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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姐很怕她写不出来,那就挣不到钱了,赶紧道,“我们不问,不问了。”说完看向堂哥和小弟,盯着两人也做了保证。林木槿偷偷松口气,这关暂时是糊弄过去了。林大伯恍然想起阿槿好像说了一嘴要以他名义投稿的事,不过也没问出口。林木槿为了转移话题,扭头看向林木栎,“最近你老是不着家,去哪了?”林木栎咽下嘴里的鱼肉,“就是做了个短工,时薪三蚊。”林堂哥问道,“比做家教低不少,怎么不做家教了?”林木栎整张脸皱成了包子,其他人却是笑了起来。因为原因她们都知道,去年林木栎做家教遇到奇葩了,不只那个学生还有他家长都一个比一个奇葩,所以他就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了。林木栎又说道,“我这个短工就是帮着药铺炮制药材,也算学门手艺。”林木槿敏锐发现,“阿栎你喜欢中医?”林木栎挠挠头,“有点。”林木槿拍了拍他的肩膀,“既然喜欢,那就去做吧。”说完抬了抬屁股,坐着砖头有点硌屁股。家里就一个凳子,现在是阿伯的专座。一家人继续说说笑笑吃着饭,好像所有的阴霾都要散去了。饭后,林木槿拉着堂哥到了楼下。“有事?”堂哥开门见山的问道。林木槿左右扫了眼,“阿哥,你和蓉蓉姐…?”林堂哥不答反问,“你看到了什么?”林木槿没想到堂哥这么敏锐,抿了抿嘴还是说道,“我没看到正脸,也不一定是,就是一对青年男女开着敞篷轿车,两人有说有笑,…挺亲密的。”林堂哥掏出一根烟放到嘴上,看了眼妹妹又将香烟放进了烟盒。林木槿眼睛大睁,“阿哥你什么时候学会抽烟啦!”林堂哥嘴角带着苦笑,“刚学会不久。”林木槿心下明了,这是压力太大了才学的抽烟的。直接抢过烟盒,“你以前还嫌弃烟臭呢,别抽了!吸烟有害健康。”刚学会还没成瘾还是很好忌的。“阿哥,以后家里我会和你们一起承担。”林堂哥想要拿回烟盒的手顿住了,“你不上学了?”林木槿耸耸肩,“阿哥,我的成绩考不上的。”林堂哥又劝道,“你年纪还小,可以再复读一年。”林木槿还是摇头,前辈子读了二十年,实在读的够够的了。再说读书多耽误挣钱啊。见她态度坚决,堂哥揉了下她的脑袋,“我和蓉蓉的事你别管了,也别和你阿伯说。我们阿槿长大了。”林木槿脸颊有点发烫,心里酸酸软软,她这是被夸了么,“我不会和阿伯讲的,不过蓉蓉姐一直没露面,阿伯心里估计早有想法了。”她也懂感情的事外人最好不要插手,不过还是劝了句,“阿哥,天涯何处无芳草,你得想开。”林堂哥又揉了揉她的脑袋,“小心操心长皱纹。”林木槿护着头发,“我的发型!”躲开两步,想到还有正事,“阿哥,你们厂子收图纸么?大概价位多少?”这也是她想到的可以快速变现的方法。她没专门学过设计,可眼光绝对超前独道,而且还有些绘画基础,卖图纸这活她能干。“我们厂子不收的。”林堂哥解释道,“你知道我们都做什么包么,都是老板从外国报纸上剪下来的,大师傅们看几眼就能做出差不多的来。”林木槿懂了,仿货。这和她没什么关系,可惜赚钱的路子被堵上了一条。养身古法锻炼来一套…林木槿现在的生活很规律,每天六点半起床,然后做古法锻炼半个来小时。古法锻炼是前世在某音视频里学的,效果很是不差。没选择跑步是因为没安全场地,波比跳那种运动又太激烈,虽然脑子没包了,可毕竟磕碰过,近期还是不要剧烈运动为好。锻炼后就去寄信,早点寄出当天就能到。回来就是吃早饭,现在家里的伙食条件明显上升。天天可以见肉,晚饭最少也有一荤一素一道汤。之所以晚饭丰盛也是没办法,因为人最齐。早饭过后就是赶稿了,现在每天要写五千。其中四千要投稿,一千做存稿。《艳色红楼春》已经刊登三期了,反响不错,所以王主编让她每日邮寄四千字。这种小报主打的就是灵活,也很敏锐,哪个小说火了立马多更,哪个不受欢迎了可能第二天就被砍了。她对自己的小说还是很有信心的,过不了几天篇幅还会增加,所以弄点存稿搞点提前量,省得王主编一下子要太多她拿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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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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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