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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菟不满的哼了哼,却还是乖乖点头,那等以后回山上,他就天天带着跑出去玩。沈长笙不知道兔子又有了另一个危险的想法,温暖的手掌在他肚皮揉了揉,萧菟舒服的眯起眼睛,漂亮的红痣越发熠熠生辉。到底没忍住,沈长笙余光扫了下周围,随即将脸埋进去,深深吸了口。萧菟以为对方在跟自己玩,就是有点痒,笑的尾巴直打转。他吃了糖,身上甜滋滋的,是只甜口兔子。村口刘桂芝家。热闹过后,前来恭维的人就少了,加上这几天沈富贵又要钱,刘桂芝心里烦闷。“娘,您就再给一点吧,这不是快过年了,同窗都给先生备了年礼,我不去的话,到时候他不认真教我可怎么办。”沈富贵穿了一身面料极好的衣裳,看着就不便宜,只是他一身肉堆在一起,即便行为做派模仿镇上那些公子,也一点都不像。眼下明明是求人的事,他却喝着茶,一副高高在上模样。刘桂芝一听,心里也着急,但上个月儿子刚要了三两银子,说是给对方贺寿,这才多久又要钱,家里没有沈长笙劳累,沈大柱都是个腿脚不利索的,如今只出不进。沈富贵见他娘不愿的神色,赶紧添了把火道:“娘,你的眼光要放长远,现在花的这些钱,以后都会十倍百倍的挣回来,要是不舍得,哪还有以后。”经常恭维那些富家公子,沈富贵很会说这些好听的。果然,刘桂芝一听,咬咬牙,也不在考虑这个年怎么过,大不了去老太太那要几只山鸡兔子啥的,沈长笙那小子平时打那么多猎物,孝敬一下他大伯怎么了,何况儿子的前途才最重要。沈富贵一口气喝了剩下的茶水,露出得意的笑,就知道他娘有钱。门口铲雪的沈大柱欲言又止半晌,还是没开口,家里什么情况,他也知道,但轮不到他当家做主。刘桂芝娘家是个做生意的,家境还不错,不然就凭沈大柱打一巴掌不吭声性子,去哪挣钱给沈富贵读书。接下来几天,雪越下越大,出门买东西都不方便,不少村民庆幸自己早早置办好年货。孩子们喜欢下雪,村里孩子没有能玩的东西,而且临近过年,出去玩也很少挨骂,还有小伙伴一起。沈长笙清理完屋顶地面的雪,天气冷,地面上结冰,他没让沈阿奶出去走动。沈阿奶也不给家里添麻烦,她穿的厚实的棉衣,在屋里呆久了,就出来看看雪。院门口挂着一对漂亮的灯笼,风一吹摇摇晃晃,抖落零星一点积雪,在这满世界雪白中,显眼又喜庆。别说沈阿奶喜欢,路过的村民都停下脚步多看几眼,不禁感叹,离开沈大柱一家,老太太他们越过越好了,就算村长家过年,也不会买这么精致的东西。后院。这里几乎没人会过来,萧菟在雪兔子旁边蹦来蹦去,小脚印把周围的雪都踩平了。雪兔子是沈长笙今早堆得,小小一只,却极为形象,特别是离远看,就跟萧菟长得一样,只是傻兔子还没发现,只觉得看着眼熟。不过不妨碍他喜欢,之前看到那些孩子有,就很羡慕,如今他也有了,而且最好看。正琢磨着给雪兔子起什么名字时,远处有脚步声,萧菟仔细一听,是村里的孩子,这些孩子笨笨的,他并不怕。“这是第几个了,石头,你快帮我数数。”大概十岁左右男孩的声音传过来。等了一会儿,另一道有点怯怯的声音道:“大壮哥,我手指头不够了,没数出来。”“真笨,算了,没数就没数,反正我要把村里所有孩子的雪人都给踩平,谁让他们不认我做老大。”萧菟听了一会儿,明白过来这些家伙是来搞破坏的。他雪兔子在这里,肯定会被看到。萧菟不禁着急起来,他都将雪兔子当好朋友了。躲在雪地里偷偷观察着,他身体雪白,几乎能跟雪融合,很难被发现,只是头顶带了个小帽子,眼尖的话还是会被注意到。那群孩子正在破坏黑娃堆得雪人,雪人被踩的东倒西歪,洁白的身上到处都是脚印。萧菟有点生气,黑娃是他认识的人类,沈阿奶经常说黑娃是个好孩子,好孩子不能被欺负。破坏完后,几人嬉闹一番,往前走几步,果然看到不远处的雪兔子。大壮哎呦一声,像是发现稀奇事,几步跑过来,后面的孩子也紧跟着。他指着雪兔子,哈哈笑道:“你们看这东西肯定是个小哥儿或丫头堆得,也太小家子气的,一点都不气派。”笑过后,小小年纪脸上却露出不怀好意的笑:“我要先把它的头踢下来,你们说,那小哥儿丫头什么的,看到会不会气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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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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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