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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五千字她也是规划着来,上午两千下午三千,每写两张信纸就休息几分钟,做做手指、腕部动作,省得得腱鞘炎。上午还有一件事就是打电话,这个不能太早,因为主编还没上班,她一般都十来点才打,顺便买个菜。现在午饭她和堂姐做,晚饭林木栎也会跟着帮忙,所以耽误不了多少时间。规律的生活+适当的运动+充足的营养,不过几天林木槿就发现自己脸色变好了,精力也更充沛了。——————又是一天的上午,林木槿看了眼有些掉漆的电子表,“马上九点了。”她决定去打电话顺便买菜,主要是天气太热了,十点多的太阳太烈了。或者和王主编商量下电话改到傍晚他们下班前。至于买菜可以在邮信的时候搞定,附近有早市,菜还更新鲜便宜呢。林木槿穿上了长袖卫衣,没有防晒乳只能物理防晒了,而且卫衣带帽子可以遮脸。又拿了一个布袋子和阿伯交代一声就出门了。这次她换了个方向,就是想换个报亭打电话。之前那个阿婆(守报亭的)太八卦,因为听到了她和王主编的通话,拉着她刨根问底的。半路上碰到一群飞仔在路中央打闹吹牛逼,她立马贴墙边低着头,可不想再被磕到头。这个年代的香港经济在高速发展,就是治安差点劲,各种帮、派,甚至警、匪勾结都不要太多。不过这些事她管不了,也没那能力。她现在只想多挣钱然后租个安全性高的社区的房子,尽快搬家。这边已经靠近九龙城寨了,那里才是真正的三不管,死个把人都是常事。她惹不起所以得躲得起啊。很快找到一处有公共电话的报亭,林木槿播了那个熟悉的号码,电话很快被接通,“王主编,是我。昨天的稿子收到了么?…收到了,那就好。小说反响不错,太好了!我回去就告诉阿伯,让他高兴高兴。要再加两千啊,那一天就得六千字了…,应该差不多。好,明天就邮寄六千。对了王主编以后我下午再打电话吧,上午太热了。好好,我会督促阿伯赶稿的,王主编再见。”放下电话,林木槿握着拳头小小的ye了声。从明天开始她一天的收入就有八十四蚊了。这个日薪和白领也不差什么了。她给老板交了一蚊的电话费,又拿了两份报纸,都是港岛排名前三的大报。她每天除了赶稿还有不少富余时间,特别是晚上,因为劏房灯光昏暗,她怕影响视力,晚上是不写的,完全可以利用这个时间来构思新的小说。小破文她所爱,却是更爱看,肯定不想一直写这个。别的不说,万一被家人看到内容她就得社死了。所以得尽快“上岸”。林木槿没来过这边,问了老板哪出有菜市场就去买菜了。家里鸡蛋没了,得添置一些。今天买点牛肉和土豆,晚上做牛肉炖土豆。牛肉的价格没有特别贵,比猪肉稍微贵点,可以接受。这几天一直是她买菜,如何挑菜如何砍价她都有经验了。买完了菜林木槿一点没耽搁,快速回家了。报纸交给阿伯先看,她赶稿,还好有提前量,让她不至于太有压力。她今天试试能不能日万,她有预感以后文稿数量还会增加。所以她也想看看自己的极限在哪,之后王主编再加量才有衡量标准,也知道该不该答应。因为要日万,中午饭她都没插手,都是林堂姐一个人做的。林木槿是在下午五点四十五分完成的万字。“胳膊好酸。”左手揉着右胳膊,还不时的甩甩,嘴角却是笑着的。之前感觉日万是座不可逾越的大山,其实也还好。主要是她不卡文,毕竟是小破文,艳~色场景重点描述,其他的剧情就没那么高要求了。“得做晚饭了,时间有点晚了。”还说晚上炖牛肉呢。就在她将牛肉处理好放进砂锅里炖煮,林木栎回来了。赶紧给安排任务,“阿弟,去打两个鸡蛋,做个蛋羹。对了,将白菜切了,做醋溜白菜。”她用扇子在灶口扇风,这样火能大点,牛肉也能快点熟。家里没有高压锅,要不然压上二十分钟就熟透透的了。哎,家里缺的东西真是太多了。林木栎洗了手,赶紧依照吩咐干活了,嘴却没闲着,“姐,今天我们药铺一个老师傅给孩子正骨,就摸了摸,一边逗着孩子说话一边就将骨头给正好了,孩子都没来得及哭。”林木槿顺着弟弟的话讲,“那手艺是够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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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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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