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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理所应当地接受了这仿佛命中注定的安排:“在这儿吃。”旁边一个光着膀子吃得热火朝天的大哥看上去挺眼熟的,偶然见过一次,也听杜鹃说过,好像是街口卖卤肉的吧,江既皑经常去他那买酱肉肘子给杜鹃。秋月白觉得不可思议,这大哥头发都快白一半了,不仅可以熬夜卖卤肉,还能连吃三碗面配一瓶二十四春。身体倍儿棒啊!或许是秋月白的目光过于热烈,那大哥看了过来。秋月白这才看清楚他长什么样子,或许是他先入为主,这大哥长得一看就是个卖卤肉的,黑黑胖胖,脖子和胸口色差明显,此刻因为四川特产的刺激而滋生了许多细密的汗珠。这大哥不笑的时候还挺唬人,结果这会儿嘴一咧跟滚了一圈泥的弥勒佛一样:“欸!小伙子,你就是新搬来的吧?”秋月白点点头,下意识挪了挪马扎,朝大哥靠近:“大哥,这面这么好吃吗?”他说的是那摞起来的三个空碗。大哥又是嘿嘿一笑,得,还缺了一颗门牙。“好吃啊,正宗四川豌杂面,加上我免费吃,当然得多吃点,嗝——”免费吃?秋月白来劲了,他一瞅大哥跟他一样是个健谈的,说话留个挠人心的尾巴,不就是等他过去喷一圈?于是他直接站起来把小马扎掂过去,坐在大哥对面:“怎么说?”大哥更乐了,二十四春剩二两余,他熟练地从地上的纸箱子里又抽出一个塑料杯子,给秋月白倒了两口:“小伙子,咱俩一人一两,别嫌少,你嫂子看得紧,哥没余粮啦!”大哥对待宝贝一样轻轻抿了一口,品茅台一样砸吧砸吧嘴,娓娓道来:“这家老板,诺,就那个择菜那死小子,把我门牙打掉了,你瞅瞅你瞅瞅——”大哥说着就把头凑过来,龇牙咧嘴的。他说话毫不避讳,声音大得让人怀疑是故意的,果不其然,那边被点到的人重重“哼”了一声,开始了反击:“要不是你偷偷摸摸跟做贼一样,我打你干什么?”大哥嘴一撇:“咋的,我瞅你还是有点不服气啊,上次是你偷袭,要不咱俩再干一次,我把你门牙打掉,完了请你吃一个月卤肉?”那老板手上择菜的动作没停,嘴上也没停:“你当我吓大的啊,不是老子不跟你打,你不就是门牙掉了啃肉不方便才天天过来吃面的吗!”大哥刚准备回嘴,就被一声喝斥噎了回去。“杨艳阳!”估摸得有个半分钟,没人吭声,秋月白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不知道那斯文老板凶得是哪个。随后就明白了,原来是另一个老板。被吼的那个个子高,本身窝在小马扎上就挺憋,现在被凶了,好像更委屈了。杨什么杨?秋月白不知道是哪三个字。对面大哥居然又开始嘴炮:“看吧,一个大男人,一米八几,叫个艳阳。”他边说边指指天。这名字好玩儿,秋月白多看了杨艳阳两眼。对方感受到他的目光,冲他笑了笑,顺便还眨了眨眼。糟糕,是k!秋月白僵硬一笑,算是回礼,但余光很明显看间那边老板已经端着碗过来了。不知道怎么回事,他突然感到一阵莫名其妙的尴尬感,立刻收回目光和笑容,低着头看桌子。“您的面。”的确是带点川渝口音。豌杂面筋道,裹满了酱料,耙豌豆软烂,肉末也香,秋月白烦青菜的酸草味儿,但配上软乎乎的豌豆,竟然生出来一种吃婴儿辅食的感觉——好吃。相比之下抄手也好吃,但略逊一筹,不过是应该的,抄手本就和馄饨差不多,味道也是重麻重辣,吃不出来本身的味道,不过在眼下如此环境中干一碗红滋滋的抄手,实在是带劲——够味。二十四春是他们这儿的本土白酒,二十五块钱一瓶。别看酒名婉转,属实是浓香烈酒,最低六十五度,最高七十度。厂家每一批酒在勾兑时都会留下基酒,听说高达八十七度,市面上没有,得去厂里自己买。他曾经在波多黎各的一个边岛里喝了酒吧老板自己酿的一种朗姆酒,说是比传统朗姆酒要牛逼的多,喝一口连最凶猛的加勒比海盗都要睡在鲸鱼的背上。于是乎在对方的热情邀请下,秋月白喝了一杯,确实很烈,但他晚上上厕所连腿都没晃,第二天还能爬起来吃那难吃的ofongo。他觉得一是因为自己本身就很行,二是因为或许除了中国白酒别的酒都不行。大哥说这酒上头,秋月白没喝过二十四春,但他相当有自信拿下一两劣质的中国白酒。碰了杯,大哥先行一口闷,都是男人,秋月白不甘落后,也有样学样一仰头全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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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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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