年编辑的人,脑子里从来不缺“狗血”。回头得旁敲侧击一下,可不能让堂哥吃亏。要说堂哥和祝蓉蓉也算青梅竹马,他们是小学同学。祝蓉蓉从小就漂亮,她堂哥一直充当护花使者的角色,所以两人感情一直是不错的。而且双方还“门当户对”,祝蓉蓉家里有房子,一处老唐楼,可她老豆是个赌鬼,这人一沾赌就没好,所以她家也精穷,甚至有时候都吃不上饭,她还记得堂哥偷偷给她带饭。两人这些年也算互相扶持,之前还听堂哥念叨过两人明年订婚呢。可自从大伯受伤做了手术,祝蓉蓉就来劏房看过阿伯一次就没再出现,堂哥也不怎么念叨她了。这么一细品处处透漏着不对劲,难道是…分了?食品贵百分之四十用来吃上…林木槿虽然着急回家赶稿,但也不耽误顺路买菜。花了十蚊买了一份红杉鱼,还是煎着吃,上次家里人都说味道不错。买了一斤五花肉,十四蚊。一斤韭菜四点五蚊。一斤黄瓜四蚊。“要不要再买点其他青菜…”林木槿心道,到时候一桌绿,绿到堂哥心发慌。想想还是算了,没准两人已经分了,堂哥没说可能顾虑阿伯的伤势,或者还想挽回。“再买点鸡蛋吧。”鸡蛋富含蛋白质,容易吸收,她是好了,脑后的包都彻底消了,可阿伯还在休养呢。“阿婆鸡蛋怎么卖?七十仙一个!这么贵?!还会涨…”林木槿最后只挑了二十个稍微大点的鸡蛋。这一趟花了小五十蚊,刚拿到手的稿费没了小一半。怪不得这个年代的普通香江家庭要拿出百分之四十左右在吃食上(报纸上有报道),食品真心不便宜啊。“阿伯我回来了,我扶着你在外边晒晒太阳。”林木槿到家将肉菜放好,对着阿伯说道。虽然伤了腿脚最好要养,不要乱动,可劏房显然不是个适合休养的地方,人还是要常常见见阳光的,不但对身体好,对心情也好呢。将阿伯扶到墙边的凳子上坐好,“阿伯,一会晒了喊我。”交代完进屋去赶稿了。因为拿到了稿费,现在动力满满,加上有大纲也不卡文,速度自然更快了两分。——————“家里是有喜事么,居然吃的这么好。”大堂哥有些疑惑的问道。又是肉饼又是鱼肉炒菜的,家里很长时间没这么丰盛了。林木槿清了清嗓子,“我有个好消息要公布,我的小说已经被接收了,千字十蚊,我算了下以后每个月大概会有一千蚊左右的收入。”她没多说,只说了底数。毕竟是第一篇文,如果说得太多,怕家人们多想。阿伯很是高兴,“你这妹头,白天我问你还不肯告诉我。”林木槿撒娇道,“我这不是想在全家面前公布么。”林木栎急急问道,“姐,哪个报纸啊?到时候我去买一份,也留个纪念。”堂哥、堂姐也跟着附和,都是一副荣有于焉的表情。林木槿笑容有点僵,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小破文留神马纪念,“咳…不能说,你们知道吧,有那么一种人她有两副面孔,在写小说的时候可以随意放飞的乱写,现实生活中‘乖乖巧巧’,我就是这种人,所以你们别探究我的笔名,要不然我可能就写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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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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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