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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槿将手上东西放在客厅,又赶紧去了厨房,阿哥阿姐肯定又累又饿的,得尽快开饭。最后两道菜是鸡蛋西红柿汤和蒜末油菜。两个都是快手菜,分钟就搞定了。林木栎已经将自行车推上楼了,稀罕了一下就自觉过来端菜了。饭菜碗筷很快摆放好,林家众人也围着饭桌而坐。林木槿和堂姐一起给众人盛汤。“阿伯,今天是咱们家的暖锅宴,你讲两句。”林木槿说完还鼓了几下掌,搞搞气氛。阿伯端起汤碗,“咱们能搬到新房子都是小槿的功劳…”林木槿赶紧摆手,“没有,没有,今天阿哥阿姐也花了不少钱,能住上新房是全家一起努力的结果。”林阿伯笑着附和,“对!我不会说,大家都有功劳,干一杯!”林家其他人也赶紧端起汤碗互相碰一下,仰头喝上一大口。林阿伯拿起筷子,“吃吧,别凉了。”大家伙都迫不及待的去夹早就相中的菜色。林木槿夹了一个大虾,一口咬下一小半,壳很脆,咀嚼咀嚼就不吐了,当成补钙了。“阿伯你多吃虾,补钙。”没好意思说“虾皮”,只希望阿伯跟她一样吃虾不吐皮吧。下次去菜市场买点小海虾,那个不用吐皮,肯定补钙。其实应该给阿伯定鲜奶的,可太贵了,一升二十蚊,一个月就是六百蚊,都快赶上房租了。还好其他食物同样有补钙效果。“阿姐,排骨好香。”林木栎给她夹了一根很顺溜的排骨。“吃你自己的。”林木槿将排骨放嘴里,肉香满口,一抿就脱骨。不知道现在香江的肉类是不是从内陆进口的,不过现在狠活还少,排骨品质不差,加上她的细致烹饪,味道自然就更赞了。林堂姐边吃边夸,“小槿今天手艺格外好,比我做的好吃。”林木槿谦虚道,“那是因为调料全,以前堂姐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林堂姐点头,她对自己的厨艺天赋还是很有信心的。“下顿我来做。”林木槿一点没有和堂姐抢主厨位置的想法,“你主厨我帮厨。”林木栎捧哏,“我是小帮厨。”一句话逗得大家伙都笑了。林木栎有些脸红,赶紧低头扒饭,好一会才听到他说话,“阿哥,一会吃完饭教我骑车啊。”林木槿开口拒绝,“不行,阿哥还有事。”谁也不能耽误她睡新的被褥。林堂哥看了下时间,“今天是不是有点晚了?咱们吃完饭裁缝铺也该关门了,要不明天吧。”林堂姐也赞同,“布还得裁剪,棉花也得一点点续。”林木栎一脸的雾煞煞,没听明白。林木槿就将她和楼底缝纫铺老板租借缝纫机的事说了。林堂哥接着说道,“我会用缝纫机,大妹将布裁剪好,缝的事等我回来,一个半小时全能做完。”林木槿举手,“阿哥,我要做一个四斤重的大褥子,缝纫机可以胜任么?”林堂姐嘴角抽抽,“怪不得你让买那么多棉花,你不怕热啊。”林木槿在心里回答,“我更怕硌屁股。”“我买了一个二手凉席,回头垫在褥子上,上面再铺被单,这样又软又凉快。”林堂姐恍然,“还能这么弄。”林木槿就道,“先拿我做实验,要是这样睡的舒服,你们再买(凉席)。”林阿伯道,“我不用买,我有。”林堂姐撇嘴,“可别提你那个破凉席了,都破洞了,我要扔偏不让扔,当宝贝了。”林阿伯瞪眼,“坏在脚跟那,怎么不能用了!”林木槿赶紧打圆场,“能用能用,大家赶紧吃饭,吃完饭去学车。”既然今晚注定睡不上被褥了,就将骑车技能捡回来。家里有两辆自行车,要是有事完全可以骑一骑。至于阿伯的破凉席,就先斩后奏喽,到时候买了新的直接给换上就是了。这招对付阿伯最好用了。学自行车二八大杠和自行车不是一个物……“阿哥你扶紧啊!”林木槿脸带惊恐,歪歪扭扭的开始骑~乘。有人要说,这装的有点过分像了吧。其实她真没装,真害怕。她是会骑车不假,可前世的共享单车和二八大扛不是一个物种好不好。骑上去才知道脚碰不到地的慌乱感。不过毕竟有经验,歪着歪着也就顺当了。不过,“阿哥别松手啊!”林木槿准备练习下车,有两个办法,从前边下,就是将右腿从横梁上弯曲着撇过去。做这个动作的时候还要保持车子、身子的平衡,要不然会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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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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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