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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转了转眼珠子,“带我们给我家的鸡撸草籽哩。”“你这小子一点年纪就不老实,我还能和你抢不成,跟你爹一个样。”金元一听说他爹呢,不高兴了起来,朝着人家吐舌头,“我不要和你说话了!”“你!”王婆子举着手就要打金元,周秀兰刚好出门看见了,喊了他一声,“金元,过来。”金元转身就跑了,王婆子在后面说闲话,“对人家那么好,也不知道背地里图什么呢。”周秀兰没理他,牵着金元的手进了院子,蹲下来和金元说话,“以后别去她家门口玩,问你什么也别说。”金元哼了一声,“我才不和她说话呢,她说我爹坏话,坏死了!”周秀兰笑了,去屋里拿了衣裳出来,给金元做了一身短褐一身小袍子,还有一双新鞋子,“过来试试。”周秀兰拿着衣裳给金元换上了,虽然是一匹细棉料子,颜色鲜亮,草青色挺适合小子穿的。金元穿上衬得小脸更白了,周秀兰直夸他长得好看。金元被夸得晕晕乎乎的,有些害羞地道谢,“谢谢婶婶。”周秀兰刮了一下他的小鼻子,“没事,回家让你哥哥看看。”“哎!”金元抱着他的新衣裳跑回家去了,周秀兰扭头一看王婆子鬼鬼祟祟往她家看呢,周秀兰不大高兴,“王婶子什么事呀?”“没事,我路过。”金元跑回了家,转着圈的给杨天青看,“天青哥哥,金宝儿好看吗?”“好看,出去玩的时候别给挂烂了。”一旁的杨顺呲牙咧嘴阴阳怪气地说道:“好看,好看。”金元很是高兴,“天青哥哥,我明天想和你去县府玩。”金元好久没去县府了,这会儿穿了新衣裳闹着要一块去县府玩,杨天青现在手上有了铜板,头一阵卖鹌子和地黄,他存下了五百来文了。现在屋子里也有了存粮了,也不怕没吃得了,杨天青应了下来,金元高兴得跳了起来。第二天一早不用杨天青叫他,金元听见动静一轱辘从床上坐了起来,拿起他的小袍子往身上穿。杨顺看得眼热,“金元,让我穿穿你的新衣裳呗。”“你穿不上。”“谁说的,我就比你高一点点,我穿上肯定刚好。”杨顺比金元高半个头呢,为了骗金元让他穿穿他的衣裳愣是说两人差不多一样高。金元不大乐意,“你给我穿破了。”“胡说,我就穿一下怎么会破了呢,你之前还穿我的衣裳呢,我都让你穿了,怎滴我穿你的你就不乐意了,也太小气些了。”金元觉得也是,就让杨顺穿他另一身短褐,杨顺喜滋滋给穿在身上,结果小腿都要漏出来了,上身也撑得险些系不住。杨顺在屋里转了两圈,“怎么样,我就说我穿着合适吧。”金元又不眼瞎,“哪里合适了,就是小了。”“不小,刚好,让我穿两天我就脱给你。”杨顺一年也就做上一身新衣裳,看见金元做了新衣裳眼热的不行,这会儿非想穿两天不成。金元不乐意,“不行。”“小气鬼。”见杨顺穿上就不肯脱了,金元一轱辘爬起来推开了窗子,“天青哥哥!”杨天青正在煮饭呢,听见金元喊他应了一声,“怎么了?”杨顺赶紧把金元给拖了过来,“哥,没事,他就是被尿给憋得了。”杨天青在外面说道:“杨顺你敢欺负金元,小心你的皮。”杨顺瞪金元,金元也瞪杨顺,杨顺骂了金元一句小气鬼,这才把他的新衣裳给脱了下来。金元小心给叠了起来,往柜子里一放不让杨顺看了。杨天青给盆子里倒了洗脸水,让金元过来漱口洗脸,几人吃了饭就一道去县府去了。正值八月初,天还热得厉害,过一阵才能凉快下来,鹌子和地黄让杨顺背着,杨天青则背了一些胡瓜小青菜这些,地里的胡瓜长出来了,他们也吃不完,刚好可以背到县府去卖。金元一路都没让杨天青抱他,自己一路蹦蹦跶跶朝前走,走累了就拽住杨天青的衣角,杨天青问他要不要抱,金元忙摇头,“不要,我现在是大孩子了!”“成,累了和我说。”金元愣是一路自己走到了县府,等走到了和善堂弯腰悄悄捶自己的腿,“好累呀~”杨天青回头一看他,金元忙站直了,朝着杨天青笑了起来。杨天青把地黄给拿了出来,三人已经是和善堂的熟人了,金元熟门熟路进来先和周大夫打了招呼,“周爷爷好呀。”“金元来了,倒是有一阵没见你们了。”杨天青解释了一句,“前一阵农忙,就没有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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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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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