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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阿奶没在屋里待着,入冬了,家里没准备多少东西,外面有太阳,她把之前沈长笙带回来的蘑菇木耳这些山货都拿出来晾晒,弄好后,小老太太也没歇着,在小菜园旁走了几圈,琢磨着以后种些什么。院子弄好,沈长笙心里踏实了不少,天气不错,因为干活他穿的少,这会儿反而还有点热。小黑走在前面,来得多了,就很熟悉这里,这边闻闻,那边嗅嗅,悠闲的就像在自家院子里。还没进山,沈长笙也就没管它。明早要去镇上,家里很多东西都没有,都要添置,他打算多打些猎物。捕猎夹放的深,村民一般不会走到那里,沈长笙还没走进,眼睛就亮了亮,没想到运气这么好,第一个捕猎夹就抓到一个大家伙,是只体型不小的狍子。还好来得早,这边靠近内围,有大型动物出没,要是等到晚上,这狍子怕是留不住。周围有杂草遮盖,傻狍子还以为自己没被发现,挣扎着试图挣脱捕猎夹。小黑叫了声,率先跑过去,把那还不明所以的狍子吓得抖了抖。沈长笙捆住猎物,将捕猎夹取下来。上面沾了点血,他随意擦拭一下,便又放回原处。狍子比不得上回的野山羊,但分量也不轻,他又去另外几处看了看,都没有东西,有处残留一地鸡毛,猎物怕是已经被吃了。虽然后面都没收获,但这个大家伙足以让人高兴了,带着这家伙不方便,还是要回去一趟。走回山脚时,怀里突然窜进一个东西,沈长笙神色一顿,轻笑的摸了摸怀里的小家伙,到没有多少分量,只是胆子越发大了。萧菟伸出短爪子,不高兴的在这人身上敲了几下,他刚才看见对方进山了,就在他每次经过的地方一边捡树叶,一边等着,结果一眨眼功夫,这人就不见了,气得他赶紧追出来。沈长笙不知道自己惹兔子生气了,他给对方看猎到的傻狍子。“运气不错,一来就碰到这大家伙,我先它带回去,待会儿在进山。”萧菟对这傻大个没兴趣,瞅了一眼,明白他不是故意走掉的,粉色的小鼻头动了动,哼唧一道听不见的气音,算是原谅他了。随即想到什么,他张开四只爪子,怀里抱着的东西散落出来。沈长笙一低头,就见兔子被树叶、榛子,还一些颜色鲜艳的果实包围着,都是随处能捡到的,但没一个能吃。萧菟高兴的把自己认为最漂亮的树叶给对方看,雪色睫毛眨巴几下,很是得意,这可是他找到的最像落日的树叶,那天这个人好像一直在看落日,他应该会喜欢。树叶被晒干了,拿在手里不小心就会碎掉,沈长笙放轻手劲,两面都看了看,确实是片很漂亮的叶子。见小兔子期待的模样,他笑了笑道:“很漂亮,小兔好厉害。”小兔是他给对方起的名字,倒不是随口取得,是因为他发现叫这个名字时,兔子才会有反应。将树叶还给对方,小兔却不高兴了,他可是要送给对方的。知道怀里是只倔强的兔子,沈长笙无奈的笑了笑,将其小心收好。两边离得近,没走多久就到家了,一路上小黑哼唧唧不高兴,等到到家,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冲进院子里,而沈阿奶正坐在里面。沈长笙见状,赶紧把兔子塞进怀里,用衣服遮挡住。萧菟并没有害怕,他窝在对方胸口,很喜欢这里,比他睡觉的地方还舒服。小黑低着头,不断的蹭沈阿奶,口中发出呜咽声,像是在抱怨什么。沈阿奶摸了摸,问道:“这是咋了,谁欺负黑崽了?”沈长笙确认兔子藏好了,才走近,淡淡看了眼某只撒娇的狗,道:“它没事。”刚才下山,小黑一直哼哧哼哧的不愿走,搬来这边后,一直没关过,它性子越发野了。沈阿奶笑了笑:“咋跟小孩子一样,好了,黑崽都长大了。”沈长笙把狍子拴在院子里的柳树上,捕猎夹伤到的地方已经不流血了,就是看着没精打采的。沈阿奶这会儿才注意到这只大家伙,哎呦一声站起来,手里的旧衣裳都忘了放下。“这咋逮到的,不是刚进山吗?”沈长笙解释一番,一听是捕猎夹,沈阿奶就知道了,以前沈二柱也经常带去山里。注意到对方拿着的衣裳,沈长笙不解道:“阿奶,这衣裳不能穿,不用费心思缝补了。”沈阿奶坐回板凳上,她脚边放着针线盒,小老太眯着眼睛看衣服上几处开线。“不是给你穿的,我这两天见黑娃那孩子穿的薄,就想到这件你穿不了,开线的地方缝补上,他穿应该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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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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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