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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身体不好,但还不至于不能下地,精神好的时候小老太也会帮小孙子晒晒被子什么的。刚走出小屋,一道黑影窜进来,小黑跟个炮仗似的冲进来。早上没有栓绳,狗子在家陪着阿奶待了会儿,沈阿奶知道这只狗崽闲不住,就让它出去玩。难得这么早看到主人回家,小黑显然很兴奋,刚才跑的急,它吐着舌头,一边绕着沈长笙打转,一边直喘气。沈阿奶注意到狗子的舌头黑黑的,她哎呦一声,担心道:“这是吃了什么?可别乱吃东西啊。”沈长笙看了眼,神色不变,帮沈阿奶摆好椅子和茶水,解释道:“没事,应该就是些野果子?它精得很,不会乱吃的。”说着轻轻拍了下狗脑袋,这果子树长在山脚下,离村子可不近,看来真的是被关的太久了。安顿好沈阿奶,沈长笙起身道:“我待会儿要出去一趟,若是有什么事,或者身体不舒服,可以去郑夫郎那里,晚上我尽量早回来。”郑夫郎住在旁边,算是现在为数不多关系还不错的邻居,有时候沈长笙不在家,沈阿奶实在难受,会请他帮忙叫个大夫。沈长笙换好鞋子,他没有告诉阿奶去后山打猎事,因为父亲,他知道阿奶心里有一块疙瘩,很不赞同他去做同样的事。但为了能过上更好的生活,摆脱沈大柱他们一家,他必须找出路。正门传来说话笑闹声,吵吵闹闹的,听声音不止两三人,沈阿奶也听到动静,说道:“她娘家有个侄女今个出嫁,应是喝喜酒回来了。”沈长笙对这些不感兴趣。点了点头:“阿奶,那我出去了。”父亲常用的那把弓箭放在他住的茅草屋里,刚踏出门槛,沈阿奶突然出声:“长笙。”见孙子回头看她,沈阿奶神色担忧,她大致猜出孙子是去做什么,暗自叹了口气,轻声叮嘱道:“要小心些,早点回来,阿奶在家等你。”之前一直病殃殃,没精神气,沈阿奶已经好久没有仔细看过小孙子了,如今她才发现,长笙不止长高了,也变得稳重成熟了,不再是从前需要护着的孩子了,自己这身子恐怕没多少时日,既然改变不了,何不趁现在好好叮嘱,让他记在心里,家里始终有人在等他回来。沈长笙点头,对沈阿奶笑了笑:“我知道了。”沈长笙背着竹篓,顺着村里的小河往上游走,村里这条河很浅,远远看去细细弯弯,越往上走,里面越是清澈透底,偶尔还能看到几只小鱼小虾。不少村民会去上游打水,前几日还坑坑洼洼的泥土路都被踩平了,倒是好走了很多。这些平常普通的场景,对前世浑浑噩噩活着的他来说,简直是遥不可及的,虽有遗憾不能回到父亲出事之前,但能在重活一世,他也会好好珍惜。小黑的心情不错,知道要去什么地方,尾巴一甩一甩的在前面带路。平时除了吃,它最喜欢的事,就是跟着主人进山了。都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小河村有条连通村口到山脚的小河,村民经常能捞些鱼虾,给家里添点肉味,或是去山上采些野果菌子,幸运的甚至能找到一些值钱的草药,以前听父亲说,有人找到一株年份很久的老人参,卖了不少钱,后来去了镇上生活。沈长笙没去想那一夜暴富的事,对他来说安安稳稳,靠自己一点点挣银子也踏实。走了会儿,山脚下的路开始变得蜿蜒陡峭,人走过的痕迹也少了。前几年,只要是白天,整座山都能看到村民的身影,可那件事之后,进来的人就少了。他们最多到山角外围,敢往里走的都是些家里揭不开锅,或者是胆大的,也有其他村子的人。路面越发不好走,也变得安静起来,沈长笙收起惬意的神色,开始注意着四周动静,小黑也警惕起来,眼睛不停的环顾四周,鼻子时不时动了动,它经常跟着主人进山,知道这里面很危险。深秋天气,地面上铺着金黄的落叶,几乎看不到土地的颜色,一人一狗缓步走着,只有脚踩在落叶上发出的声音。安静没多久,左前方落叶遮盖的土堆里,传来一阵窸窸窣窣声,小黑耳朵瞬间竖了起来,眼睛紧紧盯着,两只前爪前倾,一副准备狩猎姿态。沈长笙侧了侧身,细看就见一只身形肥硕的灰毛兔子,正扒着泥土。他放轻动作,取下身后弓箭,目光紧跟猎物的动静,等找准时机,箭瞬间脱手,谁知小黑也嗷呜一声冲过去,率先惊动了兔子。兔子瞬间受惊,体型看着大,动作也灵敏,几个跳跃间便钻进深木丛里,里面有不少带刺的藤蔓,小黑跑了几步被扎的嗷嗷直叫,没敢再往前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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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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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