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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自行车、手表这种。别看“三转一响”在50年代就有人说,但是在渔村,即便是现在也没几个家庭有的。那些都是给城里人说的,农村,哪有那个好条件。两人进来的时候,这百货商店也是刚开门不久,但是里边买东西的人已经有不少了。林卫国虽然来过,也不是特别熟悉,四下看看,就走到一个跟前没啥人的售货员前面。问道:“同志,我问一下,咱们这里收金银吗?”售货员抬头看了一眼,本来两人过来的时候,她还不是多在意。林卫国一身土布衣服,常年在海上,脸上太阳晒、海风吹的,黝黑的脸,一点也不起眼。后边这个小姑娘,眉清目秀的倒是好姿色。不过也没啥,看那穿着也普通的很。本来以为是要买东西,没想到是卖东西,还是金银。这可让她吃了一惊。虽然“改开”了,市场也自由了,但是金银依然是硬通货。不过,这老百姓手上还有金银吗,祖上传下来的?想是这么想,但是说就不是这样说了。“收的,不过要到四楼贵重物品收购处,你们过去那里吧。”林卫国和林彩蝶一起到了四楼。这里可没有电梯,完全是走上去,这时候的人天天劳动,也不会觉得有多累。到四楼也是找售货员问,才知道了回收的地点。走廊边上的一间小办公室内,里边两个办公桌,一男一女的在里边。看到两人进来,男的问:“同志,有什么事吗?”林卫国:“同志你好,我是来卖东西的。”那位男同志听了后笑了一下:“嗬,来我这卖东西,你都有什么?”林卫国在衣服里把布袋子掏出来:“一点老银子。”听林卫国说,还是老银子,不管是男同志还是女同志都有些好笑。可是袋子放到桌子上后,两人就不笑了,这哪是一点,这么重。打开袋子,那位男同志把东西全倒入一个小木茶盘中。东西一出来,就让这人瞪大了眼睛。“嚯,好家伙。”刚刚拿的时候,他就感受到了份量,没想到这东西还真不少。一边的女同志也有些傻眼,这些也是好大一笔财富了。82年,已经出现了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不看那些隐藏的或者参与走私的,县里的万元户也有几个。但是大多数人还是普通条件,所以,这么一堆东西出来,还是很震撼人的。两个人也都严肃了起来。男同志把金银分开,说道:“两个银元宝,剩下的都是碎银子吗?”林卫国点头:“对,你看看怎么收。”林卫国也是动了心思,把那个金元宝单放着,主要是看看这些银子能卖多少钱,要是够了就不往外拿了。这种东西,多了也是麻烦。值钱中年男同志:“你这些是家传的还是?”林卫国也不是傻子:“这个还要说明吗?是家传的。”男同志拿出一个封皮是硬纸板的大本子:“主要是怕来路不正,来,这里签个字。”林卫国不会写什么字,就让林彩蝶写。林彩蝶看了,上边就是登记的信息。有日期、人名、地址、卖的啥东西。她低头把这些都填写上。其实这个时候管理的并不严格,就算是来路不正,只要没人找,也能卖出去。何况林彩蝶这些东西来路正的很。这年代渔村还没有文物这一类的说法,国家的法律好像也是才颁布,实行到渔村也需要时间。这边登记着,那边两位同志已经开始清理了。男同志:“同志,你这个银子我们需要化开称重,没问题吧。”林卫国摇头:“行,你们看怎么弄就行。”男同志就开始烧银子了,还没有小喷枪,他用的是坩埚。银子全化开后,那些黑漆漆的也不见了,他把汁水倒入模具中。等到定型后,他才开始称重。林彩蝶盯着这个称看了好久,这个是天平秤,算是这个时候最精准的称量工具了,这种称在后世都绝种了。男同志:“嗯,是纯银,一共1066克,你们看看。”林卫国没有异议。男同志拿出一个算盘,边扒拉边说道。“银价是18元一克,1066克是19188元,我在计算一遍。”他又扒拉了一遍,然后说道:“就是这个数字,要是没问题就在这里签个字,我给你开单子。”这个数字一出来,连林卫国都不淡定了。这也出了林彩蝶的意料之外,她虽然知道金银在后世很贵,但是没想到在这时候,也这么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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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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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