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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卫国:“你要是男=娃子,我肯定不这么管你,可是你是姑娘啊,看看村子里,人家姑娘顶多是去赶海,沙滩上挖些东西,哪个像你这样子。”林彩蝶:“我也没怎么啊,就是钓个鱼,谁还能说什么。”林卫国:“我就是怕人说你,将来不好找婆家。”林彩蝶:“爹,只要我自己能养活自己,那些我都不在乎,男人只要在意我上次被救的事,那这样的男人就不适合我。”林卫国:“行吧,我以后也不这么说你了,今天也是着急了,你大姐我俩走两个方向,都没找到你。”林彩蝶:“可能赶上我去厕所了吧,行了,我去做饭了,你慢慢收拾吧。”林卫国点头,然后低头再次刷了起来。林彩蝶去煮了粉皮,又把芹菜切丁,还有海蛎、沙蛤这些干货,抓了一把放进去,很简单,吃起来却是又鲜又香。这个很快,她做好后就喊林卫国,林卫国这时候,还没清理利索呢。洗了手过来,坐下后说道:“不好清理,要是擦下去,估计就损重量了。”林彩蝶:“要不就不要清了,人家收了肯定会清的。”林卫国想了下:“也行,反正金元宝没脏,那些银的就那样吧。”去县城林卫国做事也爽利,说去县城,第二天一早就要过去。前海村去县城可以在村口等小巴士,也可以搭顺风车,一般都是拉货去县里的拖拉机。不过顺风车纯粹是看运气。小巴士只有早上有一班,回来也是只有一班。林卫国大清早的就把林彩蝶喊了起来,两人随便吃了一口,就到村口等车了。县里的位置不远,比到乡里的距离远不了多少。坐小巴一个小时的时间就能到,骑车也差不多的时间,这时候的道路,小巴车又走走停停的,也走不快。乡里和县里在前海村的两个方向,一南一北。两人7点就坐上车,8点多点就到了县城汽车站。从车站出来,林卫国叮嘱林彩蝶:“你就跟着我啊,不要走散了。”这时候的县城很乱,下乡回城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也没工作,就在街道上混了起来。虽然是县城,但是小偷小摸、打架斗殴的事情层出不穷。这时候装钱都得藏的严实点,不然不是被偷就是被抢,有些人更是明目张胆的。林卫国带着林彩蝶出了汽车站,站在门口左右看了一下,往左边走去。这县城林彩蝶好像只来过一次,前世后来的时候也来过,不过那时候已经大变样了,高楼大厦都起来了,不像现在这样,只能看到寥寥几座5层以上的楼房。林彩蝶小声的问:“爹,你要去哪卖?”林卫国:“这东西只能去金店卖,百货大楼的金店有回收,咱们去那看看。”林彩蝶:“有私人的首饰店吗,私人的应该给价更高吧。”林卫国摇摇头:“私人的不安全。”林卫国知道,有些私人的都和社会上的人有关系。你这边卖完拿上钱,可能出来就被人给跟上了。还是去国营的吧。这个时候,国营百货还是具有统治地位的。林彩蝶有印象,这百货大楼好像到了九几年,才开始和私人合作,内部允许私人开店。然后就慢慢退出了历史舞台。两人一起到了百货大楼,这里也是繁华,整栋楼5层,灰漆漆的颜色,外边的墙壁上贴着很多年代感十足的宣传画。什么“歌唱伟大的祖国”、“学好本领、建设祖国”、“把智慧和力量献给祖国”这种。百货大楼作为一县的购物中心,里边的货物是真的齐全。烟酒茶糖、百货副食、电视、收音机、自行车、衣服等等,这里也算是应有尽有。尽管是重活了一世,早已见识过后世物资丰富的时代,但是这一刻,林彩蝶还是觉得有些炫目、晃眼。眼下的她缺啊,啥都没有。虽然现在的衣服也不是特别多的样式,但是色彩上要好多了,哪像她现在,平时多是白色衬衣上衣,青色裤子。她只有一件带红花的衣服,还是定亲时做的,想想都有些辛酸。不止是衣服,这百货大楼里手表也有,也是她心心念了好久的东西、至于吃食什么的就不说了。现在82年,真要说屋子多匮乏也不是,尤其是沿海,出了百货大楼,旁边巷子里可能就有小商贩摆摊,里边好东西也多的很,都是走“海运”进来的。百货大楼里的基本上都是国内各地区生产的,也是那些指标货。但是别看不上这些,到现在为止,买一些重要的东西还是要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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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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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