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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孩子没他想的这么多,只是单纯跟着搞破坏,玩闹。大壮不在意,刚才踩了淤泥,脚底黑乎乎的,眼看就要碰到雪兔子。突然一只白毛兔子突然跳出来,小小一团,如果不是那顶红帽子,从旁边经过都不一定能发现。兔子龇着牙,一副自以为凶狠的模样。萧菟想学小黑那样,将这些人吓跑,他叫了几声,却发现对方反而紧紧盯着自己,没有一点害怕。小米牙哪有一点威胁,几个孩子互相对视一眼,哈哈大笑起来,随即露出心领神会的表情,向兔子扑去。萧菟吓了一跳,小帽子都掉了,但他反应很快,没被抓到,来不及担心雪兔子跟帽子,他要赶紧跑,这些人明显跟那个坏阿婆一样,想吃他。雪能遮掩兔子,但也能暴露脚印,几个馋肉馋疯了的顺着脚印追过去,只有叫石头的孩子理智一些,回头捡了帽子,觉得兔子应该是有主的。沈长笙听到动静就出来了,看到几个小孩疯狂的追赶什么,就知道不好,目光扫视一遍,就在不远处看到小兔。他蹲下来,拉开衣角,萧菟熟练的跳进去,躲在里面,叽叽叽不断叫着,一双眼睛因为生气变得深红。沈长笙知道这是气极了,小兔好奇人类生活,经常会偷偷观察村里的孩子,对此,只要不靠近,沈长笙并没有阻止,如今看来,是被这些人惹恼了。带头的就是大壮,眼睁睁的看着兔子跑进一个人衣服里,一时间气的不行,当即怒道:“这是我看到的兔子,是我的,快还给我。”后面的孩子喘着气,觉得大壮说的不对,明明是他们一起看到的,不过这时候也没人敢反驳。沈长笙神色微冷:“这是我养的,跟你们没关系,而且你们吓到他了。”小兔子在胸口不安分的乱动,沈长笙轻抚几下,继续道:“这次就算了,你们回去吧。”“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有证据吗?我还说是我的呢。”到嘴的肉没了,大壮很生气,说起来口不择言,他年纪不算小,村里孩子一般懂事的早,像他这个年纪已经算是个小大人。沈长笙没说话,神色却冷了几分,他随手拿起一旁的铁锹,缓步走去。铁锹在雪地上留下一条很深的痕迹,几个平时天不怕地不怕的,都不敢出声。显然都被这架势吓到了,不约而同的往后退了退,头脑也冷静下来,眼前这人可是沈长笙,小河村的人都知道,他最不好惹。“别…过来,你…你的就是你的好了,我们不要了,我是铁柱家的孩子,我爹可厉害了,你可不能打我。”沈长笙没搭理他,劲直走到石头面前,将他手里的帽子拿回来。小帽子还是在镇上买的,圆乎乎的,柔软又可爱,小兔子戴着不算很合适,他却很喜欢。“下次不要来这边玩,再看到你们做什么坏事,可别怪我不客气。”几个孩子也不敢再多待,来的时候嬉皮笑脸,回去却是紧张兮兮,生怕沈长笙突然追上来。之后,萧菟不再看人类幼崽玩耍,有事没事黏在沈长笙身边,老实不少。今早出了太阳,到中午时,雪开始融化,地面变得泥泞,好在家里的雪清理干净,地面没有积水。昨天带小兔去了趟山里,毕竟是在那里长大的,小兔也会想家。马上过年,他不打算再去打猎,家里的野鸡山货,打算都留着自己吃。换了双防水的鹿皮靴,这是他爹冬天打猎时穿的,保暖防滑。带上钱袋,今年村里有家杀猪,他去买些猪肉,过年家里多少还是要有点猪肉的。沈阿奶拿着一双棉手套,在一旁叮嘱道:“不要买太多,一斤就够了,肥肉要多些,可以熬猪肉,炒菜放一点能吃很久。”沈长笙接过手套,点点头:“知道了阿奶,外面冷,您回屋吧。”刚走几步,他住的那间房门不知道被什么撞了一下,沈阿奶念叨说了句:“又是老鼠,待会得去看看家里米面,可别被糟蹋了。”沈长笙收回视线,知道是某只不安分的兔子,提高声音道:“外面路不好,别出去了,我很快就回来。”沈阿奶笑了笑道:“知道了,我又不是耳背。”杀猪的那家住在村口,算是比较远,而且那种场面小兔看也不好。一路上遇到不少人,应该都是买肉的,大伙说说笑笑,甚至还有沈长笙打招呼。沈长笙虽然疑惑,但也点点头算是回应,平常这些村民可能将他当成灾星,不躲着都是好的。村里卖的肉一般比镇上便宜,村民大多乐意买自己村的,忙活了一年,总要吃顿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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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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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