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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不说这些了,我还有急事,快把银子给我,我得赶紧过去,可不能耽搁下午的功课,要是被我娘知道因为你耽搁了,回去你怕是不好说。”说话间,显然带上了威胁之意。几个小孩子买了糖葫芦,高高兴兴的跟着大人走了,沈长笙反而没急着离开,转而对沈富贵道:“那好吧,不过工钱要下午才能结,既然你急着要,那我过去跟管事商量一下应该可以提前拿到,这样吧,等你吃完饭再过来找我。”以为自己威胁的话有效,沈富贵有些得意道:“我要温习功课,哪有时间过去,我就在飘香酒楼,你拿着钱直接送过来就是。”得到满意的结果,他端起书生架子,抬头左右看了看,特别是看到沈长笙衣物上的灰尘,鄙夷的摇了摇头走了。见人离去,沈长笙嘴角轻扬,神色淡漠的拂去肩膀上的落叶。刚往前走几步,一个买好糖葫芦,蹦蹦跳跳小女孩突然被石头拌了下,眼看就要摔倒。沈长笙反应很快,过去一把拎住她的后衣领。女孩眼睛睁的大大,显然被吓了一跳,但那串刚买的糖葫芦却紧紧攥在手里。“小心些。”他扶着人站好,轻声说道。女孩缓过神,先是看了看糖葫芦,又看了看沈长笙,反应过来后小声呼了口气,想了想又将糖葫芦送到沈长笙嘴边,小声道:“哥哥你吃。”沈长笙摇摇头,笑道:“不用,谢谢你。”说完便不再多言,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等人走后,女孩甩了甩双马尾,才想起还没跟对方道谢呢。快入冬了,沈长笙打算先给阿奶买一件厚实的棉衣备着,米面粮油也要添置一些,平时若是回去的晚,能煮些热乎东西吃,重活一世,他不想像前世那样委屈自己。刘桂芝那边说是管着他和阿奶的吃喝,但每次回去也只给一个硬邦邦的冷馒头。不知道他以前是怎么想的,认为只要好好干活挣钱,给对方银子,那家人就能对他跟阿奶好点,十六七岁年纪,还是太天真了。买完东西,身上银钱所剩无几,要不是还有之前存的银子,可能都不够,不过他也不担心。还有两三个月就过年了,镇上的活怕是不好找,他也不打算再去了,如今深秋,山上的猎物好打,他跟父亲学了这门手艺,勤快些,挣得应该不比给干这些苦力活来的少。想到这,沈长笙又去铁匠铺那定了几个捕兽夹,这东西一般没有地方能买到,想要的话,都是请铁匠帮忙现做。付完定金,沈长笙拿着东西往家赶。走出热闹的集市,突然想到这个点沈富贵该吃完东西要结账了吧,想来那场景应该很是有趣。到家后,午时已过,沈长笙把给阿奶买的东西拿过去,像往常一样询问对方中午吃了什么?沈阿奶拿着孙子买的新衣裳,闻言,温声道:“晌午你大伯母端了一碗菜过来,还有一个杂粮馍馍,吃的挺好的,你莫担心。”说完她又问小孙子:“你吃了没?在外面干重活,可别饿了肚子。”沈长笙倒了碗水,水有点烫,他先放在一旁的桌子上凉着:“我吃过了,在路上买了两个饼子。”说罢,又添了句:“还吃了碗面,没饿着。”沈阿奶拍了拍孙子的手背:“吃了就好,就是这新衣裳,我看着有些小,怕是穿不了,等明个你还是拿回去退了吧,我衣裳多,不用买。”沈长笙心里叹了口气,他又何尝不知对方的心思。“阿奶,这是孙儿挣了钱给您买的,您穿便是,再说马上就要入冬,您只有一身旧袄子,穿着也不暖和了,怕是又要冻着,倒不如穿厚实一点,人暖和了也不会生病。”说着他拿起棉袄:“买的时候我量了尺寸,应该能穿。”沈阿奶不知该说什么,心里也明白孙子说的对,她那几件旧衣裳确实不暖和了。棉袄是藏蓝色,算是比较普遍的颜色,但摸起来很厚实,针脚也细细密密,是件很好的冬衣。“是我刚才看差了,穿上刚好呢。”穿上后,沈阿奶笑盈盈的摸着袖口,还不忘为刚才的话找由头。其实拿到手的时候,她就知道能穿,只是想让长笙多存点钱,故意那般说。“能穿上就好。”沈长笙也不揭穿。小老太越看越高兴,摸摸衣角,看看针线,怎么看怎么喜欢,沈长笙看着,心里也暖暖的。外面出了太阳,想着阿奶这几天待在房间里,身体一直不见好,便询问道:“外面有了点日头,不如出去坐坐,也对身体好。”沈阿奶点点头,换上平常穿的衣裳,小孙子买的棉衣太厚实,还不是穿的时候,待会儿她拿出去晒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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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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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