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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峡湾是靠海乡镇,也有着一个比较好的港口,所以海味倒是不缺。但是,大家都是住在海边的,一点海味还真算不上多好的东西。林彩蝶感受了下温度,装到碗里,放在锅里蒸一起蒸。等到饭要好了,何正阳也回来了,他是去学生家里家访了。这年代学生流失特别严重,学校也有指标的,尽可能让孩子们读完中学,不过这会不是义务教育,还是有很多家庭不支持孩子读书,尤其是女孩子。看到林彩蝶,何正阳也十分高兴,家里终于能放下心了。他可是把林彩蝶放在心尖尖上的,看着自己媳妇大着肚子,每天家里家外的忙活,别说多担心了。“小蝶你来就好了,这次一定要多住些日子。”林彩蝶点头:“放心吧姐夫,正好饭也好了,吃饭了。”说完就打开锅盖,然后开始端饭端菜了。林成龙也赶紧过来帮忙,这时候何正阳也没闲着,跟着帮着端。林彩凤这个重点照顾对象和何书记这位长辈就用不到了。当看到桌上喷香的饭菜,何家父子都很高兴,看到林彩蝶用毛巾垫着端了个碗过来,放在林彩凤跟前。两人也没意见,现在林彩凤是重点。林彩凤拿小勺挖了两下,非要分大家,可是谁都不要,再馋也不至于和一个孕妇抢吃的。不过这一挖之下,何家父子算是看清楚了,这里边有海参。“海参蒸蛋。哪来的海参?”何正阳忍不住的就说了出来。林彩凤:“小蝶拿来的。”何正阳就看向林彩蝶:“小蝶,这姐夫可得谢谢你,早就想给你姐弄一条补补了,不过这太难弄了。”即便是在海边,也只是下地笼的偶有抓到,平时抛网拖网的难有这东西。这东西价格贵,品相好的都能卖到十几块一斤,这时候工资才多少,何正阳的工资也才38块钱。所以说着谢谢,心里还考虑着拿点钱,毕竟这个太过贵重了。林彩蝶:“姐夫不用客气,这是我抓的,不过也没两条。”何正阳:“行,那姐夫也不客气了,你姐确实需要补补,这段日子吃的都少了。”林彩蝶的手艺好,林彩凤吃了一小碗海参蒸蛋后,还吃了一大块的东坡肉。就连何书记也是不停点头赞叹:“小蝶你这手艺简直了。”何正阳也是点头夸着,至于林成龙就别说了,这时候,就是埋头猛干。至于林彩凤,则是有些疑惑的瞧了一眼妹妹,这丫头什么时候做饭这么好吃了。并不是说林彩蝶做饭不好吃,而是太好吃了。乡里现在也有私家饭店和小吃,就连饭店大厨也未必能做的这么好。林彩蝶则是谦虚的表示,大家喜欢就好。吃过饭,林成龙收拾了一下就准备去学校了,这次他来带了一袋子粮食,能等比的换饭票。还有一些咸菜,都装在罐头瓶里,这是这时候学生的主要菜了。去学校直接拎过去就行,背篓就不用了。何正阳拿了一个小纸包过来,递给他:“这个也带上。”林成龙:“这个是啥?”结果打开一看,里边是几块肉干。肉干算是比较好的吃食,林成龙不要。“放家里吧,给二姐三姐吃,我不用的。”何正阳:“拿着吧,家里有的吃,好好学,等家里做好吃的了,我再给你送。”林成龙还是不要,何书记也劝说,林彩凤更是凶了他两句,林成龙这才把肉干收起来。“谢谢姐夫。”“一家人,别说两家话。”何书记和何正阳对林成龙十分看好,一个是这孩子懂事,又有礼貌,和乡村大多数孩子都不同。再就是,这孩子学习成绩也好,峡湾的教育和城市没法比,和县城也没法比,但是林成龙现在的成绩考个中专没问题。要是找个好的辅导,读高中,就是考上大本也行。(当地管本科叫大本)何书记家里人丁单薄,对于晚辈就比较宽容,加上林成龙争气,就很得他的心意。林成龙走的时候,林彩凤又让林彩蝶给装了几个干粮,学校大多数都是以粥为主,林成龙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吃粥很难吃饱。何家四间房,在靠西边有一间单独的屋子,还是单独的门。林彩蝶就住这间。吃完晚饭后,各自都回屋休息了,林彩蝶也早早的回了屋子。关上门,林彩蝶再次进入空间。不能下海,那就收拾一下这个小岛吧,她现在是一有时间就到空间里,就是想把空间开发出来。现在空间里光秃秃的山上已经有了四棵树,但是还没有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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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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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