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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你瞧我这脑子都给忘了,现在这粮食可贵着呢。”金元穿着新衣裳在周大夫面前来回转,周大夫笑了起来,故意假装不知道问道:“小金元是有什么事吗?”金元扯了扯自己的新衣裳,“周爷爷,你没看见我的新衣裳吗?”周大夫被他逗得哈哈笑了起来,“看见了,看见了,谁给你做的?你哥?”“不是哦,是隔壁婶婶给我做得哦,她还说金宝儿长高了。”周大夫呦了一声,“确实是长高了哩。”杨天青在这卖了地黄就领着金元走了,要去他之前经常去的那家酒楼把他的鹌子给卖了,金元跟着杨天青身后乖乖拽着他的衣角。“金元,一会儿卖了鹌子去给你买糖吃。”杨天青每次从县府回来的时候都会带一些小零嘴回去,地黄不仅有他挖的还有金元和杨顺挖的,杨顺不仅每次得两个铜板,而且还能分上一些小零嘴,他这才没闹了。杨天青没听见回声,低头一看跟着自己身边的崽子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杨天青忙回头看去,大热天的下得他一身的冷汗,“杨顺,看见金元没有!”杨顺一路转着脑袋来回看,哪里注意到金元呀,“他不是拽着你衣角的,我哪里看见了。”杨天青忙往回走,这集市上都是人,要是被花子拍去了那可如何是好。杨天青自己心里都不知道,刚开始他原是打算攒些银子把金元送给他娘,处了好几个月了,金元虽然调皮了些,但乖巧听话,杨天青早就把他当成一家人了,这会儿人突然没了急得不行。杨天青一路找了回去,走了十来米就看见金元在和一个男人说话呢,杨天青快步走了过去,一把把金元给扯了过来,“你怎么在这!”金元见杨天青脸色不大好,也不敢笑了,杨天青抱着金元就要走,身后那男人追了上来,“哎,那小孩说你有鹌子,给我看看。”杨天青没理他抱着金元就走,金元扯了扯杨天青的衣裳,“天青哥哥,他要买鹌子呢,他说可以给我们好多钱。”杨天青没忍着打了一下金元的屁股,“不是让你跟紧了,谁让你乱跑的!”金元被吼了一声有些委屈,“我,我就是想帮哥哥卖鹌子。”“你是个小孩,哪里轮到你操心,要是你被花子拍走了,到时候连你娘你都找不到。”金元被训得眼眶都红了,抱着杨天青的脖子哼了一声不理他了,杨天青甚少对金元这么凶的,金元大眼睛里包着眼泪要哭不哭的。043杨天青都抱着金元走远了,杨顺瞅了一眼男人,“哎,你刚才真的是要买鹌子的?”那男人长得高壮,一看就不好惹,“那小崽子说的你们有,肯定比我手上的厉害。”杨顺刚也瞅见了胡同口有几个男人围在一起斗鹌子,要不然也不会问他。这人是县府的一个闲汉,叫奎三的,生得五大三粗的,平日里拢着一帮闲汉帮人家放印子钱在青楼做打手,就喜欢喝酒吃肉斗鸡走狗这些。刚和几个汉子在巷口斗鹌子呢,金元看见了就松开杨天青的衣角过去了,见奎三斗鹌子斗输了气得扔了一吊铜板就要走,金元就问人家要不要鹌子。杨天青找来的时候金元正说着他哥的鹌子多么多么厉害,还没说完呢就被杨天青给抱着抱走了。奎三朝杨顺抬了抬下巴,“那你兄弟呀,小小年纪脾气倒是不小,我像是那拐孩子的人吗?”杨顺咽了咽口水,就这人长这样,看着还真像,不大像个好人。杨顺嘿嘿笑了一声,“怎么可能,人贩子哪有长成您这样的,是不?我看您呀就是那嫉恶如仇恩怨分明的大侠士。”杨顺之前老是说金元是个小马屁精,他自己更是个嘴顺溜的,两句话哄得奎三笑了起来。奎三在县府什么人没见过呀,笑着拍了下杨顺的脑袋,“你小子,你家鹌子呢,我瞅瞅。”杨顺赶紧把竹笼给拿出来了,“叔,您看看,都是我们亲手去山上抓的,猛着呢,和人家斗鹌子肯定厉害,您挑挑。”奎三蹲在地上挑了起来,这斗鹌子都是用的公鹌子,头如蟹壳骨重筋多黑嘴白须的最好,奎三一看杨顺的鹌子品相还真不错,从里面挑了两只出来,又随手丢了一角碎银子给杨顺。“你这鹌子可以呀,以后有鹌子了先去红翠楼后街那找我,比你们卖给人家做盘菜强多了。”奎三不仅自己玩鹌子,那些富家公子哥也喜欢斗鹌子,听说是从京师那边传过来的,清河县府这边才兴起来。奎三什么人不认识呀,见杨顺的鹌子不错就起了心思,那些品相不错的鹌子他转手一手银子就落口袋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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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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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