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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何时,他开始害怕面对人群。五年来,修仙界的人在他眼中不再是无足轻重的npc,而是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那些探究的视线如同淬毒的银针,扎在身上疼得很。太阳悬挂高空,烈日下简秋白竟出了一身冷汗。“腰酸腿又软的,就算给我一个星期我都上不去啊……”简秋白找了个石墩子坐下来,自言自语地:“算了,上不去就上不去吧,有种就杀了我。”“说不定被他砍一刀,幸运值就能发力送我回家。”又坐了一会,周围的人换了一批。简秋白这才拍拍屁股站起来,抬脚往山脚走去。他来的路上看见集市里有卖灵宠,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去看看。集市人头攒动,吆喝声不绝于耳。“瞧一瞧看一看!我们家的灵宠都是上古神兽的后裔!”“十两银子即可获得白虎幼崽!”“一两银子即可买到会吐人话的鹦鹉!”集市内,十个店铺有四个都是卖灵兽的,灵兽似乎变成了热门的培养对象。此时正中午,聚集在此的修士也越来越多,上古异兽跟不要钱一样扎堆出现,看得简秋白很是眼热。他摸了摸自己的口袋,仅有一块银子。这也是自己最后的家当,宁时渡从来不给自己银子。简秋白站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叹气,突然被一个过路小孩撞了一下。“大哥哥不好意思啊。”“没事没事。”简秋白环顾一圈,一两银子估计只能买到鹦鹉了吧?简秋白随便进了家店铺,问道:“老板,还有鹦鹉吗?”“有的客官有的!”店小二大手一挥,数十只笼子在面前出现,里面关着五颜六色的鹦鹉。“给我来一只玄风吧,一两银子对吗?”“对!您稍等,我这就给你您拿下来。”简秋白点点头,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口袋。“……”不对!银子呢?刚刚那个小孩……!简秋白立马想去找,但那小孩早就埋没在人群堆里,哪里还找得到人?这下连身上最后一块银子都没有了!店小二拎着鸟笼,疑惑地看向他:“一共一两银子,公子?”简秋白:……那你是哪家的少爷呢?“那个,我……”简秋白把手伸进口袋里假装掏钱。掏了半天也没掏出个所以然来。店小二从一开始的谄媚变成不耐烦:“没钱?”简秋白尴尬的点点头,“我的钱好像被偷了。”“去去去,没钱你买什么灵宠?”店小二上下打量他,鄙夷道:“凡人就别学人家修士养灵宠了。”“哪凉快哪待着去。”简秋白低下头,转身就走。“等等。”身边突然冒出一道清朗的男声。男人拽着简秋白的手臂把他拉回来,对着店小二说道:“给我拿一只业火红狐。”男人手执一柄粉色的扇子半遮住脸,只露出一双粉色的狐狸眼。“我要送给这位公子。”简秋白诧异的偏过头:“!”店小二瞬间谄媚起来:“好嘞,我这就把业火红狐装进束灵袋中,请稍等片刻!”“谢谢,但是……我没有五百两可以还给你。”简秋白不好意思地看向他。“就当交个朋友~我是何玖烟。”何玖烟收起扇子,抵在掌心。简秋白也报上自己的名字,讪讪道:“这五百两太贵重了,交我这个朋友不值。”“我何大少交朋友主打一个随心所欲!五百两对我来说不算什么。”“好吧其实本公子有一个问题很好奇……”简秋白松了一口气,“有什么问题是我能够帮得上忙的吗?”“有啊,我早就在人堆里注意到你了。”何玖烟突然凑近,两人几乎鼻尖对鼻尖。离得近了,简秋白这才闻到他身上若有若无的山茶花香,再配上那双紫色的狐狸眼,简直魅惑能力十足。长得帅气又大方,简秋白对他的好感直线上升。“你——你的皮肤是怎么保养的?又白又没有瑕疵。”何玖烟突然问道。“啊……?”简秋白表情空白一瞬:“我没保养过皮肤。”“什么?!”何玖烟不可置信的逼近他。简秋白招架不住地后仰,何玖烟锲而不舍地贴上来:“真的假的?你皮肤天生就这么好吗?”“你平常都吃什么啊?用什么洗澡?穿的睡的都是什么料子啊?”简秋白思考片刻:“……就是普通的五谷杂粮和布匹?”何玖烟眯着眼打量他。简秋白心虚的挪开目光。“那你是哪家的少爷呢?”何玖烟大有一种刨根问底的架势,以退为进:“我直接去问你家里的仆从总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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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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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