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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站在凤凰背上的男人差点被刮吹出去。男人眯着眼睛盯着远去的白点:“那是,阿渡?”一旁的仆从说道:“谷主,要追上去吗?”“不用,你有没有看见他身边还带着一个人?”“回谷主的话,属下也瞧见了。”霍云昭摸着下巴思考道:“有点像之前见过一面的小乞丐?”“阿渡终于舍得把人带出来了??”“快快快,咱们追上去!”不想在外人面前与我有接触?白鹤观耸立三千台阶之上,主殿广场边缘矗立着九根通天的盘龙柱,为众人指引方向。白光急停在巨大原石广场上,双脚接触到地面的那一刻,简秋白差点跪下来。宁时渡眼疾手快拉住他,故意道:“怎么样,好玩吗?”“不好玩,再也不玩了,我腿软。”简秋白小腿直打颤,整个人重心后仰,摆烂地坐在地上。让他一个凡人突然上天体验速度与激情还是太超过了。宁时渡把他拉起来:“这就不行了,还有一段上白鹤观的路程怎么办?”简秋白刚抬头想说些什么,面色一僵,就又立马低下头缩着脖子当鹌鹑。完了,周围好多人都在看着自己!难道这些人认出自己了?那些不怀好意的视线阴冷冷的贴在身上,沈七的话似乎还萦绕在耳边:“江湖都传遍了啊——”脚踏实地的安全感顿时荡然无存,被围观的恐惧感又涌了上来,简秋白现在只想找个洞钻进去。“其实我对座谈会不是很感兴趣,要不我就在这等你吧……不上去了。”简秋白默默挪开距离,尽量远离面前这个自带光环,走哪都被行注目礼的男人。“不是嫌在家里闷,带你出去见人倒还不愿意了?”“我不想见那些修士,就不能让我混在凡人堆里吗?”简秋白目光乱瞟。“……”“我带你上去。”宁时渡没察觉到他的异样,弯下腰就要把人扛起来。简秋白惊恐地抵住他胸膛,下意识的环顾四周,压低声音疯狂拒绝:“不不不不,不用了,我不要。”“不要?”“为什么?”“这周围……人太多了,我不想。”简秋白低头不语,十分为难。宁时渡被他抵触的直白态度伤到了,足足愣了好几秒,他环顾一圈,皱眉道,“不想在外人面前与我有接触?”“……”简秋白:“这里的人真的很多……我们这样不太好。”宁时渡眉眼一压,笑意全无。自己纵横修仙界多年,从来没有人敢在大庭广众下自己的面子。还是说,简秋白在嫌弃自己?宁时渡为数不多的耐心正式告罄,冰冷道:“你这几天到底在发什么疯?”简秋白下意识的瑟缩,低着头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嗫喏地:“我没有。”“啧,不识好歹,你自己睁眼看看。”宁时渡遥遥一指面前的天梯。三千台阶上,粗布麻衣的书童们大汗淋漓,手中不是拿着包裹就是拿着主子的器物。这段路程对没有修为的凡人来说尤为吃力。简秋白哑然。“说话。”宁时渡捏着他的后脖颈强迫他抬头:“你作什么,这几天是不是故意给我找不痛快?”这些天,不管简秋白怎么挑战他的底线,宁时渡都是重拿轻放,也没有真的把简秋白怎么样。反而最后还好声好气的哄人,送镯子。从来到白鹤道场,宁时渡一步路也没有让简秋白下地走过。但到头来对方居然还不领情?!他堂堂剑道魁首,无数人想要巴结的对象,何至于此?“没有,我没有这么想……”简秋白小声辩解。“我说了这里人多,我不想这样。”宁时渡盯着简秋白突然笑了,笑的很阴森:“我看是惯的你找不到东南西北了。”简秋白不敢反驳,他感到越来越多的视线在自己身上游走,胸口一阵阵的发闷。“你要不自己上去吧,我就在周围逛逛,等你回来。”简秋白等了半晌没等到他回答,又小心翼翼的问:“行吗?”阳光斜斜掠过宁时渡的侧脸,眉弓投下阴影,这个角度显得他有点阴沉。“不行。”“既然你不想跟我待在一起,那我就成全你。”“天黑之前我若是没在白鹤观看见你,以后都不用出门了。”“就在听雪阁里关一辈子。”话说完,没给简秋白反应的时间,宁时渡便化作一阵风消失,留下简秋白独自一人站在原地。宁时渡一走,周围好奇的目光也如潮水般褪去,简秋白终于能大口呼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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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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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