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萧菟并不是针对他,而是喜欢吃兔子的人类。沈长笙故意道:“外面好多好吃的,可惜兔子不喜欢,那我买来自己吃了。”萧菟一听,赶紧露出个脑袋,叫了几句,反驳他的话。这个人类有时候还真是坏,就知道欺负兔子。沈长笙笑了笑道:“好了,是我不对,收拾好东西就带你去。”各色灯笼挂在木架上,大白天小贩就在里面点上烛光,显得尤为明亮喜庆,特别是有的灯笼还是小动物造型,更为喜人,吸引不少人停足观看。小兔好奇的看着其中一只兔子造型的灯笼,还模仿对方做出相同姿势,沈长笙不禁觉得好笑。普通灯笼二十文一对,这种有图形的贵一点,四十文一对。沈长笙要了那对兔子造型的,他从小跟父亲生活在一起,他爹是个粗心的,别说这种喜庆的东西,就是对联有时候都忘记买,家里很少有过年的氛围。如今有怀里这只陪着,或许以后每年都要买。两只兔子还是不同的姿势,萧菟一会儿模仿这个,一会模仿另一个,等玩累了,才把视线放在外面。年货对联这些都要买,沈阿奶牙口不好,瓜子蜜饯她吃不了,沈长笙少买了点,小兔喜欢甜的,各种糖还甜果子买了不少。至于猪肉,想到小兔刚才害怕模样,沈长笙歇了心思,打算在村里买,村里过年杀猪的多,只要有钱,不愁买不到。萧菟跟着看了一圈,好奇心没那么重了,此时正悠闲的吃着沈长笙给他买的糖。还是老虎形象的糖,是他自己选的,萧菟学着山林里老虎模样,嗷呜一声,一口将老虎糖的脑袋咬掉一半,得意的哼哼几声,他可是个吃过老虎的兔子。萧菟虽然好奇又爱吃,但不会什么都要,通常都是沈长笙觉得他能吃,会主动买。路过一处摊位时,萧菟见到很多孩子脖子上挂着红色的东西,上面有各种动物,摇晃时还会发出声音,那些人类幼崽都有。扯了扯沈长笙衣裳,小爪子指了指。沈长笙也明白过来,难得小兔主动要东西,他也不顾周围孩子各种目光,选了个最小的荷包,不是他吝啬,太大的话,小兔戴着不舒服。红色的荷包上绣着只精致兔子,里面填了棉花,摸起来很柔软,荷包底下还坠着几个铃铛,稍微晃动一下就发出清脆的声音,也难怪小兔会喜欢。红绳是按照人的长度剪裁的,小兔戴不合适,他请摊主帮忙剪短了。付了钱要走时,听到个熟悉的声音。“长笙,还真是你。”郑夫郎牵着小月儿,面带浅笑的走过来。沈长笙回应道:“郑叔,您也来赶集了。”今天赶集的人多,碰到并没有多少意外。郑夫郎点点头,注意到往他身后钻的哥儿,无奈道:“月哥儿,这是长笙哥呀,上次不还见过,怎么不认识了。”小月儿十岁左右的年纪,整个人小小的,因为郑夫郎宠着,他不像村里其他小哥那么黑,很是清秀。“长笙哥。”小月儿小声的叫了句,他有点害怕这个个子很高的哥哥,有时候见到都不敢抬头。沈长笙神色微暖,将多买的一串糖葫芦给他。小月儿眼睛一亮,小孩子都喜欢这个,他也不例外,只是,他望向自己小爹,在看大人意思。郑夫郎知道沈长笙性子,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道:“拿着吧,要谢谢你长笙哥。”小月儿乖乖道了谢,心里对这个以前冷脸的哥哥也不那么害怕了。“东西都买齐了吗?”郑夫郎问。沈长笙道:“差不多了。”其实没什么要买的了,只是带兔子到处看看。“那好,买完就赶紧回去吧,这路上滑,要多加小心。”郑夫郎叮嘱道。沈长笙点头:“嗯,你们也小心。”郑夫郎看着少年人宽阔的背影,不禁感叹,长笙真是长大了,身量像他爹,细腻敏锐的心思,却更小渔一样,这么好的孩子,你们俩也能放心了。等走到人少的地方时,萧菟迫不及待的伸出脑袋,他耳朵紧贴在两侧,左右看了看,见没人注意自己,一咕噜跑到沈长笙手腕上。沈长笙怕他摔倒,赶紧捧在手心。手掌打开时,萧菟咬住那枚荷包,高兴的小幅度蹦跶几下,听铃铛发出了声音,乐的一双眼睛弯了弯。沈长笙星眸含笑,小心的给他戴上,长度正好,小兔子昂起脑袋,左右晃了几下,得意地很。以后这就是他的宝贝了,他要带着给那些人类幼崽看,那些人一定很羡慕。沈长笙像是察觉到什么,意有所指道:“戴上会有声音,一定不能去有人的地方知道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