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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长笙端着碗坐下,见阿奶面色确实好了很多,才放下心。“哎,黑娃呢,咋不进来,外头冷,快进来吃饭。”沈阿奶没见人进来,赶紧招呼。黑娃手背在后面有些局促,他家就在对面,现在回去还能帮阿奶做饭,但是一想到家里也没有多少吃的了,又不知该怎么办。听到沈阿奶的话,他犹豫了一下才走进来。家里吃饭用的都是大碗,盛饭的时候,沈阿奶也没有吝啬,换成小碗给人家。灶房里刚做完饭,里面暖和和的,灶台上留有一碗饭,显然是留给他的。闻到久违的白面香气,黑娃下意识吸了吸鼻子,村里人做饭很少用纯白面,他都好久没吃过了。沈阿奶进灶房没找到杂面,无奈才用的白面,孙子还是太小,不懂的勤俭持家,到时候娶了夫郎应该就好了。看出黑娃的不自在,沈长笙将灶台上的饭递给对方道:“外面有桌子,你过去吃吧。”黑娃赶紧接过碗,里面满满当当,是一个个滚圆的萝卜丸子,上面还飘着点点香油,他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小心翼翼道:“长笙哥,我家住的近,能拿回去吃吗。”他怕沈长笙不同意,赶紧补充:“我吃完就把碗送过来,不用耽误干活。”沈长笙倒不在意这些,点点头。黑娃闻言,黑瘦的脸露出属于他这个年纪的笑容:“谢谢长笙哥还有阿奶。”沈阿奶心里大致明白怎么回事,叹了口气道:“这孩子。”说罢看向自己孙子,难得带着责怪:“下回得买点杂面跟糙米回来,咱家又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哪能天天吃白米白面。”沈长笙无奈的点点头,他现在能挣钱,想让家里吃的好些。黑娃小心的端着碗,脚上的步伐却不慢。小河两边是一颗颗柳树,风一吹,轻轻的波动水面,泛起一片片涟漪,静谧又美好。小桥对面,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太太坐在门口,她脚边放在一根光滑的拐杖,双目出神的看着河水。听到动静,老太太抬头,就见孙子回来了,原本枯寂的眼中霎时燃起一抹慈爱。黑娃将碗放在一旁的矮桌上,给自己阿奶解释:“这是长笙哥同意我带回来吃的,可是珍贵的白面呢,阿奶您等等,我去灶房拿个碗过来,咱们一起吃。”老太太反应慢,明白后赶紧道:“黑娃啊,咱可不能占人家便宜啊!”黑娃高兴不减:“是沈阿奶盛好给我的,不是我去盛的饭,阿奶您放心,他们人可好了。”老太太点了点头:“他们都是好人啊,那你快些吃,吃完回去干活,别耽搁了。”黑娃将饭分出一半,点点头道:“我知道的,您也吃。”院子第二天上午就围好了,虽然用的都是木头,但很牢固。剩下的木材,沈长笙在小河边搭建了一块台阶,这条河是村里吃水用的,很是干净,他们住的地方又是在上游,有了台阶,以后下雨下雪打水也方便。黑娃见状,也想在自家门口搭一个,但他没开口。沈长笙见有剩的木材,就给了他,黑娃刚才上手过,知道怎么弄,高兴的给自家也弄了。还没到饭点,沈长笙打算去山上看看,前两天放了几个捕猎夹,不知道有没有货。黑娃主动把院子打扫干净,看了一圈实在没活干了,有点不好意思再待下去,便道:“长笙哥,都弄干净了,我就先回去了。”沈长笙叫住要走的人:“等一下。”说罢去屋里拿了些铜钱,递给对方:“这几天的工钱,今天晌午不在这吃,就算一天的了。”黑娃下意识接过去,到手才感觉得分量不少,他没有数,而是赶紧拒绝道:“不…不用给工钱的,我在村里干活给饭吃就行了。”他怕对方不知道,虽然心里舍不得,但还是说了出来。沈长笙没多说,只道:“回去吧。”他不会占人便宜,村里成年人干苦力,一天三四十文钱,黑娃干了一天半,他给对方三十文。黑娃心里感动,道了谢:“谢谢长笙哥,那我就先回去了,要是有什么事就叫我一声。”沈长笙收整好上山要用的东西,闻言点点头,想到沈阿奶,便道:“你阿奶要是有时间,可以到这边来坐坐,家里有人在。”他这么说,自然是担心沈阿奶一人在家孤单。黑娃点点头:“我知道了,回去就跟我阿奶说。”小黑也在一旁汪汪叫,黑娃朝它招招手就走了。他捧着钱,高高兴兴的回家了,他走的很慢,一枚枚数着,越数眼睛挣得越大,还从来没摸过这么多铜板呢,要赶紧回去跟阿奶说,她肯定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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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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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